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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彭磊 《法制与社会》2012,(18):250+256
我国对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规定的较为简单,给司法实务带来很大的困难,赌博罪中的聚众赌博行为与开设赌场的行为有诸多类似之处,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不易准确掌握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的区别.如何把握这两个罪名及进行合理解释,有必要进行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2.
林海伟 《法制与社会》2014,(14):184-185,187
本文具体讨论网络赌博中银子商行为特征,结合对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的探讨,得出对银子商应定性为赌博罪的结论。  相似文献   

3.
建立微信群组织他人抢红包赌博属于新型的网络赌博犯罪,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开设赌场罪与赌博罪的定性之争。开设赌场与聚众赌博都属于赌博类的犯罪行为,两者在主客观方面相互交叉包容,行为内涵的界限非常模糊。“赌场”是开设赌场与聚众赌博中共同具备的要素。在网络场域中,对“赌场”的规范内涵应作扩大解释。不能将开设赌场与聚众赌博共同的主客观特征作为区分两者的界限标准。开设赌场区别于聚众赌博的本质在于“经营赌场”。行为人是否具有经营赌场的实质应结合行为人对赌场的控制支配关系和在赌场中的组织管理情况进行综合判断。行为人建立微信群组织他人抢红包赌博,具有经营赌场行为特征的,应认定为开设赌场,否则应认定为聚众赌博。  相似文献   

4.
网络赌博犯罪相关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政法学刊》2011,28(6):52-55
网络赌博行为应区分情况分别按照开设赌场罪和赌博罪处理,其犯罪的主体应包括单位。为科学有效地收集网络赌博犯罪的电子证据,在侦查阶段应将电子证据转化为书证、视听资料、勘验检查笔录、鉴定结论等四种形式。  相似文献   

5.
【裁判要旨】行为人组织他人以电话投注方式参与赌场赌博,并通过赚取洗码费的手段从中抽头渔利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聚众赌博行为,应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案号一审:(2010)宜刑初字第202号二审:(2010)锡刑终字第70号【案情】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馨犯赌博罪向江苏省宜  相似文献   

6.
2021年11月29日,最咼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最高检)举行主题为“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从严惩治开设赌场犯罪”的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新闻发言人李雪慧介绍,赌博类犯罪主要包括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及《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新增的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  相似文献   

7.
夏俊 《中国律师》2024,(1):88-90
<正>开设赌场罪于2006年单独入刑后,由于刑法条文的规定比较简单,导致在开设赌场罪的认定上存在诸多争议。笔者针对开设赌场罪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梳理此类案件的辩护要点。开设赌场罪的基本规定开设赌场罪是在2006年的《刑法修正案(六)》从赌博罪中分离出的新罪名,是指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  相似文献   

8.
当前开设赌场罪在司法适用中的疑难有三:一是如何认定开设赌场罪(罪与非罪问题);二是如何区分开设赌场罪和赌博罪(罪别及罪数问题);三是如何认定开设赌场罪的共犯(共同犯罪问题).本文拟对上述三疑难进行一个探讨,以期对司法实践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9.
为打击"六合彩"等恶性赌博犯罪,"两高"出台司法解释,以非法经营罪处罚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的行为,最高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全国人大常委会则在《刑法修正案六》中将"开设赌场情节严重的"最高刑提升到十年。尽管如此,因近年赌博大案频发,涉案人员处刑多在三年以下,仍然招致不少学者的批评,认为现行赌博罪的刑罚规定不足以震慑罪犯,稍显轻微。本文试从历史考察出发,对赌博罪的刑罚适用提出陋见,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10.
赌博罪与非罪的若干新视点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历朝历代均注重对赌博的惩治。从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看,普通的参赌为治安违法,只有符合“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才可能被定罪。普通公民(包括公职人员)个人出境赌博,一般不能认定其构成赌博罪。网络赌博的组织者构成赌博罪,普通赌徒则必须达到以赌博为业才构成赌博罪。  相似文献   

11.
赌博类犯罪较为复杂,有些罪名如开设赌场罪与赌博罪的聚众赌博行为如何区分,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无明确界定。为依法准确、及时打击犯罪,加强配合与协调,有必要研讨在办理赌博案件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对赌博类案件办案标准、个案定性及量刑有清楚的认识。  相似文献   

12.
开设赌场罪是我国《刑法修正案(六)》新设立的罪名,《刑法修正案(六)》颁布之前,我国《刑法》第303条只规定了赌博罪,该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由于开设赌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一般的聚众赌博更大,因此,《刑法修正案(六)》将“开设赌场”从原来的赌博犯罪行为中分立出来,作为一种特别的犯罪行为规定,并将刑罚从原来的三年有期徒刑提高到十年有期徒刑。  相似文献   

13.
网络赌博是一种新型的赌博活动,类型较多,有三大特点:隐蔽性强,成本低、风险低,超越时空性。网络赌博具有较之传统赌博更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对利用网络组织实施赌博活动的犯罪行为,应认定为赌博罪。网络赌博中的“开设赌场”分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形式,单位网络赌博成立犯罪。网络赌博对我国赌博罪的立法启示:提高法定最高刑期、明确罚金刑、增设“没收财产刑”。此外,可设立滥用计算机罪,完善电子证据立法,加强综合治理等。  相似文献   

14.
赵浩  王涛  邢进生 《人民检察》2023,(11):74-75
<正>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但相关司法解释尚未更新跟进,该罪与赌博罪、开设赌场罪在很多方面难以区分,影响了司法实践中的认定和适用。本文力图明晰该罪的保护法益,并对相关问题进行探讨。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规定在刑法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章的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中的第303条。显然,该罪所保护的法益应包括社会公共秩序。另外,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时曾作出修法说明,即近年来跨境赌博违法犯罪严重,  相似文献   

15.
<正>伴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涉赌博类犯罪呈现出网络化、类型分化多元等显著特征,加之立法和司法解释层面虽有修订却不周延等因素,导致该类案件的罪名认定存在一定争议,表现在开设赌场罪与赌博罪如何进行界分、开设赌场罪的入罪要件和标准为何、涉赌博类犯罪的犯罪金额如何认定和“情节严重”如何把握等问题。  相似文献   

16.
赌博罪的犯罪化与非犯罪化之三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香如 《河北法学》2008,26(4):125-128
我国刑法中的赌博罪在立法上存在诸多问题。但此类问题皆以赌博罪之犯罪化或非犯罪化为大前提。在犯罪化与非犯罪化之基本理念上,我国刑法应选非犯罪化的刑事政策,同时兼顾犯罪化的立场;在赌博罪的犯罪化之问题上,我国刑法应坚持犯罪化的选择;在普通赌博罪之犯罪化的问题上,我国刑法应坚持非犯罪化的立场,不宜增设普通赌博罪。  相似文献   

17.
前不久.一起被称为“河南网络赌博第一案”的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此案涉案人员跨7个省市.涉案金额3583万余元,2007年11月27日.此案犯罪嫌疑人潘维、常青因涉嫌赌博罪.犯罪嫌疑人陈运建、邢立明因涉嫌开设赌场罪.均被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据了解.这也是近期“两高”调整适用刑法新罪名后.河南检方首次使用新罪名——开设赌场罪.  相似文献   

18.
曾经在绿茵场上叱咤风云的前中国甲级联赛最佳射手、上海籍国脚唐全顺日前因开设地下赌场,于2003年7月15日被上海市杨浦区法院以赌博罪一审判处拘役4个月。这是迄今为止第一个因赌球而被判刑的中国足球圈内人士,因而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相似文献   

19.
葛景富 《行政与法》2007,(7):100-103
赌博,是指用财物作注比输赢,以偶然性的胜负争财物或财产利益得失的行为。对赌博罪、赌博中的违法行为与娱乐活动进行界定,可以使我们正确区分罪与非罪,赌博罪、赌博中的违法行为与娱乐活动的界限以及认清赌博中的犯罪与违法的特殊形态和表现形式。  相似文献   

20.
本文案例启示:棋牌室赌博犯罪与正常棋牌室经营活动的区别主要在于设赌、参赌人员的构成、收取服务费的方式、金额以及提供的娱乐用具等方面。而要正确区分"开设赌场罪"和棋牌室中的"(聚众)赌博罪",可以从聚众效应的引发因素、棋牌室的所有者或管理者的参与程度、时间的稳定性和准时性、参赌人员情况以及棋牌室的主要收入来源等方面综合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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