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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93 毫秒
1.
我国当前仍在沿用的国家公务员低薪制,在理论是有缺陷的,在实践中也遇到不少问题,并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对公务员实行优薪制是一种积极有效的选择,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治本清源的重要措施之一。 一、低薪制的理论缺陷 如果从理论依据的角度分析,造成我国对公务员实行低薪制的原因及其理论缺陷主要有两个方面。  1.对马克思理论观点的误解 关于社会主义国家公务员的工资问题,马克思有两段最重要的直接论述。在《法兰西内战》中,马克思提出,巴黎公社“从公社委员开始,自上而下一切公职人员,都只应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  相似文献   

2.
社会各阶层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有一种互利、共存的关系。这一点在民法中体现最为明显。但是,国家公职人员(包括法官)与民众之间的关系在表现上与之不同。因为在人民通过自己的代表机构选举或任命公职人员履行公共职责时,人民已经将很大的利益“让与”了公职人员,给他们地位、待遇、薪俸和权力。民主国家的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已经没有资格再向人民索取所谓“互利回报”了。换句话说,公职人员只能兢兢业业地履行职责,在此过程中不应获得其他利益。因此,无论实际情况如何,民主政府都会宣称公职人员是人民的公仆。这在很大程度上就…  相似文献   

3.
郁洁 《犯罪研究》2007,(1):44-45,50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变革之中,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法律框架虽已初步形成,但“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尚未真正成为公职人员的行为理念。职务犯罪是最严重的社会腐败现象,其行为直接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经济发展,破坏法律统一实施,毒化社会风气,危害极大,已成为当前社会生活中的突出问题。本文拟对2004年7月以来上海闵行区职务犯罪情况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4.
相对于其它部门法而言,行政法是一门人们较为陌生的法,而我国的行政诉讼则又是一个人们陌生的问题,因而,极有必要对此进行探讨。尽管目前我国尚无行政诉讼法典,但行政诉讼制度已由宪法和有关法律作了一般或具体的规定。新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第二款规定:“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第三款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不难看出,第一款和第二款包含了原则上对我国行政诉讼制的确立,第三款包括了对行政诉讼中行政赔偿原则的规定。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  相似文献   

5.
某地在前不久举办的首期公务员培训班上,就“公务员姓什么”这一问题组织全体学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笔者认为,这一问题提得尖锐、及时,是我们推行公务员制度所绕不开的重要话题。公务员姓什么?这一答案相当明了、简单,公务员姓公,这是由我们无产阶级国家和共产党的性质决定的。早在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就指出,无产阶级国家的公职人员,必须是“社会的负责的公仆”,“应当为组织在公社里的人民服务”。共产党是无产阶级国家的执政党,其党性最突出的表现是为人民服务,是大公无私。显然,焦裕禄、孔繁森是这方面的杰出代表,是激励每…  相似文献   

6.
为保证我国的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和发展,需要建立一套高效廉洁的政府运行机制,以防止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的出现,保证国家公职人员为政清廉,正确履行职责。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各种消极因素的存在和侵蚀,一些国家公务人员利用人民授予的职权,以权谋私,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了党和人民政府的形象和声誉,挫伤了人民群众同心同德实观“四化”的积极性,阻碍了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强烈不满.对此,党的十三届二中全会曾严肃地指出:“必顺把保持廉洁问题,尖锐地提到党和国家机关的全体共产党员和工作人员面前。”①虽然廉政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采取多种多样的手段和措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建立和实行人民民主监督制度,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第一,制定和颁布人民监督的法律。我国究法第27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必须根据这一条的规定,制定一个专门的人民群众监督的法律,使人民群众享有  相似文献   

8.
一八七一年的巴黎公社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一次伟大创举。公社社员们以冲天的革命精神和无比英勇的革命行动,从反动统治者手里夺取政权,废除常备军,代之以武装的人民,打碎了各种官僚机构,代之以由人民选举、对人民负责并可由人民随时撤换的国家机关,从而为世界无产阶级革命树立了光辉榜样。  相似文献   

9.
凡是了解并关注乡镇国家机关现状的人,都会发现这样一个情况:乡镇国家机关是不够健全、功能较弱的一级国家机关,与其承担的职能是不相适应的.首先是乡镇国家权力机关即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现状与其职能不相适应,亟待健全和加强.宪法总纲第二条中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组织法第二章第四条也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据此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即是乡镇国家权力机关.但地方组织法中却又规定只有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才设立常务委员会,作为常设机构,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有关职权;同时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主席和副主席一至二人,“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  相似文献   

10.
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8条规定了国家机关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责任。在责任主体方面,该条涵盖国家机关和准国家机关的个人信息处理者与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规制者两种身份,但存在两项缺漏:一是未明确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不依法履职的法律责任,二是未规定对非国家机关违法负直接责任的公职人员应受处分以及对国家机关违法负直接责任的人员应受行政处罚。在适用行为方面,第68条第1款所称的“不履行本法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指作为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国家机关违反该法义务性规定;第2款所称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彼此独立,其对应于我国刑法第397条第1款和第402条。在责任形式方面,第68条的“责令改正”属于内部行政行为,存在落实不力之虞,需强化内部和外部监督;“处分”指任免机关、单位给予处分和监察机关给予政务处分。违法人员具有党员身份的,还应受到组织处理、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1.
一个法治的国家,宪法必将具有极大的权威,足以统领这个国家的政治生活和法治系统,成为评判人们行为的最高标准.尤其对于公职人员而言,权力由宪法授予,宪法由人民制定,形象地说,宪法就是人民颁发给公职人员的“营业执照”.孙中山先生曾说过:“今世界文明法治之国,莫不以宣誓为法治之根本手续.”现代民主政治国家,大多会设计宣誓效忠宪法的制度,以体现公权力的合宪性来源,并约束权力行使者的良心和行为.  相似文献   

12.
国家的法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体现。坚持依法行政是坚持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体现。交通征稽部门既是一个行政执法机构,也是一个社会“窗口”服务单位,肩负依法征收公路规费和社会经济服务的双重重要职能,行政执法人员在行使国家所赋予的行政管理职权过程中,既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及行政法规的规定,又要体现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相似文献   

13.
生活之友     
《北京市信访条例》经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作为地方性法规将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以我国宪法规定的“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作为指导思想,把发扬社会  相似文献   

14.
目前,妨碍地方人大监督权行使的现象,主要是有些党政部门领导不重视、不愿意接受人大监督,认为“人大监督是二线,不要干扰一线的工作”,把人大监督看成是“找麻烦”、“挑刺”;有人将人大监督与党的领导对立起来,认为地方人大的监督是同党委“唱对台戏”等等。要彻底克服这种现象,就必须对广大人民群众、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和教育,不仅让人民群众真正深刻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了解人大监督权的实质和重要性,树立主人翁观念、支持各级人大的监督,更重要的是使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干部树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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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398条对泄密犯罪规定了“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两种。“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国家秘密载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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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革命胜利后,为了克服官僚主义,巩固党和国家政权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国家机关的工作效率,列宁领导下的苏维埃俄国特别重视加强国家监察制度的建设。在列宁的亲自主持下,一九一八年七月十日全俄苏维埃第五次代表大会通过的《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宪法》规定,在全俄苏维埃人民委员会的领导下,设立国家监察人民委员部,统一负责全国的监察工作。根据这一宪法的规定,国家监察人民委员部的日常工作由监察人民委员主持。在监察人民委员的主持下,设立部务会议,部务会议的成员,由人民委员会批准任命。宪法第45条规定:国家监察人民委员部的“人民委员,有权就本人民委员部所主管的一切事  相似文献   

17.
一、从国家机关的正常秩序和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洁性要求看贪污罪主体《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一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较为典型,较容易理解。但应注意以下问题:1.国家行政机关特别是政府机构,应最低至市辖区和街道办事处和农村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下设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属人民群众选举产生的自治组织,不属国家机关之列,其工作人员不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是其他依法从事公务人员。2.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的组成人员的职务活动,属…  相似文献   

18.
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全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伟大导师——卡尔·马克思逝世已经整整一个世纪了。恩格斯在谈到马克思的伟大功绩时指出:“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还发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所产生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的运动规律”;马克思是“科学巨匠”,但是“马克思首先是一个革命家。以某种方式参加推翻资本主义社会及其所建立的国家制度的事业,参加赖有他才第一次意识到本身地位和要求,意识到本身解放条件的现代无产阶级的解放事  相似文献   

19.
局长,只是一个职务而已。身在其职的官员们,本来个个都是人民群众的“公仆”。在他们当中,有的局长在尽心尽职地履行自己的使命,脚踏实地地为人民群众服务。然而,也有一部分局长却反其道而行之。他们,或者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与黑恶势力串通一气,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他们,或者贪污受贿,干一些违法乱纪的勾当;他们,或者在其位却不谋其政,无所作为,影响了官员的形象,  相似文献   

20.
唐驷之、袁明健同志在《论法具有阶级性和社会性的两重性质》(以下简称“唐文”) (见本刊第4期——编者注)一文中援引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法的三段论述,作为自己关于“法的共同性”的立论根据,断言:法的“社会共同属性”先于法的“社会阶级本质”而存在,后于社会阶级本质的消亡而发展;阶级社会的法具有两重性,即社会阶级本质和社会共同属性。对此,笔者未敢苟同,特冒昧请教之。一、如何理解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法的论述“唐文”认为要解决“有没有共同性”问题,首先要“系统地、完整地、准确地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和法学原理”。这是正确的,我完全同意。但该文在论证过程中,却不顾马克思、恩格斯完整的国家观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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