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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诉讼时效的沿革(兼述国家财产的追索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由来)诉讼时效制度是各国民法广泛确立的一项法律制度,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期间便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客观情况,是将某些不合理的状况通过法律使之合法化的法律制度.本文如未加特殊说明,诉讼时效与消灭时效同用.  相似文献   

2.
在坚持实体性债权的程序性实现应受时间限制的前提下,只有尚不可执行债权和可执行债权均受到类似的限制,权利实现的时间限制才是完整的。我国民事实体法中诉讼时效的限制对象是尚不可执行的债权;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执行时效限制的是可执行债权。执行时效的体系地位在于,其和诉讼时效一道,共同构成了债权实现的时间限制。相比我国法分别规定了程序性的诉讼时效和执行时效,德国法直接从实体角度规定尚不可执行债权和可执行债权的消灭时效,两者并没有核心差别,只存在观察视角的不同。当我国法律人完全接受了德国民法将债权实现的时间限制规定为实体性抗辩权的做法时,执行时效将和诉讼时效一道,共同面临着规制路径由程序向实体转化的机遇。  相似文献   

3.
时效制度是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时期之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凡一定事实状态经过一定时期而取得权利的,叫取得时效或占有时效,凡一定事实状态经过一定时期的持续而丧失权利的,叫消灭时效或诉讼时效。私有制国家的民法对上述两种时效均有规定。社会主义国家的民法仅规定了消灭  相似文献   

4.
民法时效制度,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存在,经过法律规定的特定期间,即产生与此事实状态相应的法律后果的一项制度。在传统民法理论中,时效制度有三种,即诉讼时效、消灭时效和取得时效。其中,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通过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有效时间。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即丧失胜诉权。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自能够行使权利而不行使之时起,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间,即丧失该权利的制度。它消灭的是权利人的实体请求权。取得时效又称占有时效,是指行为人在一定条件下占有他人之物,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间,即取得…  相似文献   

5.
论诉讼时效的不完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冯恺 《法学杂志》2005,26(1):45-47
诉讼时效的不完成是时效进程中的障碍形态之一,不同于我国传统民法中的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中国台湾地区民法所规定的时效不完成,其事由涵盖了时效中止(或停止)的部分,较之德国法中的时效不完成的适用范围更广。我国应借鉴德国法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6.
时效制度是民法总则的重要内容.各种时效制度在性质和功能上有同一性,应于总则中统一规定.这也是有立法例的.时效制度的设计,应考虑相互间的协调、衔接.民法总则草案规定了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还应当规定取得时效和权利失效期间.时效制度的构建应注意内部规则的协调.诉讼时效期间是权利人请求法律保护的法定期间,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经受理进入诉讼程序或仲裁程序的,不发生诉讼时效期间的重新开始,而发生诉讼时效期间的终结.权利人保护权利的请求并非全受诉讼时效限制.人身权的保护不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权利人请求保护的权利有关基本生存利益以及涉及他人利益的,权利人的请求也不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相似文献   

7.
黄念 《行政法制》2005,(4):40-42
诉讼时效,又称为消灭时效,指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状态持续进行,达到法律规定的期限,发生权利消灭或受限制的法律后果。诉讼时效制度有几大基本问题:适用范围、如何起算、中止中断、时效效果以及时效援用等,这些问题我国立法规定并不全面,有的与大陆法系的通行做法不一致,而学者在探讨时多侧重具体规则的比较研究,较少从诉讼时效制度的存在理由或该制度的功能出发。一项法律制度的功能或价值决定了该制度具体规则的设计,诉讼时效的基本问题均受制于立法规定诉讼时效的制度价值,只有弄清了诉讼时效限制权利的正当理由才能在具体问题上不迷失方向,但各国对诉讼时效的存在理由并非没有争议。  相似文献   

8.
民法上的时效制度,确认某种状态持续存在一定时间便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它对于确认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终止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因此,从法律上正确完整地确立时效制度,对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民事权益,维持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是非常必要的。在民法理论上,时效分为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即诉讼时效)。取得时效,又称占有时效,即指财产的非所有人善意地、公开地、持续地占有他人的财产,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间,便依法取得对该项财产的所有权。我国民法通则第七章仅对诉讼时效作了详细的规定,而没有就取得时效作明文规定。笔者以为这是立法  相似文献   

9.
诉讼时效是民法基本制度和基本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诉讼时效制度比较复杂,现行民法规定尚不够具体、明确,在适用过程中出现了不少疑难问题,笔者就此谈一些个人观点,以供参考。法官适用诉讼时效时的态度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权,即丧失该请求权的法律制度。基于诉讼时效对权利人利益的重大影响,笔者认为,法官在适用诉讼时效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应当树立法官不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观念。罗马法时效制度有一项重要原则,即时效只能由当事人主张而不能由法庭主动援用。发达国家…  相似文献   

10.
时效,是民法中一项重要的制度。世界多数国家的民法典中均以专编、专章对此进行了规定。时效,分占有时效(亦称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亦称诉讼时效)。取得时效,是权利取得的原因,它是针对物权(所有权)而设立的一种法律制度。消灭时效,是权利消灭的原因,一般认为它是针对债权而设立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1.
论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论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史浩明诉讼时效(大多数国家称为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持续不行使民事权利而于期间届满时丧失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制度。这是各国民法广泛确立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的适用,首先应明确其适用范围,即哪些民事权利保护适用诉讼时效,哪...  相似文献   

12.
“诉讼”与“时效”搭配成一个词组违反逻辑规则要求。“诉讼时效”并不能准确无误地表达立法者的意图。如果在中国民法中建立统一的时效制度,称其为“消灭时效”更具科学性。  相似文献   

13.
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法律制度。时效法律制度是民法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古往今来,在世界各国的民事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4.
民法时效制度,包括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两个方面,自罗马法以来,各国民法莫不承认。本文探索了民法时效制度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并对许多国家民法规定情况进行了比较研究。作者认为,公有制国家的民法时效制度已经或试图突破罗马法以来的传统原则,已经或正在形成明显的特征。文章最后指出,建立具有我国社会主义特色的民法时效制度,是刻不容缓的任务。  相似文献   

15.
诉讼时效是民法上一项重要制度,自罗马法开始就已经出现的时效制度在今天各国民法中依然不可或缺。长期以来我国理论界对诉讼时效的适用问题存在争议。我国法律对诉讼时效规定得较为笼统,从而导致在法律实践适用中的混乱。如何适用诉讼时效并使诉讼时效制度能更好的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  相似文献   

16.
诉讼时效制度概述诉讼时效制度是民商法的重要法律制度之一。它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权,即丧失该请求权的法律制度,因而,又称为消灭时效制度。诉讼时效早在古罗马法中就有其雏形。如古罗马法认为:一般债权有永久性,不论经过多少时间均得行使,但是对于信用担保等保证债权则规定了自到期之日起,因二年时间不行使而消灭,从而创立了某些债权于一定时间不行使即消灭的消灭时效制度。但最早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是1922年的苏俄民法典。之前的民法典,只有消灭时效,如德国民法典第2262条、…  相似文献   

17.
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在本质上属于消灭时效,在实体效力上具有消灭诉权 的效果,在程序上则体现为仲裁机构依职权主动审查时效。与民事诉讼时效制度“弱效力模 式”相比,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属于消灭时效中的“强效力模式”。 两者差异的根源在于劳 动法与民法对公权力干预程度存在区别。在一裁两审的架构下,这两种时效模式衔接不畅, 导致法官与仲裁机关在主动审查时效以及处理继续性债权请求权时尺度不一。为妥善解决劳 动争议案件,应当在制度层面对劳动仲裁与诉讼时效的冲突问题予以协调。  相似文献   

18.
时效制度是一种沿革久远的法律制度,适用范围相当广泛,涉足于刑法、民法等多个预域。如刑法中的追诉时效,民法中的消灭时效和取得时效。从现行世齐各国对时效制度的规定来看,尤为民法中对时效规定的较为完备,门类也较齐全。在我国的民事立法中,时效制度起步较晚,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第8条对因继承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做了时效规定,但仅适用于继承案件,缺乏普遍性的指导意义。1987年1月1日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才第一次比较全面的设立了时效制度,在第7条中对诉讼时效作了专门规定。虽然…  相似文献   

19.
对我国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的反思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诉讼时效制度的历史沿革民法就其本质而言 ,是以商品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 ,其法律制度的形成、发展也总是与商品经济的发展、变化紧密联系的。消灭时效制度的产生亦不例外 1。在古代社会 ,人们基本上是以家庭为单位 ,经济自给自足 ,诉讼时效制度根本不存在。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 ,商品的流转十分频繁 ,财产权利从过去的静态化转向了动态化。在交易的过程中 ,对交易安全的保障、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和对交易秩序的维持变得越来越重要 ,与此相适应的消灭时效制度开始产生 ,并得到了迅速发展。消灭时效制度产生于罗马 ,在罗马经历了三个…  相似文献   

20.
一、诉讼时效的性质 我们认为,诉讼时效并非是一种单纯的消灭时效,而是兼消灭时效和取得时效的双重性质。即是说从权利人角度而言它是消灭时效,从义务人(占有人)角度而言,它则是一种取得时效。 人们之所以竭力否认将取得时效包括在诉讼时效之内,其理由不外有二:其一是,取得时效的规定有违于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原则,容易助长人们占有他人财产或公共财产的不正当欲望;其二是我国《通则》中未对取得时效作出明确规定。这两点实难成立。撇开取得时效所适用的范围受到严格限制这一立足点姑且不论,法律规定的取得时效一般都要求对他人财产公开善意的占有,且要持续经过一定期限。这不但不会引起鼓励人们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消极后果,而且还有利于促使不太稳定的经济关系趋于正常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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