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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0,(29):47-5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行使监管职权,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证券期货行政争议中的作用。不断提高证券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围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园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围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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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之后,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条例》在对《行政复议法》作出执行性、解释性规定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在复议程序中引入了听证制度,在举证程序中增加了复议机构的职权,在结案方式中引入了调解制度。由于公安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广泛性和多样性,《条例》出台必然给公安行政复议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带来新的机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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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0,(30):62-64
第一条 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监管依法进行,规范电力监管行政复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电力监管条例》,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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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8,(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6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已于2007年8月29日经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1999年8月30日海关总署令第78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行政复议法〉办法》同时废止。署长牟新生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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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07,(15):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已经2007年5月23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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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2,(32):64-67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6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已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局长田力普2012年7月1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程。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照本规程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行政复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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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8,(16):24-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已于2007年8月29日经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1999年8月30日海关总署令第78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行政复议法)办法》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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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1999,(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1999年4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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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1,(7)
国办发〔2 0 0 1〕 38号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 )第十四条的规定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省部级行政机关 )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省部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 ,可以申请国务院最终裁决。行政复议法第三条规定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为了保障行政复议法全面贯彻实施 ,促进各省部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从严治政 ,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处理程序 ,经国务院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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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8,(20):43-4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工作,解决行政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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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国务院颁布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使得《行政复议法》更具有可操作性,并与《行政诉讼法》有了一个更好的衔接。一、明确了行政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即将来的行政诉讼原告和被告。二、合理的操作规程使得行政复议审理更加规范,更加体现了行政复议制度的准司法性质。三、化繁为简,行政复议申请方式的多样性。四、“驳回”的使用,使得复议决定方式更加多样化科学化。五、“终止”复议程序的有效使用,使得复议主动权掌握在复议机关手中。六、用和解和调解方式来解决行政争议开创了解决行政争议方式的先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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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所谓不作为行政复议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对其要求履行涉及人身权、财产权、教育权等法定职责的申请不予答复、拖延履行等行为,申请行政复议,要求责令行政机关履行法定上职责的行政复议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对于行政机关不作为作了一些规定,如第六条第(八)、(九)、(十)项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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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复议法》第七条规定了行政规范复议制度 ,作为对行政规范复议的首次规定 ,尚存在许多不足 ,主要表现在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上。只有不断对行政规范进行理论研究 ,找出制度建设方面的不足 ,才有可能提高我国行政规范复议制度的质量 ,充分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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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法制总队课题组 《公安研究》2024,(1):5-12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已经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公安行政复议机构原有的行政复议职能将不再行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将从“条块结合”的管辖体制转变为“条块分离,以块为主”的体制,集中了复议资源的同时也削弱了条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职能。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新《行政复议法》实施前后的工作衔接,持之以恒地发挥好公安法制条线指导、协调、服务基层的功能,各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应从执法办案、重大法核、指导监督、沟通协调等职能入手,一方面积极做好复议体制改革过渡期的衔接工作,确保体制改革顺利落地。另一方面继续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的指导和监督并强化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以应对日益严格的复议监督和司法审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