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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工友》2024,(2):28-29
<正>《工友》编辑部:我在一家公司已连续工作2年。因公司没有在2023年安排我休5天的年休假,我近日曾要求公司按照我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被公司拒绝,理由是我在2023年旷工5天,刚好冲抵了我的5天年休假。请问:公司的理由成立吗?李珍珍  相似文献   

2.
正淡季停产期间可否折抵年休假《工友》编辑部:2014年元月初,我们所在的公司由于遭遇淡季,为减少开支,决定除少量留守人员外,其余员工一律回家待岗一个月。近日,因男友要我随同出游,而我按规定享有5天的带薪年休假,遂向公司提出了休假请求。但却遭到拒绝,理由是我在待岗期间已经休过的30天,远远超过了5天的带薪年休假假期。请问:公司的观点对吗?  相似文献   

3.
《工友》2015,(4):24
《工友》编辑部:我是一家服装公司的文员,入职三年多。因公司老板和员工绝大多数都是外地户籍,所以每年春节前后公司会多放几天假。表面上是单位照顾员工,实际上是让我们把带薪年休假挪到春节前后统一休了,而且不论入职时间长短,休的时间都一样多。请问:公司这样安排合法吗?杨雪峰杨雪峰读者: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  相似文献   

4.
余军 《工友》2009,(5):29-29
案情回放: 李某于2007年应聘进了武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任项目部经理。2008年10月初,李某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很快批准了李某的辞职申请。办理离职手续时,对李某2008年度应休未休的年假是否应当支付年休假工资,公司与李某各持己见。李某认为:年休假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自己因为工作而没有休假,公司理应支付年休假工资。公司对此满腹委屈:如果李某不离职,年底公司业务少时肯定会安排李某休年假,一年还没有过完,  相似文献   

5.
工友信箱     
《工友》2013,(5):30-31
未休年休假,辞职时可否主张年休假工资《工友》编辑部:我在某公司连续工作已达11年,不久前,我主动辞职,单位表示同意。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公司没有向我支付年休假工资。公司的理由是:我主动提出辞职且单位从未限制其休  相似文献   

6.
《工友》2012,(11):22-22
《工友》编辑部: 我与公司所签劳动合同约定,如其连续旷工5天以上,公司便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前不久,由于个人原因,我,临时提出休5天年假,被公司拒绝。公司称,刚刚接到一笔大订单,不仅时间仓促,而且人手太紧,没有同意。我觉得年休假属于国家明文赋予劳动者的法定假期,自己有权决定休与不休以及什么时候休,只要休假前告诉了公司就行,便一走了之。不料,事后其却被公司以连续旷工超过5天为由辞退了。请问,公司做法是否合法? 金女士  相似文献   

7.
《中国工运》2015,(2):57
案例:应届毕业生刘某2011年大学毕业后进入甲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期限自2011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的劳动合同。2014年,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由于三年内刘某从未休过年休假,公司也没有支付相应的工资,刘某提出公司应当予以补发。在要求遭到拒绝后,刘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每年5天三年共计15天年休假的200%工资。仲裁裁决支持了刘某的请求,公司不服,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刘某最多只有9  相似文献   

8.
周斌 《工友》2015,(1):22-23
2014年7月,小宋想休年假。但人力资源部门却交给他一本新员工手册。手册中规定,"职工自今年7月起,每天提前1小时下班,直至折抵法律规定的当年年休假时长,公司不再接受个人年休假申请"了。小宋找公司相关人员"理论",仍然没能讨回休假权利。于是,他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了举报。劳动保障监察员告诉企业负责人,这种将年休假分解到每天1小时的做法不合法,年休假应按天计算,公司的做法侵犯了法律赋予职工的休息权利,而且这份新出台的规章制度没有经过民主程序,因此企业有关年休假的规定是无效的。最后,企业被责令限期改正。  相似文献   

9.
《工友》2012,(11):22
《工友》编辑部:我与公司所签劳动合同约定,如其连续旷工3天以上,公司便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前不久,由于个人原因,我临时提出休5天年假,被公司拒绝。公司称,刚刚接到一笔大订单,不仅时间仓促,而且人手太紧,没有同意。我觉得年休假属于国家明文赋予劳动者的法定假期,自己有权决定休与不休以及什么时候休,只要休假前告诉了公司就行,便一走了之。不料,事后其却被公司以连续  相似文献   

10.
《中国工运》2014,(7):55-55
案例: 刘女士是北京市A公司员工。2013年,刘女士因怀孕生小孩休了98天产假。产假结束后,刘女士回到公司正常上班,2013年10月,刘女士申请休年假,A公司认为她在2013年已休了98天产假,产后工作期间每天也有1小时的哺乳时间,不能再享受带薪年休假,  相似文献   

11.
《工友》2013,(5):30-30
《工友》编辑部:我在某公司连续工作已达11年,不久前,我主动辞职,单位表示同意。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公司没有向我支付年休假工资。  相似文献   

12.
《中国工运》2008,(1):37-3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经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相似文献   

13.
《工友》2008,(11):45-45
《工友》编辑部:今年1月1日起,国家正式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我所在的单位也随后制定了"员工带薪年休假办法",其中有一条规定,如果员工不申请带薪年休假,就视同放弃,即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不会  相似文献   

14.
《工友》2008,(8):28-29
年休假制度对于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一些国企的职工来说,并不陌生。1991年《关于职工年休制度的通知》、1994年《劳动法》和2005年《公务员法》都作了相应规定,但由于规定笼统,缺乏刚性约束,给实际操作带来诸多不便。 以法定条例规范年休假而于今年1月1日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没有带给劳动者多少惊喜,规定过于原则仍然是其最大的弊病……  相似文献   

15.
《工友》2007,(10):46-47
78.什么是带薪年休假?答:带薪年休假是指劳动者每年享有保留原职和工资的连续休假。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规定:“确定职工休假天数时,要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超过2周。”  相似文献   

16.
互动信箱     
《时代风采》2014,(21):32-32
待岗学习职工可否再享受带薪年休假 案例:某公司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对部分富余人员或不胜任岗位工作者采取了待岗学习、待岗休息的管理方式。这部分人员若待岗学习、待岗休息的天数超过带薪年休假的天数,还可以享受当年度的带薪年休假吗?说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1年内休病假、请事假达到一定天数的,当年的年休假就可以不安排。所以,职工在待岗学习、待岗休息期间,没有向单位提供有效的劳动,不应当休年休假。但是,在一个年度内,若存在待岗学习、待岗休息的时间段,也存在提供正常劳动的时间段,那么应当以其正常劳动的时间段来折算当年的年休假。例如:待岗学习、休息6个月,工作6个月,那么就应当以6个月为基准折算当年的年休假。但若待岗学习、休息期间,单位按照正常出勤支付了工资待遇或按照应休年休假的天数支付了正常的工资待遇,那么就可以视为单位在这期间安排了职工休年休假,在该年度内就无需再安排休假。  相似文献   

17.
《时代风采》2008,(21):13-1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已经出台,这个《办法》明确规定了职工不休或少休年休假,如何支付报酬,明确日工资计算方法,提出解除终止合同职工年休假要折算等,充分体现了尊重职工意愿,保障职工权利。  相似文献   

18.
《工友》2010,(8):46-46
《工友》编辑部:我是一名2009年毕业的大学生,今年1月份找到一份工作,在一家公司担任软件测试员。入职时,公司口头与我约定试用期5个月。试用期满,满足公司要求的,再签订劳动合同。5个月试用期满前5天,公司人力资源部书面通知解除与我之间的劳动关系,理由是不符合录用条件。而我在试用期内完成了公司指定给我的工作,  相似文献   

19.
《工友》2013,(1):25-25
《工友》编辑部: 我与一家公司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如我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的规章制度中也有相应的内容。一周前,我突然接到父亲的电话,说母亲因跌倒而导致右手骨折需要住院医治,要求我前往照料几天。我遂写了请假条,发现领导不在,将请假条从门缝里塞了进去,同时通过电话将情况告诉了领导,但领导并没有明确同意,只是表示等其一个小时后回公司再说。我心急便提前走了。  相似文献   

20.
《工友》2009,(7):42-43
《工友》编辑部: 我于1984年参加工作。2000年因工厂不景气办理停薪留职,到外地打工,一去就是6年。2009年春节,我回到家乡,得知工厂已在2006年底被当地一家公司兼并,原工厂人员全部被接收并与新公司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我找到新公司,要求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但该公司领导告诉我,该厂在2007年1月连续登了三天的报纸,要求原厂职工限期在2007年5月30日之前到新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逾期后果自负。因此,该公司现在没有理由接收我。请问,新公司有理由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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