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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鉴其他国家环境司法专门化的经验基础上,我国法院通过环保案件“三审合一”审判机制的构建,开始践行对中国环境司法专门化制度的探索。这一新机制有利于统一环保案件的司法尺度,从而有效地加强环境保护,但其审判的受案范围、管辖权和人员组成等方面仍然受到现行相关法律的制约。因此,在新机制探索的过程中必须不断探寻适合其生存和发展的法律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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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22,(6):69-74
法庭口译是翻译服务在我国司法领域的精细化和专门化实践,是横跨翻译和法律两大领域的职业活动。法庭口译职业资格的设定应兼顾翻译职业和法律职业的双重特征,既涵盖它们的共性,也吸纳它们的个性。我国法庭口译在准入门槛方面存在着立法空白、认定标准不一致、培训认证与工作内容缺乏衔接等问题,需要通过立法确立和制度细化加以不断完善和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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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睿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11):130-131
环境公益民事诉讼在我国现行立法中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地位,限制了环境公益诉讼的提起。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有着迫切的需求。对环境公益民事诉讼原告资格的分析可在司法实践层面弥补环境公益诉讼的部分空白,对于推动我国环境诉讼立法和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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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禁毒刑事政策重刑化在立法层面与司法层面得以体现。毒品犯罪法律体系严厉、重刑适用率与死刑适用率高、量刑标准存在省际差异等问题,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内在精神相背离。我国应当在立法上通过罪名分层,以及"但书"条款适用达致宽严相济处理毒品犯罪案件;在司法上统一毒品犯罪死刑适用数量标准,并适用罚金刑实现刑罚轻缓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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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新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学报》2003,(4):60-62
现行分散执行的刑罚执行模式随着我国司法改革进程的推进,弊端日益显现出来。建立行刑模式统一化,改革现行体制,需要重新认识刑罚执行的独立地位和重要作用,进行《刑罚执行法》立法,完善刑事法律体系;实行司法体制改革,实现刑罚执行司法体系的专门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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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是衡量国家、地区显性生产力、竞争力的重要指标。新发展阶段,我国营商环境建设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目标,法治化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近年来,甘肃省健全营商环境法规政策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监管机制,推进公正司法,但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如法规政策之间存在不协调、相互冲突的现象,政务服务水平未能满足公众需要等。甘肃省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应当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构建完备的营商法规制度体系;持续规范执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始终确保司法公正,持续优化法律服务,加强专业化法律人才队伍培养;提高社会各阶层的法律意识,强化宣传督导,为甘肃省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相似文献
9.
在改革开放30多年的进程中,环境立法逐步成为中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支柱和保障,成为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新兴的、发展迅速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随着可持续发展观、科学发展观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等环境发展战略的先后提出,我国现代环境立法进入了全面快速发展阶段,地方环境立法也蓬勃发展起来,在我国环境立法体系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地方环境立法在区域社会治理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以山西省环境立法的法治实践为视角对此展开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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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环境风险的预防和控制是环境法律制度的主要任务,构建环境治理的法治体系成为应对环境风险的重要手段。以环境风险为重要议题的社会风险理论内含了风险的成因分析与风险解决的路径探索,对中国环境治理法治体系的构建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在环境治理的法治构建上,应当重视制度自反性,构建“回应型”环境立法;预防“有组织的不负责任”,强化责任导向的环境执法;遵循风险预防原则,探索能动性环境司法;实现“政治再造”,形成公众参与的环境法治氛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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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独特的"一国两制三法四域"局面,催生了体系相对完备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区际司法协助理论。实践中现有模式难以适应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现实需要,亟待从理论上对粤港澳大湾区区际司法协助模式进行系统梳理,以期在整体上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区际司法协助的研究水平。拟对区际司法协助模式的选择作出具体的方案设计:宏观上采取宪法协调模式,建立统一区际司法协助体系;具体步骤为首先平衡各法域发展,以粤为窗开辟多边区际协议,再以第一巡回法庭为引领,构建新型区际司法协助体系,最后编撰区际司法协助类法典,出台统一区际司法协助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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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刑事政策是指导环境刑事立法、司法、执法的方针、原则、策略,代表和体现了环境刑法的基本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是环境刑事法律制度的"灵魂"之所在。环境刑事政策从多维角度介入环境刑事立法、司法、执法的过程,使环境刑事政策和环境刑法相互影响、相互融合,以更好地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从立法上看,它扩展了环境刑法的规制范围。在入罪方面,使法网更加严密;在刑罚方面,使刑种和刑度更加细化。在司法方面,环境刑事政策对因果关系、罪过认定、立案标准、宽严把握等方面产生了积极影响。在刑罚执行方面,更加突出"严"的一面,并注意到修复性司法的适用。如此一来,环境刑法的功能实现了由消极惩治到积极预防的整体性扩张,并在法治框架下逐步调和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之间的矛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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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兴信息技术在环境治理领域中的应用及完善,以科技赋能为基础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成为未来的趋势。技术赋能环境治理从实然层面改变了环境治理方式和手段,且新兴信息技术在规制层面的应用有望提高治理效能,但技术赋能环境治理的过程也将技术不确定性带入环境监管之中,引发如监测失真、决策偏见等新型风险。技术对监管层面的冲击可能导致环境法律规制系统失灵,表现为规制理念落后、规则体系缺陷、规制权力受阻及规制俘获等。基于此,未来环境法律规制系统需从内核和外延两方面予以调适,既要实现从事后监管思维到风险防治的思维转变,也要从参与机制、评估机制、规制模式及法律规则等方面实现环境法律规制范式的革新。如是方能防范技术赋能引发的新型环境风险,实现环境治理数字化转型的规则之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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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各地环保法庭的相继设立,环境审判实践出现了审判程序地域差别化、结案方式单一化倾向和判决执行难普遍化的困境。作为一种新的审判方式,环境审判的理论研究不足,及审判程序的立法不完善等无疑是产生困境的重要原因。为此。文章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加强环境审判理论的研究、推进能动司法式审判制度和完善环境执法的配套措施的对策。这既为传统审判制度注入了新的生命力.又为审判制度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充分的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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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禁毒立法的历史演进(1949—1998)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褚宸舸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8,23(2):20-28
我国禁毒立法秉承了自晚清以来三次禁毒运动的成果,并且以革命根据地时期禁毒的立法实践为历史渊源。1949年至1978年间,禁毒立法以中国共产党和各级政府的相关政策、文件为主要法律形式,以各大行政区的立法为重心。1979年至1998年间,以"严打"为政策导向,逐渐建立了以刑法为主、行政法与地方立法为辅的禁毒立法体系,主要法律形式有刑事法律、行政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两高"司法文件、批准、签署的反毒国际公约和条约、地方性立法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等。1998年以后,禁毒政策和立法都出现了一些新动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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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制度绩效、缺陷与未来路径——对完善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律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世纪70年代以来,“人们通过参加决策、制定政策即控制各种活动,自觉和民主地投入致力于环境与发展的努力”,使得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由最初的自发意识发展成为一项自觉的、积极的行动。在我国,公众参与在制度层面和环境立法、环境行政、环境司法和环境决策实践层面取得了一定绩效,但尚存在诸多不足。为此,应当立足国情,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对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律制度进行重构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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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行立法中环境侵权责任被界定为一种污染责任.由于环境经权行为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当前还缺乏一套专门和细致的规则,导致环境侵权责任认定司法实践中面临颇多困惑,日益考验着司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厘清环境侵权责任规则适用层面的制度缺欠,并在此前提下逐步完善该领域的司法规范尤其是技术性规则并使之更为细致、更具操作性就显得尤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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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公益权--兼论环境公益诉讼建立之实体权利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环境法上之权利(权力)的性质长期以来没有得到澄清,环境法上的权利(权力)不明晰及其司法实现手段的不足相互作用,使得环境治理缺乏有效的法律规制。因此,应当明确环境公益权的概念,通过环境立法,合理地配置权力和权利,并由此建立起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实现环境法权的可司法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