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退一赔十”是对我国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误读。我国食品安全法中的惩罚性赔偿适用的基础法律关系是产品责任,客观要件是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行为符合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观要件是食品生产经营者者具有故意。在食品生产经营者均具有故意之时,应对惩罚性赔偿承担连带责任。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应适时对食品安全法第96条进行修改,将赔偿数额修改为按补偿性赔偿的倍数进行赔偿。  相似文献   

2.
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和标准。国家赔偿主要包括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行政赔偿实行单一归责原则,即违法归责原则;司法赔偿实行二元归责原则,即有限违法归责原则兼采无过错责任原则。在实践中公安机关应注意刑事司法赔偿中的一些特殊规定,正确处理国家赔偿问题。  相似文献   

3.
我国的现行相关公证立法对公证赔偿问题规制乏力,实践中对公证赔偿性质认识也颇为不足,导致许多公证赔偿不能顺利进行。公证赔偿属于民事赔偿,雇主责任赔偿,专家责任赔偿;公证赔偿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赔偿,兼具违约赔偿的性质。  相似文献   

4.
工伤赔偿模式根据政府的角色大致可以分为公共工伤赔偿和私人工伤赔偿模式,而公共工伤赔偿与私人工伤赔偿相比较有较大的优势,成为占主导地位的工伤赔偿模式。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确立了公共工伤赔偿和私人工伤赔偿并存的“双轨制”工伤赔偿模式;《社会保险法》做出重大突破,确立了公共工伤赔偿的有限“单轨制”模式;而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伤赔偿的模式上,又重新退回到原来的“双轨制”模式,没有正确处理好与《社会保险法》这个上位法的关系。  相似文献   

5.
2001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颁布,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要具备特定条件.赔偿时要遵循受害人诉请、抚慰为主补偿为辅、从实际出发公平合理的原则.赔偿范围以《解释》为限.赔偿数额的确定应考虑侵权人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等因素.  相似文献   

6.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几点探讨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研讨和争论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加强精神损害赔偿立法的呼声也日益高涨。目前我国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存在着诸多疏漏,无法满足现实客观需要。本文从这一现实出发,对精神损害应否赔偿,以及赔偿范围和赔偿数额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几点立法建议,以期完善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7.
把以促进行政主体与公民间理性交往为核心的行政协商规则融入我国行政赔偿程序中,将有利于促进其价值的彰显与功能的发挥.我国2010年《国家赔偿法》反映了行政赔偿程序的协商走向,但存在诸多不足.有必要建立健全我国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与行政赔偿诉讼程序中的行政协商程序机制,以凸显行政赔偿过程中公民的主体性和主动性,弘扬纠纷双方的主体间性,从而强化公民权利之救济,获取我国行政赔偿程序的制度理性和价值理性之发展图景.  相似文献   

8.
论惩罚性赔偿金额的上下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惩罚性赔偿作为英美法系一项重要的制度,经过长期的发展而日益完善,并影响到包括大陆法系在内的许多国家的司法实践。我国在相关的法律文件中也开始确立这一制度,并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规范作用。但是任何制度都应与一国的国情相适应。建立合理的惩罚性赔偿金额的上下限额,是在我国建立这一制度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合理的惩罚性赔偿限额可以指导法官的裁判、发挥制度的功能以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惩罚性赔偿金额的限额,应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社会经济文化并比较参考其它国家已有的经验。  相似文献   

9.
论我国司法赔偿委员会的若干问题及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是负责司法赔偿审理并做出决定的专门机构,但是,在实际运作中,赔偿委员会与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法院、检察院以及人大的关系存在很多矛盾。针对赔偿委员会机构存在的若干问题,应借鉴国外经验,从制度的层面、国家的权力结构体系以及实体与程序结合等因素基础上探讨如何重构司法赔偿委员会的机构,使目前的赔偿委员会面临的诸多问题逐步得以解决。建议设置独立的“国家司法赔偿委员会”。  相似文献   

10.
军事赔偿问题关系军民利益和国防建设,是我国国家赔偿法律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为适应世界新军事变革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军事赔偿作为国家赔偿的应有之义,应该受到重视。我国应进一步构建军事赔偿法律体系,妥善解决军事赔偿问题,处理好军地、军民关系,从而全面促进我军现代化、信息化建设,保障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相似文献   

11.
因行政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应当被区分为纯粹的事实性损害与法律意义上的可赔偿性损害,而只有后者才是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认定可赔偿性损害必须坚持政策性限制、"度"的限制及相对性与有限性限制的原则.在此基础上,方可建立起一套在各种损害形态中区别出可赔偿性损害的具体的技术性规则,从而为国家行政赔偿责任的准确认定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12.
我国在商标法领域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已多年,但由于商标本身的无形性、可复制性等特点导致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数额的规则难以确定,加之目前我国的商标损害赔偿制度并不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并没有发挥出其本身具有的功能。最新修定的《商标法》提高了赔偿倍数以及法定赔偿数额上限,这一修改实际上是重申了惩罚性赔偿的目的与功能。以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为研究对象进行分析探索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商标权领域的发展,对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数额确定规则的困境开展对策研究,助力推进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发展。  相似文献   

13.
纯粹经济损失是一种不与受害人的身体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相联系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侵权责任法对待纯粹经济损失不予赔偿,坚持选择性赔偿和类型化解决,并创制出符合我国法律环境的概念性技术工具。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96条第2款规定了数额为食品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与美国限制惩罚性赔偿适用的趋势相比,我国惩罚性赔偿却呈现扩大适用的趋势。从199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次规定惩罚性赔偿制度至今,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的范围日益扩大,赔偿金数额逐步完善。但在归责原则、赔偿数额的确定、适用范围等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应该进一步完善惩罚性赔偿的归责原则,扩大数额的幅度,扩大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判前赔偿减刑”的做法在某些地方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中时有所见,对此,社会和学界褒贬不一,对其合法性提出了质疑。实际上.“判前赔偿减刑”符合法律规定,符合立法精神,也符合刑事政策。它能促使被告人积极赔偿、有效安慰和救济被害人,对构建恢复性司法制度具有积极意义。当然,在适用中,应严格把握住适用条件,并依法定程序进行,使之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6.
死亡赔偿是我国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重要法律制度,由于现行死亡赔偿制度产生于非市场经济时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处理死亡赔偿案件,出现了许多诸如法律规定不统一、具体案件赔偿数额反差太大、缺乏精神损害和间接损害赔偿、有些赔偿条件和项目不适合现实的要求等问题。为此,我们应当重新建立统一的、科学的、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死亡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7.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减刑”的做法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支持者和反对者各执一词,众说纷纭。“赔偿减刑”的出现与现阶段的司法现状是分不开的。由于能够弥补民事赔偿执行率低和国家补偿制度缺位,更好地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节约司法资源,同时也与国际通例一致,符合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因此,应通过立法或司法制例等途径规范“赔偿减刑”。  相似文献   

18.
房地产登记机构的赔偿责任是我国当前不动产物权登记立法中的重大、疑难问题之一,理论上对此也多有纷争。从我国房地产登记的立法精神以及实践做法来看,登记机构的赔偿责任应当认定为以过错归责为原则的国家赔偿责任。在共同责任形态下,应当根据侵权责任法的原理科学分配登记机构的赔偿责任形态。同时,应当借鉴国外经验,适当限制房地产登记机构的赔偿范围,并建立以专项赔偿资金为主体、以追偿和罚款所得为补充的资金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19.
家庭暴力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关注。在当前的社会条件下 ,通过物质性赔偿和精神性赔偿实行家庭暴力的婚内赔偿已经具有较好的法律基础和物质基础 ,可以通过进一步完善夫妻财产制、制定《家庭暴力防治法》、提高司法救济力度等措施予以构建家庭暴力的婚内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20.
知识产权法定赔偿及其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行的《著作权法》、《商标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等对法定赔偿(又称定额赔偿)做了明确规定,但法定赔偿在具体适用时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尚待解决。本文以上述法律规定以及TRIPS协议的相关规定为依据,结合实践,就法定赔偿的适用前提、法定赔偿的力度、与法定赔偿相关的全面赔偿规定,以及法定赔偿金的酌定因素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