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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是国家对出口货物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企业的一种措施。实施出口退税政策对增强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积极作用。出口退税与海关管理密切相关。出口退税政策虽然主要由税务机关实施,但货物必须要在海关监管下实际出口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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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发展而不断得到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制定依据主要包括:国际条约惯例、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属地税收管辖权规定和国家税收法律。出口退税的基本形式主要有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免税但不退税和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出口退税政策改革应遵循国际惯例,结合增值税转型推进中性目标模式之确立,建立负担与收入一致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建立弹性出口退税率制度,完善出口退税宏观调控与微观管理机制。我国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政策效应在于:统筹内外经济平衡、协调发展;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强化税收促进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作用,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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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涉税犯罪日益猖獗。“想要富,吃税务”成了一些不法分子侵吞国家巨额财产的手段。出口退税政策实施以来不法分子骗取出口退税的犯罪屡禁不止,严重干扰了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贯彻执行。所谓出口退税是指税务部门向出口商退还出口商品已在国内缴纳的税款,实际上是一种间接的出口补贴。依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外经贸部与其授权单位批准有出口经营权的出口企业和代理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物上做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报税务机关批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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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出口退税政策经历了一个在调整中不断完善的过程,目前仍存在出口退税率调整过于频繁、负担机制不合理、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和出口欠退税严重等问题,需要采取相关措施进一步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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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是我国实行出口退税政策之后出现的一种新的经济犯罪形式。近年来,这种犯罪发展很快且愈演愈,严重扰乱了税收秩序,并使国家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此,笔者就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的特点、手段及侦查对策谈点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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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要实现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提高出口商品竞争力是关键。文章利用我国省级面板数据实证考察了出口退税政策对出口商品竞争力的影响。研究发现:出口退税政策未能显著提升我国出口商品竞争力,反而产生了一定的抑制作用。这源于出口退税政策对出口商品竞争力的“挤出效应”超过了“激励效应”。同时,出口退税对内资企业出口商品竞争力的抑制效应要大于对外资企业出口商品竞争力的抑制效应。文章为完善出口退税政策、提升我国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提供了有益的政策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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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是基于出口免税的前提,对出口产品中包含的已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按照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后予以退还的一种税收措施。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是指以假报出口或者通过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骗取出口退税犯罪不一定以使用虚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前提,也不一定以假报出口为前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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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实现商品在国际市场上公平竞争及国家间税收公平的一种工具,出口退税制度已经成为各国认可或实施的一种税收政策。为了防止成员方滥用出口退税制度,WTO在税收中性原则的指导下,对出口退税制度做了较为系统的规制。实践中,我国出口退税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使我国商品出口成本居高不下,降低了我国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而且还容易给其他国家以中国政府操纵出口的口实。十二五期间,我国应在符合WTO规则的前提下,以实现十二五规划为战略目标,以实现外贸结构的优化升级为宗旨,从实行有差别的退税制度,扩大退税范围,将服务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建立服务贸易的出口退税制度,遵循WTO制度规范,建立符合WTO条约义务的退税制度等方面完善我国出口退税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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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运港退税实质上是基于出口退税的一项制度创新,即通过改进出口退税程序,缩短退税时间,改善企业资金流通,引导外贸货物聚集特定港口中转出口,促进国家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从而实现政府优化港口布局、抢占国际贸易高地的经济宏观调控目的。上海试行启运港退税已经取得了重要成果,同时也存在着一系列问题,需要加以改进。鉴于启运港退税的本质功能和我国沿海港口协调发展的客观需要,启运港退税政策只具有有限的可复制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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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制造业的困境与出口退税政策的难点,建议将出口退税政策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结合起来,完善和调整出口退税政策,制定具体措施,鼓励、刺激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出口贸易,尤其是政策上支持拥有商标的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希望以此作为中国知识产权战略的举措之一,促进中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增强和国际贸易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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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出口退税罪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骗取出口退税罪 ,是指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 ,骗取出口退税款 ,数额较大的行为。司法实践中 ,应注意骗取出口退税罪客观行为的认定。对于刑法第 2 0 4条第 2款的规定 ,应按想象竞合犯处理。刑法第 2 0 5条第 2款的规定 ,不能按照牵连犯处理。骗取出口退税罪的既遂标准是取得出口退税款。其与其他罪并发时 ,一般按照牵连犯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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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罪质疑吴汉涛出口退税是国家为鼓励出口,增强商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而设立的一项优惠税制。近年来,一些企事业单位与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相互勾结,采取一系列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严重侵害了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造成很大危害。针对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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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蔡某,原系广东省潮阳市中洋实业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茵里仕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某于1998年3月至2000年间,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假借为中国邮电器材总公司办理出口业务的名义,利用虚假企业广东省潮阳市中雅仕皮革服装厂、虚构的外商及香港永利贸易公司,与中国邮电器材总公司分别签订内、外贸合同,使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假报出口.后将共计人民币10119689.93元的虚假出口退税凭证通过中国邮电器材总公司向税务机关申报退税,骗得出口退税款共计人民币6026962.13元,剩余部分因被发现骗税未逞。案发后,被骗取的国家出口退税款已由税务机关向中国邮电器材总公司追缴。蔡某因此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887万余元,大部分无法追回。二、分歧意见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蔡某无视国家法律,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蔡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后,被告人蔡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蔡某无视国法,虚构有出口业务的事实,采用签订虚假买卖合同的手段,假报出口,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依法应予惩处。一审法院认定蔡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定性不当,予以纠正。二审法院最终以上诉人蔡某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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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解巨额贸易顺差显然是大幅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主要动因,但要尽量避免调控政策走得过快而导致的“矫枉过正”针对贸易顺差过大的顽疾,我国政府最终挥出了近年来的最强一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改委、商务部和海关总署五部委日前宣布,自7月1日起,调整2831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覆盖了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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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罪与相关的诈骗罪探析李记华为了扩大出口创汇,自1985年起,我国政府决定实行出口商品退税制度。与此同时,也出现了经济领域的一些不法分子,钻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空子,采取种种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现象,严重扰乱了国家对外贸易经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