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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针对虚拟财产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学术界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定位及如何确定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也是众说纷纭。本文从对网络虚拟财产的基本理论、相关立法实践出发,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定位及价值的确定、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进行探讨,希望对网络虚拟财产的理论研究及相关立法、司法起到参考作用。  相似文献   

2.
高校法律教育是高等学校针对所有学生进行的关于法的理论和法的应用以及其相互关系等进行教育以形成基本法律观念的实践活动,搞好高校法律教育,培养法治精神,是新世纪里我国教育的重要任务。  相似文献   

3.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我国的法律制度倾向于以成文法为特点的大陆法系,不承认判例的法律效力。因此法学教育也是系统的理论教学为主,而对实践教学虽意识到其重要性,但由于各种主客观的原因,一直都比较薄弱。本文主要是探讨地方的高等学校尤其是升本的院校中法学专业实践教学面临的学科定位,资金不足,师资缺乏等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式。  相似文献   

4.
从公立高等学校的发展历程及我国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现状人手,通过比较国外高等学校行政法地位的理论实践,提出行政权是确定我国公立高等学校的行政法上地位的动态标准.并进一步从公立高等学校作为行政相对人、行政主体两个纬度进行分析,厘清公立高等学校在行政法的具体司法实践中的二元地位.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高等学校与学生之间的争议事件屡屡诉诸法律,引发了人们对高等学校与学生之间关系的关注。本文在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基础上,探讨了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并提出特别权力关系在两者关系适用上的修正。  相似文献   

6.
我国行政法学理论性质应定位为应用法学,以行政实践为基础,以行政法律制度的构建为研究出发点,使行政法学理论能服务于现实的行政实践活动,并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相似文献   

7.
民办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存在缺位现象,学者对此有诸多的观点,本文认为民办高等学校是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主体。丈中根据民办高等学校的行政主体地位,充分阐述了民办高等学校作为行政主体在行政法理论中的价值。  相似文献   

8.
金彭年  蒋奋 《法制与社会》2014,(10):218-219
国际私法是以直接规范和间接规范相结合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并解决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的部门法,是教育部法学教育委员会确定的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本文以48学时(含理论16学时与实践32学时)为基础安排课程内容,以顺应应用型教学的要求。  相似文献   

9.
法律逻辑研究对象新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在新的情境下,法律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可做新的定位:法律逻辑学是研究法律思维的逻辑学科,是法学与逻辑学的交叉,是面向法律制度、法律实践和法律适用的应用逻辑,是法学方法论的理论基础和重要的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0.
论我国公立高等学校行政主体法律地位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赵勇  赵永行 《行政与法》2005,3(11):85-87
公立高等学校的行政主体法律地位自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倍受学者关注,公立高等学校的行政主体法律地位的理论前提是公共行政,而现实中公立高等学校所具有的广泛的管理职能是其成为行政主体的现实依据。公立高等学校除作为行政主体之外,其还具有自治主体的法律地位。行政主体与自治主体这两种不同性质的主体资格常常交错存在。  相似文献   

11.
检察权是法律监督性质的公权,包含司法权和行政权属性.对检察权应偏重于对司法规律即司法性原则的认识把握,我国宪法法律、检察理论实践决定着检察机关司法机关定位及遵从司法规律运行的客观必然性,在具体检察权运行中均有司法规律和特性的突出表现.本文试图从理论层面进一步确立检察机关的司法机关性质,从实践层面呼吁对检察权行使程序和方式进行司法化改造,从而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检察制度.  相似文献   

12.
论社会协商机制 --以行业协会为视角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王春娣 《法学家》2005,(4):84-89
以商谈、对话为主要形式的协商机制已成为当今世界解决各种冲突与争议的有效方式.本文对社会协商机制的理论及模式等问题进行研究,并结合中国实践,指出中国行业协会的社会协商机制的模式定位及相应法律完善的措施,以期对中国的协商实践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3.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实践存在较大差距和背离,这种背离现象引起了理论界关于检察制度的质疑牙口争论。导致法律监督职能“表达”与“实践”之间背离的原因是法律监督立法本身不协调、法律现代化转型过程中“移植法治”的路径造成检察制度多元混合体的弊端、制度变革中“立法推动主义”路径的局限以及检察基础理论研究的“内卷化”倾向等。“表达”与“实践”之间的背离对检察工作的影响是双重的,既可能引起理论争议从而削弱检察机关的权威,也可能促使检察机关采取推动法律监督立法、成立专门的诉讼监督机构等多种措施强化法律监督,以逐渐找回自身正当性的定位。  相似文献   

14.
张文静 《中国司法》2008,(2):106-107
为推动法律实践教学和法学教育改革,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法学教育机构和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与合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联合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等机构于2007年12月8日共同召开法律诊所教育与法律实践教学主题研讨会。  相似文献   

15.
王欢 《政法论丛》2010,(3):86-91
近些年发生的以高校为被告的案件层出不穷,但司法机关应当以何种立场来解决涉高校的诉讼案件却缺乏统一标准,究其根本原因乃在于对高等学校性质是什么或者应当是什么没有足够的认识。事实上,无论是将公立高等学校定位于一般的事业单位,还是行政法意义上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抑或第三部门,都难以自恰地解释高等学校在实践中存在的多重身份以及由此产生的多重法律关系和法律纠纷,但如果将其定位于公务法人则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克服上述缺陷。  相似文献   

16.
正一、检察权的定位及内部监督(一)我国检察权的定位及内容检察权的定位是检察理论中的根本性问题,决定着检察改革和创新的方向。关于检察权的定位,学术界有"司法权说"、"行政权说"、"兼具司法权与行政权双重属性说"、"法律监督权说"、"兼具法律监督权与司法权双重属性说"、"独立权说",笔者赞同我国检察权兼具法律监督权与司法权双重属性。概而言之,检察权的外延要大于法律监督权,法律监督权只是检察权的基本职能,检察权中的部分职能并非法律监督权,是普通  相似文献   

17.
曹泮天 《法制与社会》2012,(21):235-236
我国法学本科教育培养模式的目标应当定位为培养偏重实践性的复合型法律人才教育.我国现行法学本科培养模式存在培养模式目标定位模糊和过于偏重理论传授,学生法律实践能力培养严重不足的缺陷.完善我国法学本科培养模式的举措包括教学课程设置和教学形式的调整,教学实践性环节的常态化、机制化以及教学水平和师生考核评价体系的调整.  相似文献   

18.
自从《教育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教政法[2004]9号)废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以来,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每年一颁布。其中有关规定高考加分的内容表现出随意性、混乱性和规定出台不透明性。本文从规章制定的程序要求出发,剖析我国高考加分规定法律定位、实质和程序缺陷及未来制度设想,以期促进教育公平。  相似文献   

19.
李晓奋 《人民司法》2012,(9):105-108
我国现行的强制执行制度"寄居"于民事诉讼制度之中,无论是民事诉讼法的执行编,还是最高法院制定的一系列有关强制执行的司法解释,均没有对其基本原则作应有的制度安排,强制执行法律的基本原则长期处于缺位的状态。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都表明,强制执行法律单独立法势在必行。笔者认为,推进强制执行法律的单独立法,必须认清其基本原则目标定位的必要性、立足点与总体要求。强制执行法基本原则目标定位的价值功能强制执行法基本原则的目标定位所要回答的是强  相似文献   

20.
传统的法学本科教学模式在教学目录中列有实践教学课程,但是,来自于司法实务界和社会实践的反馈表明,法学本科重理论说教、轻实践操作运用的教学模式培养出的法学本科生大多都难以适应国家法治建设和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面对新世纪国家法治建设和经济全球化的现实,本文认为,高等学校法学院应当转变传统的教学模式,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法学本科实践教学机制,以培养符合时代需求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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