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侵权构成中违法性要件的定位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叶金强 《法律科学》2007,25(1):96-101
违法性,应当成为侵权构成之独立要件.侵害了法律所保护的利益,行为即具有违法性.行为违法与否取决于法律保护之利益范围,同时,法律对不同利益的不同保护力度,决定着违法性的程度.与评价行为人主观心态的过失不同,违法性涉及的是客观层面上是否有法律所保护的利益受到侵害.违法性要件具有划定行为自由空间,保障正当利益,以及型塑权利的功能.  相似文献   

2.
本文通过分析侵权法从行为法到责任法的发展趋势,认为其是对违法性要件的否定。我国《侵权责任法》适应侵权法充分救济受害人的需要,构建了未严格区分权利和利益的制度框架,从而与违法性要件不相容。该法第6条第1款的规定实际上采纳了以过错吸收违法性的制度选择。在减轻或免除责任的事由规则中排斥了违法性要件,严格责任的制度设计更强调否定违法性要件。笔者认为,应当采用违反注意义务作为统一的标准来判断过错,从而正确认定责任。  相似文献   

3.
时代已进至不保护商品化权就难以合理解决个案纠纷的节点.在立法不可能及时跟进的情况下,对该权利的保护将在很长时间里主要依靠司法对法律的灵活解释和权衡.目前,我国司法中保护商品化权,最合理的法律基础是反误认,而非授予专有财产权.不同客体的商品化权,可依据不同的法律给予法律效果大概相同的救济:真人的商品化权仍可通过灵活解释民法中的人格权制度予以保护;虚构形象和其他形象的商品化权,司法将不得不设立一种“商品化权益”,保护这种民法中没有明确列举,但却必须予以保护的利益.适用不同法源的商品化权,由于保护的是相同的利益,其保护要件基本相同,其中最为本质的,是存在“稳定对应关系”;侵权认定标准也基本相同,都是构成“认可关系”的误认.  相似文献   

4.
时代已进至不保护商品化权就难以合理解决个案纠纷的节点.在立法不可能及时跟进的情况下,对该权利的保护将在很长时间里主要依靠司法对法律的灵活解释和权衡.目前,我国司法中保护商品化权,最合理的法律基础是反误认,而非授予专有财产权.不同客体的商品化权,可依据不同的法律给予法律效果大概相同的救济:真人的商品化权仍可通过灵活解释民法中的人格权制度予以保护;虚构形象和其他形象的商品化权,司法将不得不设立一种“商品化权益”,保护这种民法中没有明确列举,但却必须予以保护的利益.适用不同法源的商品化权,由于保护的是相同的利益,其保护要件基本相同,其中最为本质的,是存在“稳定对应关系”;侵权认定标准也基本相同,都是构成“认可关系”的误认.  相似文献   

5.
本文由全国首例涉及社会公序良俗的案例谈起,认为民法上公共利益保护是对民法意思自治原则的重要限制。笔者认为合同法上的公共利益仅指社会一般利益,不包括善良风俗。通过对现有案例的考察,认为违反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分为违反人权和人格尊重的行为类型、违反公众消费者保护的行为的类型、危害一般公序行为类型等三种。  相似文献   

6.
知识产权法定主义存在过分依赖立法者理性认识能力、忽视司法过程的能动性和创造性、难以很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缺陷.从侵权构成的角度看,其缺陷的实质在于严格坚持侵权构成的限定性.为了克服知识产权法定主义的缺陷,从侵权构成的角度看,应当坚持侵权构成的非限定性.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坚持侵权构成的非限定性,应当对类型化的权利以外的应受法律保护的利益做出适当限制,以防止法官滥用司法自由裁量权,为此应当区别类型化的权利和类型化权利以外的利益,并在此基础上对权利享有者和利益享有者配置不同的请求权.  相似文献   

7.
施鸿鹏 《法学家》2022,(1):43-55
侵权法中的权利并不以社会典型公开性为必要,权利属性的界定取决于归属效能与排他功能。以此为判断标准,债权基于其不同的面向,在侵权法中具有双重属性:债权的归属具有权利的属性,其利益内容主要表现为处分及受领;债权的实现利益不属于债权的归属效能,也不具有排他功能,具有利益的属性。后者进一步体现为实现给付利益相关之债务人意志、责任财产、给付客体及债务人人身。无论是作为权利还是利益的债权,不当得利制度、契约制度等法律部门固然能够对第三人侵害债权提供部分救济,但是从法理上及交易需求角度看均不排斥侵权法的救济;而且基于侵权法的救济与制裁功能,债权的侵权法保护有其必要性。从债权的侵权法保护的构成要件角度看,侵害债权归属即可征引违法性,其主观过错并不限于故意;对于债权给付利益的侵害,因债权并不拘束第三人,因此其违法性应以行为不法为判断基准,经由制定法对行为之特别禁令或违反公序良俗完成违法性之判断,而主观要件原则上仍然需要存在致损之故意。  相似文献   

8.
关于我国医疗过失与因果关系之鉴定和认定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赵西巨 《证据科学》2011,19(4):389-400
我国法律在医疗过失和因果关系的认定问题上,应坚持医疗"专家"判断和"同行"鉴定,旨力于构建平衡患者利益和医方利益的规则,区分医疗专家意见和法官法律判断,区分违反通常诊疗义务的医疗侵权和违反告知义务的医疗侵权,区分"合理医生"标准、"医疗水平"标准和"医疗常规"标准。  相似文献   

9.
朱岩 《法学研究》2011,(2):85-99
违反保护他人法律的侵权责任通过精准界定抽象而模糊的过错概念、扩张或者细化侵权法的保护范围,使侵权法中僵化模糊的规则能够适应不断发展并充满风险的当代社会。保护性法律需符合法律渊源的要求,并且该法律的目的应在于保护私人利益并提供侵权法的救济。此种特殊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相比一般过错责任具有特殊性,并且其各要件处于相互动态关联中。我国侵权责任法仅在第6条规定了有关过错责任的一般条款,仍需通过此种特殊的过错责任,尤其需借助于以行政法所确立的行为标准为主的保护性法律法规来进一步界定抽象的过错。  相似文献   

10.
论商业机会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吕来明 《中国法学》2006,(5):107-114
经营资格意义上的商业机会是一种法律确认的权利。这种权利是一种抽象的参与权,达成交易后取得的是现实的具体的财产权利,持续不断的交易活动就是资格权利向具体财产权利转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存在一个中间阶段,即达成交易的优势可能性阶段。优势可能性的机会拥有者于机会的存在拥有两方面的利益,一是对未来实现交易后的预期利益,二是为寻找、把握和促成机会而已付出的成本利益。这种利益虽然不是现行法律制度中的某种具体权利,但仍然应当予以保护。法律对机会利益的保护不应当局限于内部侵害的场合,而应当扩展到外部侵害场合,内部侵害商业机会与外部侵害商业机会的构成要件与救济方式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11.
宪法实施的私法化,是通过将民法上的公序良俗具体化,使宪法权利包含的法律的基础价值准则作为公序良俗原则的重要成分,进而将私人之间侵害宪法权利的法律行为视为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从而对法律行为的效力判断产生影响。由于公序良俗条款含义的包容性以及宪法与民法的关系尤其是宪法权利的特点,决定了公序良俗条款发挥宪法实施的私法化的桥梁和媒介的作用,是宪法权利及价值纳入私法领域不可或缺的具体路径。我国宪法第51条和民法通则第58条之间的共同性,使宪法权利私法化不仅具有宪法上的依据而且具有实行的条件。  相似文献   

12.
申请日到授权日期间的发明作为专利申请人的法益.应该予以保护.而保护的方法,以请求权和请求权基础为考察视角,不外乎不当得利返还和侵权损害赔偿.对申请专利中的发明的侵害,既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又构成对专利权之期待权的侵害,或者因违反"保护他人的法律"而构成侵权.<专利法>第13条规定的临时保护措施兼有不当得利返还和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律性质.  相似文献   

13.
我国侵权责任法在民法典中处于权利救济法地位,其内容设置应围绕对受害人损害的 补偿展开。在尊重法律分工协作的体系安排下,立法应认识到侵权责任法功能的局限性。本属于公法 任务的惩罚侵权人规则应交由行政法等规定,或者在单行法中规定;社会保障法理念的“有损害,有救 济”不宜在侵权法贯彻;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在民法中是以对私权利救济面目体现的,侵权责任法不宜 直接规定对公共利益的救济。作为民法典的组成部分,侵权责任编与人格权编中的人格权保护、物权 法编中的物权保护以及民法总则中的民事责任一章需协调建构,因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的不同,应将 基于权利自身权能所拥有的救济功能交由相关编规定,侵权责任编则以损害赔偿为基本救济方式。具 体规范设计尽量做到构成要件清楚,法律后果明确。  相似文献   

14.
于飞 《法学研究》2012,(4):43-60
"背俗故意致损",是在权利和利益区分的基础上进行侵权法思考必然会遭遇的一个问题。德国民法典立法者设立第826条时,并不具有利用该条将法律与道德、习惯等法外规范相连通的直接目的。第826条的功能在后世学说的解释中形成了形式功能与实质功能两大功能群。试图为"背俗"设置实质判断标准的实质功能越来越受到学者的批判,并且在学说上出现了将纯粹经济损失保护作为第826条核心功能的观点。故意要件的本质是在缺乏社会典型公开性的纯粹经济损失领域维持行为人的预见性。法解释对该要件有所软化,但不宜将故意降低为重大过失。背俗要件的判断标准存在于判例之中。应当借鉴动态系统理论,以本土判例为素材,建构我国的"背俗故意致损"判例类型。纯粹经济损失概念并不表达一个真正的类别,而是包含了千差万别的事物,该领域不存在一般保护规则。"背俗故意致损"只是纯粹经济损失保护中的"最小值"。应当建立特别规范、保护性法律和"背俗故意致损"三层纯粹经济损失的立法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15.
胡吕银 《法学论坛》2002,17(3):75-79
法律行为成立 ,并非一定产生预期的效果 ,一系列的限制是必要的。不得违反善良风俗是其限制之一 ,但违反善良风俗的适用却是异常复杂的。违反善良风俗要评判的并不是当事人的行为 ,而是他从事的法律行为 ,通过实用标准的确定 ,将善良风俗概念法律化 ,至关重要。以这样的法理来剖析被继承人立其情人为继承人的遗嘱继承案 ,则该遗嘱行为是有效的。  相似文献   

16.
权利能力的消灭并不当然导致权利的消灭,死者丧失权利能力,但死者生前取得的不随生命消失的权利,作为人类既定的物质和精神财富客观存在,财产权利发生继承,人格权利牵涉人类整体尊严和善良风俗,法律应予以保护。当侵害行为仅仅侵害死者生前人格利益,对死者生前人格利益进行独立的和直接的保护;当侵害死者生前人格利益的行为同时侵害了死者近亲属的名誉或一般人格尊严,通过保护死者近亲属的人格利益,实现对死者生前人格利益的间接保护。  相似文献   

17.
第三方交易平台近年来发生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呈现多样化,当下以避风港规则为核心框架的判断机制在电子商务相关知识产权纠纷中凸显弊端。对电子商务中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展开阐释,通过构建识别机制与特别利益关系的理论尝试,侧重于对红旗标准进行差异化的扩大解释,从而进一步明确平台经营者构成侵权的主观要件的判断标准,以期适应新时期知识产权保护与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18.
祝彬 《法制与社会》2012,(30):20-21
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侵权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各有其自身特点。违法行为的判断应采"合理医生说"标准;损害事实既包括现实利益的损害也包括期待利益的损害;因果关系要件应采纳相当因果关系说;过错既包括过失,特定情形下也包括故意。为了准确适用相关法律规定,更好的保护患者知情同意权,有必要对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予以分析和解读。  相似文献   

19.
郑贤君 《法学家》2005,(6):49-55
宪法基本权利是一个开放而非封闭的体系,得益于宪法文本之外权利的司法保护,主要包括人身与经济自由,是法官通过对第十四条修正案正当程序条款采用实质性正当程序的解释而完成的.通过适用不同的审查标准,法院徘徊于谦抑与能动之间.先例规则使司法承认的权利在个案中具有拘束力.美国政府与公众对法官创制非文本自由利益并未给予过多的怀疑,法官只是需要警惕防止在抵制一个专断的过程中形成新的专断.  相似文献   

20.
于飞 《法学研究》2008,(5):49-61
宪法上的基本权利与民事权利在义务人、权利广度、权利保护强度和对义务人的道德要求方面有本质区别。基于这种区分,关于宪法私法效力的直接效力说固然在理论上有导致权利冲突和损伤私法自治的弊端,间接效力说一样有过度确认民事权利的缺陷,而且后者在理论上也有很多弱点,两说均不足采。在未立法化的民事利益的保护问题上,宪法不应当对民法有影响,宪法对民法的影响应当限于制约强者的方面,并可借助“国家行为”的理论结构来发展我国的法解释。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