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5 毫秒
1.
《刑法修正案(九)》昭示了经济犯罪领域轻刑化刑事政策的开启,给非法集资犯罪防控领域带来了多方面的转变,其中最主要的是指导思想上从重堵转向重疏、注重社会经济因素、强调综合治理。在此背景下,由于非法集资犯罪具有主体特殊,涉及面广,追赃挽损任务重,早期易控、后期打击压力大等内在特点,从侦查角度调整其防控措施有很大的必要性。具体调整思路就是要加强侦查基础工作,建立集资风险测评及研判处置系统,实行冻结追赃优先的策略,多手段维稳处突,加强多方协作,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呈现逐年上升态势,特别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非法集资犯罪保持着较高的活跃性。通过对H省法院111份非法集资犯罪刑事判决书的实证分析,发现该地区非法集资犯罪呈现涉案面广、数额巨大、参与人数众多、涉案罪名集中、共同犯罪特征明显等特点。究其原因在于中小企业生存环境恶劣、政府事权分工不明、社会投资渠道匮乏、群众防范风险意识差、政府舆论引导乏力等。治理对策包括完善融资金融体制、改善中小企业生存环境、合理分流民间投资、加强对贫困地区关注程度、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等。  相似文献   

3.
当前,非法集资活动异常活跃,其背景十分复杂,案件数量及涉案金额巨大,犯罪手段多样,打击难度大。非法集资活动呈现出涉案面广泛化与案发地集中化并存,名目繁多化与手段欺骗性并存,行业多元化与领域延伸化并存,担保、信托等与其他机构参与并存等特征。为此,应提升政府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管能力,以融资创新培育草根金融健康发展,完善治理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提高公安机关打击处置力度,通过宣传提升群众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相似文献   

4.
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我国非法集资活动日益严重,大案、要案频发,且非法集资活动出现了区域性特征。一些地区和城市出现了几乎全民参与的、传销式的非法集资活动,并引发了多起群体性事件和暴力犯罪案件,严重危及了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当前非法集资活动呈案件数量逐步增加、新形式和新手段不断涌现、涉案被害人和金额持续增多的特点。全国各地对处置和预防非法集资活动积累了一些经验,这些经验对成功处置非法集资案件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5.
非法集资活动,损害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破坏金融秩序和影响社会稳定。近年来,不法分子以各种名目,利用各种手段,非法募集公众资金。部分非法集资案件涉案金额大,涉及人员多,涉及面广,社会影响恶劣。如何从法律和实践层面更好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案件,是值得研究的课题。  相似文献   

6.
当前的非法集资呈现出涉案数额巨大,受害人数众多,运作周期长,作案手法多样,犯罪组织严密,跨地区流动作案等特点。针对非法集资的特点,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非法集资犯罪的防范、打击和处置工作,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7.
非法集资犯罪发案率居高不下,当前对非法集资犯罪的治理呈现内卷化的特点,公安机关预防犯罪职能的实现受到质疑,警察权的萎缩、治理手段的单一,暴露出对非法集资犯罪实行二元治理的弊端。对此,应当对现有的治理模式进行重新审视,改变对非法集资犯罪的二元治理格局,进行一元治理。  相似文献   

8.
非法集资案件具有涉及人员多、潜伏期长、社会影响大等特点。在非法集资案件侦查中,应加强情报工作,建立预警平台,尽早发现非法集资问题;快侦快破大要案,尽力挽回经济损失;密切关注出资人的动向,妥善有序地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化解矛盾的整体合力;加强非法集资犯罪的预防,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相似文献   

9.
非法集资个罪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各式各样、日益增多的非法集资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行政处罚手段已经明显不能有效地规制社会上纷繁复杂的非法集资行为 ,作为保障社会最后一道防线的刑法手段一旦介入了调整领域 ,部分非法集资行为也就上升为了集资犯罪。本文介绍了我国规制非法集资行为的有关政策法规和刑事立法状况 ,并对非法集资犯罪的个罪作了详细的比较研究。  相似文献   

10.
新形势下的非法集资特点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的非法集资呈现出集资手段多样、新颖,侵害对象多元化,涉案数额巨大,犯罪组织严密,跨地区流动作案等特点。非法集资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破坏了社会的安定团结,处理不当后果严重,寻找相应的防治对策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1.
非法集资犯罪是近年来较为突出的经济犯罪,其具有涉众性、后果严重等特征。它不仅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甚至威胁到我国经济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本文分析了非法集资犯罪的成因,并提出了相应的防控对策。  相似文献   

12.
非法集资案件具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以新款还旧账的手段维持资金链条,具有较大的欺骗性,受害人数众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等特点。侦办此类案件,管辖权问题的争议影响了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一些集资犯罪嫌疑人隐匿或销毁账目,极大地影响了案件侦办工作。非法集资案件带来的社会稳定问题成为全部工作的最关键也是最难的问题,要首先考虑善后处置和维护稳定问题;要树立经营意识,摸清案件的整体情况和集资链奈;要精心策划.全力抓捕犯罪嫌疑人;要及时控制涉案资金及财物: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相似文献   

13.
职务犯罪轻刑化成为普遍现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职务犯罪轻刑化主要表现为立案起点高,自首适用标准宽泛,缓、免刑率高及刑罚执行不严格。这一现象成因包括对该类犯罪的认识不到位、审判人员被干扰、执行阶段标准控制不严等。遏制职务犯罪轻刑化路径是要强化对职务犯罪立案及侦查过程的监督、加强对刑罚执行阶段的监督等。  相似文献   

14.
在传统概念中,民间融资容易与非法集资、地下钱庄、放高利贷等负面内容相联系,民间融资与合法、违法以及非法集资的概念之间尚存在模糊区域。科学界定民间融资的含义、类型和特征等问题,对于指导政府制定符合实际的民间融资相关规则、规范引导民间融资都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通过信息中介在网络上实现点对点借贷是P2P网络借贷的核心要素。将P2P网络借贷等同于网络非法集资,混淆了信息中介和信用中介在网络投融资活动中的功能和定位,是对互联网金融创新的误读。通过对2007-2015年公开的案例研究发现,司法机关在治理网络非法集资中,面临着互联网金融创新保护与非法集资犯罪惩治的两难选择,但这种司法治理过程同时也构成了矫正民间融资治理过度刑法化的有利契机。网络非法集资的刑法治理应当以刑法谦抑为核心,改善治理方向、结构与路径,满足民间融资行为逐步去罪化的趋势。  相似文献   

16.
《刑法修正案(十一)》在不改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基本罪状的情况下,通过调整两罪的刑罚结构加大非法集资犯罪的惩处力度,主要体现在自由刑的加重化和罚金刑的无限化两个方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幅度由原先的两档增加至三档,法定最高刑随之提高,应急性立法色彩浓厚,且不利于民营经济的保护和发展。刑事立法应当关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集资用途,适当提高该罪的入罪门槛以限制其认定范围。修正案在提高集资诈骗罪法定最低刑的同时,将原先的三档量刑幅度合并为两档,重刑化程度进一步加深,不仅导致集资诈骗罪与其他类似犯罪在法定刑设置上不相协调,而且打破了集资诈骗罪刑罚结构本身的内在均衡。无限额罚金刑存在诸多弊端,参照倍比罚金刑的设置规则制定司法解释予以指导具有现实合理性。  相似文献   

17.
职务犯罪轻刑化成为普遍现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职务犯罪轻刑化主要表现为立案起点高,自首适用标准宽泛,缓、免刑率高及刑罚执行不严格。这一现象成因包括对该类犯罪的认识不到位、审判人员被干扰、执行阶段标准控制不严等。遏制职务犯罪轻刑化路径是要强化对职务犯罪立案及侦查过程的监督、加强对刑罚执行阶段的监督等。  相似文献   

18.
通过信息中介在网络上实现点对点借贷是P2P网络借贷的核心要素。将P2P网络借贷等同于网络非法集资,混淆了信息中介和信用中介在网络投融资活动中的功能和定位,是对互联网金融创新的误读。通过对2007-2015年公开的案例研究发现,司法机关在治理网络非法集资中,面临着互联网金融创新保护与非法集资犯罪惩治的两难选择,但这种司法治理过程同时也构成了矫正民间融资治理过度刑法化的有利契机。网络非法集资的刑法治理应当以刑法谦抑为核心,改善治理方向、结构与路径,满足民间融资行为逐步去罪化的趋势。  相似文献   

19.
非法行医罪的刑事政策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法行医罪属于典型的法定犯罪,应在罪刑法定的前提下,合理划分刑法和行政法不同的规制范围,并坚持处罚上的轻刑化原则;在对非法行医犯罪化的过程中,应以法益侵害为基准,从非法行医行为是否严重侵害了国家医疗卫生管理秩序和公众生命健康权益这一实质标准去把握;对非法行医行为的刑法规制应坚持谦抑原则,尽管目前本罪非犯罪化的条件尚不具备,但非刑罚化措施应广泛适用.  相似文献   

20.
由于法律和相应机制的不健全、监管的缺位,共同导致了民间融资市场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之一。针对非法集资活动呈高发蔓延态势,刑事立案数量持续攀升,已立案件诉讼期间普遍较长,已判案件涉案财物认定处置进展迟缓,由非法集资而引发的各类矛盾纷繁复杂且化解难度极大等问题,拟从非法集资案中的"刑民交叉"与处置之衡平的角度,寻找解决之道。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