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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1991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开始施行的第一年。一年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各地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下,经国家版权局和各地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广大热心于我国著作权保护事业的人士的共同努力,著作权保护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有力地推动了我国著作权保护制度的发展,其表现为: 1.宣传普及著作权法律知识成效显著提高全社会的著作权法律意识,是贯彻实施著作权法的基本前提,因此,在1990年召开  相似文献   

2.
同志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自1991年6月1日实施.已经整整一年了。一年来,我国的著作权保护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宣传著作权法律的活动普遍开展1991年,国家版权局和司法部联合发文。把著作权法的宣传普及工作列入了国家“二五”普法计划。全国人大有关负责同志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领导同志纷纷发表讲话或撰写文章,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带头宣传著作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广播电影电视部、国家教委、文化部、新闻出版署、中科院、国家版权局等中央有关部委以及各地版权行政管理机关集中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不仅宣传了著作权法.而且培训了一批著  相似文献   

3.
一、著作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 1.我们用13年的时间初步建立了现代化的著作权制度,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起草,是从1979年开始的。1985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国家版权局。1990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1年6月,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生效;同时国务院颁发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2年6月,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我国参加《伯尔尼公约》与《世界版权公约》。从著作权法的起草到参加国际著作权  相似文献   

4.
我国《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改与建议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结合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的专家建议稿和国家版权局2012年3月31日公布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讨论了著作权法修改中的一些问题,包括废除《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重新梳理著作权的权利体系、突出规定相关权,以及强化对于著作权和相关权的保护.我国《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改,应当面向实务,解决问题,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5.
第一条 为规范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保障著作权行政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其他有关著作权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称“国家版权局”)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称“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版权局依职权制定的  相似文献   

6.
著作权主体略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著作权主体是指依法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个人和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主体包括作者、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著作权的继承人和继受人,在特殊情况下,国家也可以基于遗赠、无人继承等原因而成为著作权主体。关于这些内容,2012年3月国家版权局公布的  相似文献   

7.
一、中国近年来在著作权保护方面进行了大量努力,取得了显著进展中国从80年代初就开始著作权立法的准备工作。1985年,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版权局,负责有关法律、规定的起草和实施。1986年以来,国家为保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颁布了一系列规定。自1981年以来,三次大幅度提高了稿酬标准。1987年,著作权法草案提请国务院审议;1989年12月20日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审议;1990年9月,著作  相似文献   

8.
过错与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具有天然的紧密关系,它应成为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观过错程度也应成为确定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考量因素.现行《著作权法》未充分体现过错与损害赔偿之间的应有关系,国家版权局公布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的两个版本,对过错与损害赔偿之间的关系亦存在缺位和错位现象,有必要根据过错与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关系,对相关条款作适当的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9.
我国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8条规定:“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直到2014年9月3日,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为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再次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提上日程.本文将结合《意见稿》,针对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现状进行论述,并提出见解.  相似文献   

10.
呵护版权关注新著作权法——许超解读新著作权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作为中国版权事业的全国性政府主管机关--国家版权局--在著作权法的修改过程中做了很多工作,对于国家版权局副司长许超来说,他目前的工作中心就是围绕入世相关问题和著作权法修改开展工作,著作权法修改及其带来的种种问题也成为他关注的重心.  相似文献   

11.
著作权合理使用具体情形立法完善之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平衡著作权的保护与公共利益的维护之间的"砝码",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然而,数字技术的广泛运用和版权产业的发展,则对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面对这种新的挑战,国家版权局适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以下简称《修改草案》)。  相似文献   

12.
《司法业务文选》2011,(6):45-48
1.2010年11月25日国家版权局令第8号公布2.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规范著作权出质行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著作权交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3.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著作权立法更是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我国第一部著作权法诞生之后的很短时间里,我国又加入了最主要的三个国际著作权和邻接权公约。这巨大的成绩同我国立法人的辛勤劳动是分不开的。然而,毋庸讳言,著作权保护的突飞猛进,也是立法人当初未料到的。在这种新情况下。回视我国的著作权法就不难发现,这部法还有一些地方需要修改。从某些方面来看,修改工作已显得很迫切。本文仅就修改我国著作权法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略加探讨,以求得各位专家学者的指教。  相似文献   

14.
我国著作权法的修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笔者拟结合国家版权局1998年1月的著作权法(修订稿),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见解和建议。欢迎批评指正。 1.关于idea/expression两分法原则 著作权法(修订稿)第五条第一款:“本法只保护表达,不保护  相似文献   

15.
1.《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开征民意国家版权局网站3月31日发布公告,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开始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一些法律界人士和著作权人认为,本次修改的最大特点是使《著作权法》更具实际操作性,对于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都作了明确规定。比如,本次修改增强了对权利人的保护范围和力度。但是,对于法定许可范围、侵权赔偿标准和著作权集体管理,一些著作权人认为修改草案和他们的愿望仍有一定差距。  相似文献   

16.
2001年6月1日是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实施十周年纪念日。著作权法作为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一部重要的法律,十年来,指导我国著作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令世人注目的成绩。通过司法审判程序,对大量的侵权行为予以了制裁;在司法审判的实践中,培养了一批  相似文献   

17.
关于发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中 “表演”的具体应用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 现将我局《关于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中“表演”的具体应用问题的解释》发布如下,请参照执行,并及时向我局通报执行中遇到的问题。 国家版权局 1999年 12月 9日 在实施著作权法律、法规的过程中,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以及音乐作品的使用单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中条中“表演”的具体应用问题有不同的认识。为准确理解和执行著作权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相似文献   

18.
著作权客体即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是著作权存在及其边界的判断标准,构成著作权法的逻辑起点.著作权客体制度涉及作品的内涵(构成条件)、外延(保护范围)、种类及著作权对象的排除等问题,其范围的界定与标准的确立,构成著作权法的基础.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需要借鉴国际著作权保护的成熟理论与经验,结合我国《著作权法》的实施现状,完善著作权客体制度.  相似文献   

19.
目前,在我国民事审判和行政执法实践活动中,网络著作权案件审理和处理的直接法律依据是国家版权局1999年12月9日制定的<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规定>(以下简称<数字化制品规定>)和2000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4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网络著作权解释>).<数字化制品规定>和<网络著作权解释>的规定,特别是后者,对于准确理解和适用民法通则、著作权法及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提供了统一依据,对于及时解决实践中出现的众多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充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20.
<正> 1991年6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下简称《著作权法》),不仅明确了受保护作品的种类、著作权的归属和保护期限,还专章列举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和惩处原则。本文仅就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谈谈自己初浅的理解。一、侵权行为侵犯的对象必须是依法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著作权的取得:一是直接取得,即作品完成之日就自动取得了著作权,不需办理任何手续,也不管是否发表;一种是继受取得,如外国人的作品首次发表在中国,从在中国发表之日起取得著作权。这种继受取得著作权只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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