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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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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我国现行立法对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的权属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同案异判的现象,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十一条弥补了这一立法的缺陷,对其权属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对增值部分补偿办法的计算,还存在用语模糊及计算方法不科学之处。  相似文献   

3.
在离婚率居高不下的现代社会,离婚财产分割显得十分重要,而住房则是争议最大的不动产。随着贷款购房成为购房的主要形式,离婚案件中,对以按揭方式购买的房屋进行分割的诉讼占了相当大的比例。然而,《婚姻法》关于按揭房产分配的规定不甚明晰,《物权法》也未对按揭的法律性质作出明确规定。结合离婚案件的特殊性,物权法的所有权规则、公示规则和共有规则的原理表明,取得了权属的按揭房产都可以进行分割。在处理按揭房产分割问题时,不仅要遵循逻辑,还要以利益平衡为价值判断标准,来协调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  相似文献   

4.
黄冠  容骅 《当代广西》2010,(9):50-50
【案情】陈某和兰桌于1995年相识后同居.至2002年5月24日才办理婚姻登记。婚前,虽然双方相处七年,但是由于彼此性格志趣不投,婚后仍不能和睦相处,常为家庭琐事争吵不断。2009年8月,陈某诉至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解除与兰某的婚姻关系,兰某表示同意离婚,但双方对同居期间。以兰某名义购买的南宁市新阳路房屋权属争持不下。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离婚时夫妻一方婚前按揭购买婚后共同还贷房屋性质的认定与分割成为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对此问题的处理,一些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司法指导意见不尽一致。针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第11条的相关规定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其是否公平保障了基于基本人权而衍生的婚姻家庭住房权仍有待商榷。作者认为,对此问题的处理,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四个因素:夫妻双方的约定、房屋产权登记的时间、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所占购房款总额的比例以及婚姻家庭住房居住权的保障。  相似文献   

6.
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2种情形和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时房屋按份共有可得出,《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不仅规定了不动产的认定规则,同时也明确了父母为子女买房出资时出资的认定规则,即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时的登记推定规则,以及双方父母出资时,各自父母的出资视为赠与各自子女的规则。登记推定规则有着复杂的社会背景和现实基础,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它在逻辑上存在一定的瑕疵,我国现有的父母出资赠与规则有待进一步反思。房屋系婚后所得,因夫妻没有明确约定房产仅归属一人,故房屋由夫妻共同共有,房屋不应认定为个人财产或按份共有。离婚时,出资及其增值归出资人子女一方个人所有,夫妻一方共同还贷及其增值部分,可由夫妻双方共有。在考虑照顾女方和孩子权益时,法院可酌情适量给一方多分。在具体的增值额计算上,最高院提供了三种标准,其中一种标准对夫妻双方更为公平,可供借鉴。  相似文献   

7.
这一新鲜事日前在北京密云县法院审理终结,张亮与前妻李媛媛离婚时,因故意隐瞒一套三室楼房,法院再次对双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判决张亮补偿给李媛媛楼房折价款6万元。据悉,这是新婚姻法实施以来,本市第一起审结的离婚后再次分割共同财产案。张亮与李媛媛于1992年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恩爱,感情一直较好。1996年张亮在妻子的支持下,承包了本乡的水泥构件厂,正赶上这几年建筑业发展,所以收益较好,家里逐渐有了一定积蓄。谁知,张亮竟与本厂一位年轻的女会计关系暧昧,经常以谈业务为由,带其频繁外出;不久,俩人有了不正当…  相似文献   

8.
《公民导刊》2010,(6):39-39
问:我们是某镇S村二社的村民。解放时我家分得了田地和一片柴山(林地),1953年颁发的《土地证》也栽明了柴山的坐落和四至。几十年来由于公社、火队、小队、村社的变化,现在我家人属于二社而柴山却在一社的范围内。最近镇政府丈量土地,我才知道我家的林地已经成了一社的公有林了,一社持有县政府颁发的《林权证轧他们说《林权证》是确定林地权属的唯一证据。现在我家亲友与一社吵得很厉害。我们带来了四固定时期的林地花名册等相关的书证。请你看看我家的林地能否收回?  相似文献   

9.
曾祯 《中国妇运》2012,(3):43-4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出台后,离婚后财产的分配再次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离婚财产的合理分配是离婚双方当事人妥善处理双方关系的重要基础,也是离婚女性开始新的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  相似文献   

10.
《民主与法制》2014,(9):62-62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张某与刘某离婚时未用共同财产清偿共同债务,与《婚姻法》的规定相违背,张某与刘某对此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1.
中国《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明确禁止家庭暴力,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出台了相应的地方性法规,2008年全国妇联联合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卫生部制定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中国已经搭建起由国家立法、  相似文献   

12.
小虎大学毕业后得到了一份银行的工作,有了稳定收入,很快便与相恋三年的女朋友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融洽,小虎的父母非常欣慰。为了改善儿子的生活环境,小虎的父母拿出自己的积蓄,全款为小两口买了一处房屋,产权理所当然的登记在儿子小虎名下,儿媳妇对此  相似文献   

13.
《今日中国论坛》2009,(1):92-93
经研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自然人与其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无偿划转的契税问题明确如下:  相似文献   

14.
房产证,通常是民事诉讼中确定权益归属的重要证据。但是,当房屋权属登记与实际不符时。房产证是否还具有证明效力呢?不久前。发生在沈阳的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就遭遇了这一难题。此案历经初审.二审和再审程序,才最终定论。也正是因为对审判实践极具标本意义,这起标的不大的“小案”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纳入指导案例。  相似文献   

15.
《婚姻法》修正案的突破主要有以下五点:一是依据宪法精神,鲜明地指出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建设的方向。补充的第4条是道德上的倡导,又是法律上的宣言。二是强化了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有针对性地补充了禁止性条款,从而捍卫了一夫一妻制和保护了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增设了无效婚姻制度,填补了立法空白,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四是完善了夫妻财产制,充实了薄弱环节,加强了执法的可操作性。五是设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加大了对破坏婚姻家庭的制裁力度,进一步维护了公民的婚姻家庭权利。但是,修正案也有不足之处:一是名称…  相似文献   

16.
王松苗 《天津人大》2009,(11):48-48
“没有法制,就不成为一个国家”,建国伊始,董必武就在党内最早提出了“按法律办事”的思想。1949年9月通过《共同纲领》,1950年颁布《婚姻法》,在第一波立法高潮中,毛泽东等领导人民于1954年制定了《宪法》。  相似文献   

17.
新法知达     
《公民导刊》2004,(10):57-57
  相似文献   

18.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风险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常被人们在不同领域内以不同的意义使用,例如投资风险、交易风险、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等。货物买卖是市场交易中最基本的形态,风险也是不容回避和无法回避的问题。目前,《合同法》对于买卖合同中“风险”的含义规定得尚不明确,亟待完善。  相似文献   

19.
《公安研究》2012,(2):41-41
周江洪在《法学》2011年第4期撰文认为,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了医方确保疗效的说明义务和介入性说明义务,并规定了未尽此等义务时的损害赔偿责任。但在违反医疗说明义务时的损害赔偿范围问题上,特别是在因果关系的判断及"自我决定"人格利益的保护上,目前的学说和司法实践都尚待进一步拓展。  相似文献   

20.
薛涌 《同舟共进》2011,(9):29-31
最近《纽约时报》有篇文章,考略了25万美元这一界定"富人"的收入线的本末,提出了市场经济中一系列复杂问题:谁是"富人"?"富人"是否应多纳税?多纳多少?如果再上升到理论性的问题,那就是:单靠市场能否解决社会公正问题?公权力介入进行财富再分配是否会削弱市场经济的效率?这些问题,对于当今中国的改革也具有重大启发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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