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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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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森林资源补偿制度越来越受到学界的重视,相关的研究也越来越多。在我国目前的森林资源补偿制度中,生态效益补偿金的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支出,补偿范围主要是重点保护的国有公益林的营造与管护。学者们普遍认为是因为资金来源单一,造成补偿资金短缺,导致公益林建设状况不容乐观,为公益林建设而受到损失的林农得不到充分补偿,因此,力主积极探索新的筹资方式,比如征收生态安全保险金,享受益人收取森林资源生态补偿费,生态法人公开募集森林资源生态补偿基金,发行生态彩票,BOT融资方式等等。但是,笔者以为,在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资金来源上,国家的财政支出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在补偿范围上,国有公益林的营造与管护费用恰恰不应当纳入该范围。  相似文献   

2.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是实现森林生态价值、发挥森林作为生态环境建设主体作用的基本保障。我国生态公益林补偿历经由政策个别调整到立法普遍调整的渐进过程,且部分地方(如广东省)立法及政策试点实践已获得某些示范性经验。然而,相关政策法律机制还存在亟待解决的矛盾问题,特别是生态公益林补偿的投入与利益保障机制需要合理构建,这是全面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关键。分析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与立法现状,结合广东省等相关实践考量,重在探索我国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规范及实施机制的创新思路。  相似文献   

3.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是行政补偿制度的一种具体形式。作为理论思维和实践经验的成果,该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有一个历史过程,有其存在的现实基础和理论依据。缓解森林生态功能衰退和解决我国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的尴尬状况是该制度提出的现实基础,而对财产权的保护和“公平负担原则”则是该制度存在的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4.
我国集体林权改革背景下的公益林林权制度变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吴萍 《法学评论》2012,(2):83-89
我国的集体林权改革是因林业生产经营主体对森林资源的经济利益需求而推动的。在集体林权从集体权益向个体权益的改革过程中,并未对公益林与商品林明确区分。尽管公益林林权实施了私人所有权形式,但却存在与商品林同权不同利的缺陷,加之生态补偿不能完全到位,以及公权力干预公益林私权受到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对公益林保护的不足,并造成林业的生态价值、社会价值的缺失。针对我国集体林权改革背景下的公益林林权制度变革所存在的问题,提出生态购买、生态补偿、软法治理与公众参与等完善公益林林权制度的具体政策与法律措施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森林资源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简论   总被引:26,自引:0,他引:26  
随着人类与自然之间伦理关系的变革 ,承认自然具有内在价值及权利的观点已被接受。具体到森林资源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而言 ,其理论依据为 :生态安全原则 ;权利之间协调发展原则 ;自然权利原则 ;生态正义原则。至于具体的森林资源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资金筹措方式 ,可采用国家财政拨款、征收生态安全保险金等多种渠道  相似文献   

6.
生态补偿的理论蕴涵与制度安排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在不同学科的研究视野中,生态补偿有着不同的理论蕴涵。生态学理论所探究的生态效益补偿为法律制度中的生态效益补偿指出应遵循的一般规律;经济学上的生态效益补偿则从成本效益的角度揭示了法律制度中的生态效益补偿的障碍根源和应当解决好的问题;法学则以公正作为首要的价值目标,体现在生态补偿制度中,以权利义务的平衡与协调为逻辑起点,彰显了浓厚的人文关怀。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应然逻辑构成要素应当包括生态补偿的主体、补偿的标准和补偿的方式等。  相似文献   

7.
林权改革的生态风险及应对策略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林权改革虽是焕发林业生产力的利益大调整,但同时却可能产生一定的生态环境风险。这主要是由于林业分商品林与公益林,进行分类经营所致。两种林权的物权权能不同,带来收益与流转的权能亦不平等。由林权改革带来的潜在生态风险主要表现为:生态补偿不合理可能导致公益林丧失风险、乱砍滥伐风险与生物多样性减少的风险。由于林业资源具有经济和生态的双重属性,故在推进林改的同时应加强国家权力对林改的介入力度,以及参与式决策的形成。在完善生态补偿制度的同时,调整限额采伐制度并且加强森林物种多样性保护,以应对林业改革中的生态风险。  相似文献   

8.
第一条 为加强对重点公益林的保护、经营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区划界定的重点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为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  相似文献   

9.
谢菲  管婷 《法制与社会》2010,(10):159-160
生态公益林对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有着重大的作用,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是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的“稳定器”。文章以史密斯的政策执行过程模型为理论分析工具,从理想化的政策、目标群体、执行机构及环境因素方面对广东省生态公益林补偿制进行分析并提出了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0.
正2001年以来,国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在全国范围内陆续实施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总体上看,这项制度进一步加强了森林生态保护的力度,促进了森林"三大效益"特别是生态效益的显著提高,为我国的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随着社会全面进步、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现行的生态补偿制度存在着补偿标准较低和补偿范围较窄等问题。  相似文献   

11.
一份议案牵出林业发展课题铜陵市人大代表汪茂林是在铜陵县叶山林场踏上工作岗位的,如今他已是该林场的党委书记兼场长了,多年的林场工作经验使他对当地林业再熟悉不过了。在今年初的铜陵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前夕,汪茂林觉得对林业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不吐不快.为此,他还特地对林业进行了调研。他发现.随着国家新农村建设的步步深入,相比之下,林农与种植户相比得到的实惠少;现代林业的管护成本大但国家投入少,虽然目前国家已建立了公益林补偿机制,但省级公益林补偿机制还没完全建立,市级更是没有启动。林业对生态发展、和谐社会建设的意义不必多说,铜陵市是否可以先行建立市级公益林补偿机制呢?为此。他领衔提出了“关于要求建立市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议案”。  相似文献   

12.
李永宁 《法律科学》2011,(2):133-142
从生态补偿内含的对生态系统的还原和修复的基本涵义出发,把经济学上的生态补偿区分为开发者的还原性修复、污染者的治理性修复、使用者的增殖性修复和使用者的功能性修复四种具体关系形态,法学上的生态补偿只针对使用者的功能性修复,是对功能性修复产生的环境功能性价值的补偿。并据此对生态补偿的法学涵义进行分析和界定,对我国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具体原则、规制范围和补偿主体的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3.
幸红 《时代法学》2007,5(4):38-44
生态补偿机制的设立是未来治理流域生态环境的方向。以珠江流域为例,通过剖析我国流域生态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借鉴相关国家和地区、部分省市生态补偿机制的经验和做法,提出完善珠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应确定生态补偿机制遵循的基本原则,明确生态补偿的依据和标准,完善成熟的环境资源市场,建立协调、配套的环境法律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开展区域和国际间的合作。  相似文献   

14.
我国各领域生态保护补偿均通过契约,规范因限制资源开发利用而给予补偿的政府,以及因丧失发展机会和保护生态而接受补偿的主体,其本质是民事财产权的运行,鉴于生态保护补偿第一案还满足民事诉讼的形式要件,由此,补偿纠纷就是民事纠纷.根据合同原理,哪一级政府承诺提供补偿资金,哪一级政府就是补偿义务主体.然而,现实的未必就是合理的,当政府履行补偿义务时,资金来源过度依赖中央政府,这使补偿关系不仅与受益者补偿原则不匹配,而且加大了中央政府的负担.为此,需要应然意义上的补偿义务主体层级.其中,受益者补偿不仅是生态保护补偿的基本原则,对于确定区域、流域补偿政府的层级更具有操作价值,该原则的不足可以通过央地合理分权理论解决,即根据生态环境服务的惠及面合理分配央地财权事权,划定应然的履行具体补偿义务的政府.  相似文献   

15.
马秋 《行政与法》2012,(12):129-133
生态城市是城市区域内各要素能够保持和谐统一、持续发展的人类聚居区。环境补偿是生态城市建设、运营的保障制度。本文界定了生态城市环境补偿含义,论述了环境补偿的理论基础,分析了我国生态城市环境补偿立法与实践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生态城市环境补偿法律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郝栋 《行政与法》2020,(5):30-35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就要以法律来规范和调整与生态补偿相关的各种社会关系,运用法治化办法清晰界定生态资源的产权,明确生态补偿主体和受偿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本文梳理了生态补偿法治化的理论逻辑,分析了我国生态补偿法治化建设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破解之策,希冀能对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7.
浅析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态补偿制度的概念界定至今无统一定论。抛开概念之争,一般认为,生态补偿制度由三部分组成:补偿方式、补偿程序和无净损失。通过考察国内外生态补偿的经验教训,初步提出以矿产资源税费制度以及保证金制度作为建构矿产资源生态补偿的实现路径。  相似文献   

18.
在渤海法中确立的生态补偿是一种旨在为生态系统保护者提供正向激励的区域性生态补偿,它以矫正生态系统服务的“市场失灵”,解决渤海区域海洋生态系统管理中的利益不平衡问题为目标指向.渤海管理法不仅需要清晰界定渤海生态补偿的法律关系主体,还需要确立以政府为核心的生态补偿运行体制.  相似文献   

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林业(农林)厅(局),财政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1.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2.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申报材料要求及说明国家林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00四年五月二十六日附件1: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  相似文献   

20.
城市水污染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首先对城市水污染生态补偿的概念进行界定,并分析了建立城市水污染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和基本依据;之后对我国现行立法中与城市水污染生态补偿相关的法律制度进行分析并指出存在的不足;最后提出城市水污染生态补偿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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