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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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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关于如何认定盗伐、滥伐森林及其他林木罪(简称盗伐、滥伐林木罪)的问题 (一)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包括他人依法承包经营管理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及擅自砍伐他人自留山上的成片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相似文献   

2.
<正> 森林是国家的重要资源。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对盗伐、滥伐森林和其他林木的犯罪(以下简称盗伐罪、滥伐罪)做了规定,本文试从犯罪构成的理论方面谈谈这两种犯罪的异同。所谓盗伐罪,是指违反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或谋取不法利益为目的,秘密或  相似文献   

3.
盗伐林木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或营利为目的,违反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和林木所有人许可,秘密砍伐国家、集体及他人的林木的行为。以往人们把这种犯罪说成“盗伐森林罪”,笔者认为采用盗伐林木罪这一罪名更为确切。林木与森林是有区别的,森林通常是指大片的树林,我国森林法将森林分为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  相似文献   

4.
湖北汉川县张孔修问:个人合伙组织的财会、保管人员将自己经手、管理的财物占为己有,是按贪污罪处理,还是按侵权承担民事责仔处理?本刊法律部答:根据刑法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集沐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从上可以看出,本罪的主要特征是: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所渭公共财物,是指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以及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  相似文献   

5.
正《宪法》第10条规定了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土地制度。根据该条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为了落实《宪法》关于土地制度的规定,我国刑法第228条规定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近年来,我国工程建设事业快速发展,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  相似文献   

6.
宪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将土地集体所有的概念放置在时间之流中考量,先后经历了作为国家权力的土地集体所有、作为国家政策的土地集体所有和作为基本权利的土地集体所有。作为基本权利的土地集体所有正在成型。作为国家权力的土地集体所有与农民土地所有对应,目的是改造农民土地所有权;作为国家政策的土地集体所有服务于公共目标,即农民的社会保障、国家的城市化和粮食安全;作为基本权利的土地集体所有防御国家权力。作为基本权利的土地集体所有不冲击宪法文本中的公有制条款。  相似文献   

7.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集体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其他公民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相似文献   

8.
一、澳大利亚的犯罪分类与其他联邦国家一样,在澳大利亚,大部分犯罪都是违反州法律的犯罪。根据新南威尔士州的法律,犯罪分为三类:简易罪、可选择审判方式的犯罪和可诉罪。简易罪是性质轻微的犯罪。根据新州1986年刑事程序法的规定,简易罪只能以简易方式审判,即在治安法院由治安法官独任审判。包括:一、根据该法或其他法律要求以简易方式审判的犯罪;二、该法或其他法律规定为简易罪的犯罪;三、最高刑罚低于2年监禁的犯罪(该法或其他法律要求依据正式起诉书由陪审团审判的除外)。一般来说,  相似文献   

9.
《中国检察官》2007,(6):78-78
5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之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七十七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5月16日发布公告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这个司法解释.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依照刑法第四百零七条的规定.以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追究刑事责任;以其他方式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立案标准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一部分渎职犯罪案件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有关负责人指出,这次专门针对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之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10.
我国集体林权产权制度改革的适法性分析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我国立法对集体林权产权的分权设置包括有集体所有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集体所有林地的承包经营权,体现出不同形态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经营权的分离.集体林权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是农户承包经营,同时还有农户持股经营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经营共三种目标模式,均不同程度地体现出其适法性.集体林权产权制度改革以现有立法为基础,又对重构立法以启迪,应当重新界定森林和林木的涵义,重新划定林地承包经营权的范围,重新确定林权登记的事项.  相似文献   

11.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本文就适用本罪中的有关问题谈些看法。一、对本罪主体的认定本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  相似文献   

12.
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伐林木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未经主管部门许可,秘密采伐林木,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近年来,盗伐林木之风日盛,屡禁不止,并且不断发生盗伐者在盗伐和运输过程中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等情况,如捆绑、殴打甚至杀害护林人员,有的公然以有组织地暴力“盗伐”林木。这类行为破坏和蚕食着国家的森林资源,冲击了森林管理秩序,侵害了林木所有权,而且还严重地侵害了护林人员的人身权利。 对盗伐林木过程中使用暴力的行为如何定罪,司  相似文献   

13.
论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立法特点和立法思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简称新刑法)已将“反革命罪”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罪,这是此次刑法修订的重点之一。笔者认为.这一修改是相当成功的,堪称新刑法分则的典范,因为同原“反革命罪”的规定以及新刑法其他各类罪的规定相比,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立法具有鲜明的特点,并体现了符合时代要求的立法思想。一、正确划定危害国家安全罪的范围危害国家安全罪无论其所适合的历史条件还是所调整的行为范围,都与“反革命罪”不同。在以“反革命目的”为要件的“反革命”现象(主要是反革命犯罪活动)大大减少,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相似文献   

14.
《决定》中首次规定了一些具有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这一特殊身份才能构成的犯罪。其罪名有: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罪、非法发放关系人贷款罪、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发放贷款罪、非法提供担保罪、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罪、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等。虽然《决定》中还对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  相似文献   

15.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的行为。本文拟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犯罪特征,举证责任以及司法适用中的其他疑难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犯罪特征 1.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我国各级各类的国家工作人员担负着依法  相似文献   

16.
赵阳 《天津检察》2006,(2):13-14
承包人能否成为本罪的主体 众所周知,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除此之外,其他任何自然人,包括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和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务的人员,都不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单独构成挪用公款罪。  相似文献   

17.
我国1979年刑法和修改后的1997年刑法均以专门的条款对挪用公款罪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对于打击挪用公款犯罪,维护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保护国家、集体财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挪用公款罪所指向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公款,司法实践中,对于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其他公共款项和财物的行为,由于“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无从加以追究,客观上放纵了这类行为的滋生和蔓延。笔者认为,应完善挪用公款罪的规定,将挪用公款以外的其他公共财物的行为一并纳入刑法调整的范畴。一、将挪用公款以外的其他公共财物的行为纳入刑法调整…  相似文献   

18.
增设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后,在司法实践中如何适用本罪是值得研究的问题.从行为方式入手,对关系人、国家工作人员、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性质进行具体分析,期望能够对该罪的司法适用提供参考,为深化对该罪的理论研究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19.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的一种,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相比,罪行较轻。从该罪名的立法沿革来看,非法持有毒品罪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堵截式规定,隐含了对毒品持有行为这一客观事实在法律规范上的推定,这种推定同刑法规定的其他持有型犯罪,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罪等罪的推定情形相比,有其特殊性。  相似文献   

20.
承包经营企业中的挪用公款罪浅析程新生近年来,对国营、集体企业实行承包、租赁经营是提高企业生产效益的重大举措。承包、租赁经营的核心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即在企业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将企业的经营权交由承包者行使。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恰恰是公款的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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