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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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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涉诉信访终结机制的建构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多年来,涉诉信访工作由于缺乏终结处理机制,重复上访、无限申诉上访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司法权威,乃 至影响到社会和谐和国家权威。研究表明,涉诉信访在法律转型时期存在着悖论,虽然在目前无法废止信访制度,但是 我们可以在具体的个案涉诉信访领域有所突破,构建涉诉信访终结机制,从而规范涉诉信访秩序。  相似文献   

2.
涉诉信访是当事人寻求国家救助的一条渠道.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是各种纠纷和社会矛盾的最终裁判者,诉讼及涉诉信访案件增多是客观必然,处理涉诉上访问题是人民法院面临的一项长期任务.  相似文献   

3.
和谐社会视野下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现实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涉法涉诉信访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严重影响了司法权威,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为此,必须从理性的角度分析涉法涉诉信访面临的困境,剖析涉法涉诉信访困境在信访制度本身及其之外的原因,找出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出路,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民主法治制度.  相似文献   

4.
当前,涉法涉诉信访是和谐社会中的不和谐因素.在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影响下,涉法涉诉信访传承至今.处于社会转型期是中国涉法涉诉信访高发的根本原因之一.缺乏对涉法涉诉信访行为的准确定性,制度建设滞后是当前涉法涉诉信访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应从实现涉法涉诉信访与法治的衔接入手,继续健全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处理机制,从而使社会主义法制社会更趋于完善和谐.  相似文献   

5.
信访制度作为我国特有的政治治理模式,有着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在当下中国,信访制度仍然有其不可或缺的功能价值。其中的涉诉信访成因不一而足,诉求十分复杂,处理方式十分混乱。有碍法治进程的涉诉信访面临着无法合理排除的质疑,有必要实现诉访分离。从当前来看,应当落实诉访分离,健全涉诉信访处理机制;完善涉诉信访档案化管理,推动涉诉信访类型化处理;健全涉诉信访监督机制,促进涉诉信访处理公开。从长远来看,要加强司法队伍,提高办案质量;改革和完善司法程序,切实解决"起诉难"、"再审难"和"执行难"等问题;健全司法监督机制,促进司法程序公开透明;培养公民的法治意识,确立社会的法治信仰。总的目的是将涉诉信访纳入法制轨道依法终结。  相似文献   

6.
对涉法上访问题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信访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民主权利,有其权利界限和范围,信访人在此限度内行使权利,是信访权行使的正当性价值要求。涉法上访是信访权利的滥用,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其正当性价值令人质疑。通过立法对信访权利加以必要的限制和制约,对信访行为加以规范,是完善我国信访制度的关键。本文从信访权利的角度对涉法上访的成因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的根本性对策,以期对推动处理涉法上访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随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不断增多,导致涉诉信访问题逐年上升,已经影响到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这其中和法官的队伍建设、解决涉诉信访的长效机制等问题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我们应完善信访制度的相关立法,尽快解决涉诉信访案件,维护社会的稳定。  相似文献   

8.
涉诉信访是指那些认为审判机关应当受理而未受理的纠纷,或者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及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案件存在错误的当事人、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审判机关的行为或裁判不满、不服,向上级相关部门所提出的申诉和控告一种寻求法律程序之外的请愿活动。从涉诉上访案件来看,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司法的权威性、严肃性、廉洁性、公正性,以及司法的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社会纠纷与矛盾的解决机制问题。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既是解决信访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司法机关工作的重中之重。第一,要更新司法理念,树立司法权威。信访制度是一个充满了矛盾的现…  相似文献   

9.
涉诉信访制度是我国多元化解纷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在实践中所存在的问题,有必要对其进行完整的制度构建。涉诉信访的终结机制作为打开涉诉信访制度的突破口,亟须系统化、理论化的构建。各级法院在实践中也总结出了不同的终结机制,为整个制度的整合与完整提供了实践支持。  相似文献   

10.
将涉法涉诉信访从普通信访中剥离之后,应当加快立法,将这一制度系统化和规范化。和其他信访相比,涉法涉诉信访和诉讼程序、司法制度等问题密切相关。一般情况下,通过政法机关内部的自律自查可以解决涉法涉诉信访的大部分问题,但也有一些复杂问题,政法机关无法自己解决,仍然需要外部支持,应当和地方党委、政府良好沟通,形成合理的问题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1.
涉诉上访是一种客观存在,有历史的逻辑和现实的必然,再审制度与上访制度将长期共存,涉诉上访制度必须规范。涉诉上访制度的长期性并不表明涉诉上访就没完没了,终结是现实所需、是制度逻辑、既有制度的倡导又有实践的证明。终结的核心在于如何终结,它不是取消上访制度,不是甩包袱,不是妥协。而是依据特定的原则、由特定的主体,通过特定的程序和方法达到终结结果。终结需建立相应的制度和程序予以保障,需要完善法律并有很多后续的工作要做。  相似文献   

12.
涉诉信访是中国特有的现象,已经成为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涉诉信访呈现出诉中信访增多,缠访、闹访现象日益突出,越级访、无理访层出不穷,信访人逐渐产生组织性的特点。涉诉信访的法治化改革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处理涉诉信访工作制度和机制;提高司法公信力,让群众信法;畅通司法救济渠道,让群众用法;加强法制教育,让群众知法。  相似文献   

13.
涉诉信访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救济制度,但由于种种原因,它在实践中出现了异化倾向,引发诸多问题,如冲击司法解决纠纷的终局性,影响司法权威,妨碍社会和谐稳定。这些问题对我国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产生深刻影响。为此,必须通过改革,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包括建立"诉"、"访"分离机制,改革与优化涉诉信访机构,构建涉诉信访的听证制度、终结机制、事后疏导机制、恶意信访惩戒机制等系列机制。涉诉信访改革还需要采取一些配套措施,包括推动诉讼程序改革,增强司法公信力;发挥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比较优势,实现诉讼案件的有序分流;培养法治意识,形成信法守法的社会氛围等。  相似文献   

14.
目前,涉法上访案件大量增加。对涉法上访案件进行妥善处理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上访现状,我国可以在信访制度改革、相关制度建设和制度衔接等方面探索建立涉法上访案件处理的长效机制,实现民主、法治、和谐社会的目标。  相似文献   

15.
具体到制度的微观层面,涉诉信访的责任追究是一个看似冷门但却关涉众多的问题域。为什么不少法院工作人员谈起涉诉信访,就有苦难言、压力重重?为什么个别当事人抓住涉诉信访这根“稻草”,就觉得事情迟早总会解决、胜券在握?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软”与涉诉信访者的“硬”之间,到底是什么在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6.
对涉诉信访终结问题的研究应当结合我国法制环境的变迁。在目前诉、访分离的法制背景下,涉诉信访的性质与普通行政信访相同,涉诉信访终结的对象不再是“诉”,而只能是“访”,因而也不存在合法性的挑战。涉诉信访终结对于规范涉诉信访程序,提升涉诉信访机制的实效具有促进作用。操作中应坚持党委领导、多方参与、公开透明、保障信访人参与权、终结决定普遍有效等原则。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有的涉诉信访制度未能准确定位信访救济与司法救济的关系,将两种性质相异甚至是相斥的救济进行"拉郎配",严重冲击了审判机关的独立性与司法裁判的权威性。在此背景下,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均明确提出要把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涉诉信访的法治化需要信访制度、司法制度以及其他配套制度的深层次、互动式改革。具体进路有:一是有效梳理涉诉信访的类型,实现"诉访分离";二是以信访制度的整体规范化为背景,转变信访的功能并限缩信访救济的范围;三是在具体程序设计上,凸显信访制度与司法制度的区隔与衔接程序,实现信访的"去司法化"与司法的"去信访化"。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转型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呈现出多发上升态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把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化轨道解决,为我们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指明了工作方向.本文以B市2014-2015年中央集中交办案件为调研对象,试图从中分析当前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成因、难点及出路,并对贯彻落实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法治化的解决轨道提出相应建议.  相似文献   

19.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数量不断上升。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办法》以及《关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后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的若干意见》(讨论稿)相继出台,这为完善我国信访制度,协调公权力与私权利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在这种背景下,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的法律效力、效力主体以及效力维护的研究将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开展了一系列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攻坚战,下大力气解决好涉警信访积案,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是存在着个别老上访户,纠缠不断,难以停访息诉,一些涉警信访成为新的积案,给基层公安机关增加不少压力。针对这些问题,基层公安机关应强化信访责任,控制上访形成;提高执法质量,减少信访数量;加大处置力度,抑制信访苗头;加强宣传教育,疏通信访之路;树立人本思想,化解信访积案,维护好社会的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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