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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美国警方8月13日说,一名不明身份的持枪男子当天闯入阿肯色州民主党总部,开枪将该州民主党主席比尔·格瓦特尼打成重伤,后者被送往医院后不久宣告不治.袭击者在警方追捕过程中受致命枪伤死亡.……  相似文献   

2.
法律书签 美国党派的价值分野 从表面上看,美国既有民主党这个动不动就说要保护你、比爱自己还爱你的激进党派,也有共和党这样以个人为出发点、以个人奋斗为核心价值观的保守党党派.但实际上,这两个党派的价值观分野不那么明显.1974年,时任总统尼克松(共和党人)就祭出了《全面医疗保险计划》.用保罗·克鲁格曼的话说,它和民主党的方案有很多相似之处.而当年,反对该计划最凶的恰怡是民主党.  相似文献   

3.
托马斯·杰斐逊(以下简称"杰斐逊")是美国分权思想的集大成者,他不仅提出立法、行政、司法权的分立,而且更是系统的阐述了中央与地方分权、政党分立和限制军权的理论。这种呈现出"立体制衡"特点的分权理论是杰斐逊对分权学说的一大突破,不但为美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也为我国政治文明建设提供了借鉴.  相似文献   

4.
试析杰斐逊对自然权利思想的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杰斐逊是美国早期的民主思想家,是近代自然权利思想发展史上的重要代表人物。在由杰斐逊起草的1776年《独立宣言》中,他以洛克的自然权利思想为基础提出了人类三项自然权利: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权。杰斐逊以追求幸福权取代洛克的财产权,从而赋予近代自然权利思想以民主的意义。从自然法和历史传统两个角度,杰斐逊论证了自然权利的正当性;此外,杰斐逊还提出多数派应该尊重少数派权利,推动了近代民主思想的发展。  相似文献   

5.
目次一、托马斯·杰斐逊的分区民主制理论二、我国的村民自治三、分区民主制理论对我国开展村民自治的启迪四、结束语托马斯·杰斐逊是美国独立战争时期及建国初期著名的政治思想家、国务活动家和资产阶级革命民主派的领袖,美国《独立宣言》的起草人。作为一名伟大的思想家,杰斐逊一生留下了不少著作。虽然时代久远,杰斐逊  相似文献   

6.
托马斯·杰斐逊参与了认识、组织、治理国家的全过程,将自己的主张变成对国家宪政、政府政策的现实设计,实现了个人政治思想与政治实践的完美结合。杰斐逊的一整套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和治国理念被称为杰斐逊式民主(Jeffersonian Democracy)。杰斐逊式民主经过林肯、富兰克林·罗斯福等人在理论和实践上的维护与发展,成为美国民主传统的主流,促进了美国精神中政治民主传统的形成与传承。  相似文献   

7.
杨鹏 《法制与社会》2015,(4):291-292
人们习惯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于是似乎司法透明就可以实现法治现代化.但实际上,阳光中起防腐作用的,是肉眼难见的紫外线.司法本身存在瑕疵,透明只会损害司法公信力.法制的专业化,贵族化.权力本位司法理念的缺失,造成了司法的平民化.法制应该为民众知悉,司法离不开国家权力.解决不了法制与司法的错位,法治之路漫漫.  相似文献   

8.
美国证据法上推定的学说与规则的发展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秦策 《法学家》2004,(4):114-120
推定效力的确定是司法证明中的一个复杂问题.本文评析了美国证据法上关于推定效力的五种学说,其中,塞耶的"爆泡理论"即"转移举证负担说"和摩根的"转移说服负担说"是两大经典学说,成为证据法典中推定规则的直接法理依据.而"效力区分说"、"取消推定说"和"个别分析说"对立法和司法实践也各有影响.这些学说立足于普通法上丰富的司法经验,不同程度地反映了推定适用的规律,对我国的证据法建设具有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9.
刑法的目的是保护法益,犯罪的本质是侵犯法益,法益侵害说应在我国立法及司法中始终得到贯彻.在我国尽管没有人主张与法益侵害说相对的规范违反说,但在刑法理论及司法实践中随处可见规范违反说的痕迹.  相似文献   

10.
多丽·麦迪逊当丈夫担任杰斐逊总统的国务卿时,多丽·麦迪逊曾领着参观白宫的人穿过杰斐逊的卧室。谣言因此而起,说她丈夫出卖她的色相,以换取总统的支持。贝蒂·福特贝蒂·福特的女权主义倾向比她的狂饮无度更有名。在游说州议员通过平权法修正案时,她激怒了“制止《男女平权法修正案》”组织的女性领袖菲利斯·索赫拉夫利。索赫拉夫利要求结算用于支付福特的白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我国对财产犯罪法益(客体)的研究形成了占有说与本权说的对立,占有说的引入使本权说(所有权说)的通说地位受到了挑战,对司法实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权说在刑事司法实践中仍有生命力,既有充分的刑法规范依据,又有本土社会基础.本权说揭示了财产犯罪的本质,在贯彻刑法谦抑性、合理限定刑法处罚范围等方面较占有说具有明显的优势.本权说对于权利人侵犯合法占有、第三人侵夺赃物以及侵害违禁品等行为均能给出合理的解释结论.相比之下,占有说存在提前介入民事纠纷、扩大打击范围、不当评价等弊端.本权说应当坚持和提倡.  相似文献   

12.
环境权可司法性的法理与实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卫星 《法律科学》2007,25(6):23-31
受传统人权理论的影响,环境权的可司法性一直受到质疑,有学者甚至进而否认环境权是一项独立的人权.可以说,环境权的可司法性研究,是我国环境权理论研究中的一个瓶颈问题.考诸各国法制实践,环境权的司法救济有直接救济和间接救济两条路径,而其司法哲学基础则为司法能动主义.  相似文献   

13.
“所有人都说不可能,所有人都错了”.这是2016年5月5日美国CNN网站上一篇文章的导语,简单、炫目而略带沮丧.文章标题是《特朗普何以挑翻所有胜算?》.随着共和党参选人克鲁兹于5月3日宣布退选,特朗普成为本届美国大选共和党唯一“可推定”候选人,进而与民主党超级选手希拉里形成单挑态势,提前拉开决赛帷幕.  相似文献   

14.
省辖市的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包括依法治理、法制宣传、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的管理、劳教所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律援助、"148"法律服务专线、教育培训、司法考试和司法鉴定等,可以说点多、线长、面宽.如何做好司法行政工作,迎接WTO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挑战?依法行政,努力提高司法行政法制工作水平是关键.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在我国大陆地区对不能犯问题的研究颇多,而“抽象危险说”的时代似乎逐渐过去,当代改采“客观主义”的“具体危险说”、“客观危险说”、“修正的客观危险说”等学说的主张渐起,其中,又以“刑法谦抑性”及“结果无价值论”作为主要理论依据而展开的“客观危险说”成为有力说的代表.此说在被移植母国日本刑法界中,基于“客观危险说”的框架中又再发展出以“修正的客观危险说”、“修正的客观危险说的盖然性理论”为代表的学说,这些学说与“客观危险说”之间是亦相互补充、相互辩证的关系.上述不同理论会导致在司法裁判中对不能犯认定结果的不同,从台湾地区不同时期的裁判清楚体现.目前台湾地区基于2005年的“刑法典”修正,“立法”上采“客观主义”作为危险及不能的检验标准,但“客观主义”阵营下采何说作为确切的检验标准又有待厘清.反倒是“修法”过后的近年司法裁判中,多以“具体危险说”搭配“重大无知”作为不能犯检验标准,是以“立法”与司法实践之间存在差异.故本文旨在检阅司法裁判对不能犯的认定作为索引,以期待拉开不能犯学说争议并认定上差之毫厘失之千里的帷幕.  相似文献   

16.
关于审判权或司法的功能定位,向来众说纷纭,存在着"纠纷解决说"、"规则之治说"、"程序保障说"以及兼收并蓄的"多元论"等多种主张.[1]尽管如此,当前的研究,绝大多数或是偏重从规范的角度展开论述,或是仅停留于对司法实践和个案的经验描述,而缺乏宏观、整体的实证探究.  相似文献   

17.
“司法能动主义”是舶来品,而“司法能动论”则是司法能动主义结合中国国情的产物,尽管后者被赋予了不少“新意”和“引申义”,但客观地说,这也是文化接受与传播过程中一种不可避免的现象.从法文化的深层渊源看,我国属于“大陆法系”国家,法官奉行“司法克制”的传统,从而大大抑制了“司法能动”的空间,但社会生活的快速变化与成文法废、改、立的滞后性这一矛盾又会呼唤“司法能动”的出场,以弥补法律的缺陷,达到实质正义的目标.这就为司法能动在大陆法系国家司法实践中的存在提供了一席之地.司法能动是司法克制前提下的能动,不是盲动妄动;司法克制又包容了司法能动的合理空间,不是对法律条文的僵化固守.两者追求的目标是相同的,即正义的实现、人权的彰显.  相似文献   

18.
司法如何面对道德?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方乐  Fang Le 《中外法学》2010,(2):182-197
@@ 一、司法何以如此尴尬?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针对社会急剧转型以及由此所带来的纠纷的重大变化,中国的司法改革作了很多尝试.可以说,这些尝试对当代中国法院制度的变革所起到的作用是全方位的.  相似文献   

19.
我们该如何理解“占领华尔街”这场声势浩大的示威运动?奥巴马总统说:“我认为这场抗议表达了美国人民的沮丧之情。”众议院民主党领袖南希·佩洛西说:‘愿上帝保佑这些年轻、富有感染力、精力专注的人们。”当然这是政治人物的表态,不过它体现了民众对政治持续施加影响的直接效果。  相似文献   

20.
《中国审判》2010,(5):8-9
“没有公开则无所谓正义。”作为法治社会普遍遵循的一项重要司法原则,司法公开是落实公正廉洁执法、实现司法民主、保证司法廉洁、确保司法监督的重要手段,在几轮司法改革中都列入重要的改革项目。从某种意义上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历史就是一部日益向社会敞开司法大门、让民众接近司法、知悉司法活动、不断增强司法透明度的历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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