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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雇凶杀人案死刑适用问题探讨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当前对雇凶杀人犯罪的处理存在死刑适用过多的问题。对雇凶杀人犯罪判处多个罪犯死刑立即执行是重刑威慑论的表现。根据现代理性的刑罚理论通说,对受害者仅为一人的雇凶杀人犯罪,最多只能判处一人死刑立即执行。通常情况下,雇主比凶手更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相似文献   

2.
雇凶杀人案件特点具有天然的隐蔽性在雇凶杀人案件中,往往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犯罪主体,雇主的杀人动机和杀手的杀人行为相分离。雇主尽管与案件有因果关系,但往往因为不在现场或没有作案时间而使自己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在对雇主进行排查时,就可能因为其不具备杀人作案的时间和空间条件,犯罪现场又反映不出与他的关联,因而将其犯罪嫌疑排除,被  相似文献   

3.
怕白奸情账露,派出所副所长竟然雇凶杀死情人丈夫.近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吉林市公安局江北派出所副所长刘承玥雇凶杀人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一审判决,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承玥、李光死刑;康健(被害人的妻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康壮(被害人的妻弟)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相似文献   

4.
“雇凶杀人”,顾名思义,即教唆他人故意杀害被害人,以达到自己对被害人予以加害的目的的行为。“雇凶杀人”案件在近几年的刑事案件中,一直呈上升趋势。在这类案件中,雇主杀害被害人的目的多种多样,如,因感情纠纷杀人、因贪图名利杀人、因生意上的纠纷杀人等,虽犯罪目的不同,但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却大同小异,即雇主多以金钱或财物以及其他财产性利益作为交换,唆使他人替自己实施杀人行为。  相似文献   

5.
论中国死刑的保留与限制及其对故意杀人罪的适用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死刑问题不是一个纯粹的刑法问题 ,死刑的存废取决于主导性社会观念的支持。在中国刑法理论界 ,虽未一般地将废除死刑作为自己的目标 ,但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却一直是中国刑法界的态度。现行中国的刑事法律从适用对象、适用程序和死缓制度三个方面来严格限制死刑 ,故意杀人罪是当今中国刑法中死刑的主要适用对象。  相似文献   

6.
本文介绍了雇凶杀人犯罪的特点,对雇凶杀人犯罪中雇主和雇凶的犯罪心理动因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最后从个体因素和社会因素两个方面对雇凶杀人犯罪心理的成因做了简要的探讨。  相似文献   

7.
杨国红 《法制与社会》2012,(17):239-240
故意杀人罪是非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犯罪.对其适用死刑,自古以来都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然而随着人们人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很多国家已经对故意杀人罪废除了死刑.根据我国国情,立即废除死刑并不是可行之举.本文从我国故意杀人罪死刑适用的历史概况入手,具体分析了如何在司法上控制故意杀人罪的死刑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8.
陈兴良 《法学研究》2013,(4):160-179
故意杀人罪在死刑适用案件中占有较大比重,其死刑裁量对于减少和控制死刑具有重要意义。而手段残忍是司法实践中故意杀人罪死刑裁量的重要因素,并且独立于故意杀人罪的情节严重、情节恶劣以及后果严重等评价性用语。通过对十个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故意杀人手段残忍的典型案例的探讨,可以认为故意杀人罪的手段残忍是指,在杀人过程中,故意折磨被害人,致使被害人死亡之前处于肉体与精神的痛苦状态。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将故意杀人罪的手段残忍与情节严重、情节恶劣以及后果严重等评价性用语相混淆的现象,致使故意杀人罪的手段残忍内容宽泛,沦为一句法律套语。故意杀人罪的死刑裁量应当主要从案件性质、犯罪情节、犯罪后果、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等四个方面进行考量。  相似文献   

9.
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亿万富翁袁宝璟雇凶杀人案当事人,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三兄弟于2006年3月17日上午在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注射执行死刑。在法庭庭长宣读完终审判决书以后,袁宝璟试图再次以“检举”延缓自己的死刑执刑期,但遭到法庭拒绝。15分钟后,他与袁宝琦和袁宝森被一同执行注射死刑。另一个被告人袁宝福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至此,一起轰动全国的亿万富豪雇凶杀人案尘埃落定。  相似文献   

10.
雇凶杀人犯罪是指行为人为达到某种目的 ,以钱财、利益等为条件 ,雇请他人谋杀与行为人有着某种特殊关系的人的一种犯罪行为。雇主的心理动因主要源于自我保护和借刀杀人的需要 ,雇凶的心理动因主要源于强烈的侥幸心理和贪图钱财或某种利益的欲望。对雇凶杀人犯罪可从四个方面进行分类。雇凶杀人犯罪具有犯罪行为的预谋性、暴力性和内隐性等四个方面的特点。  相似文献   

11.
2004年11月25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雇凶杀害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李开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上诉人王宝生、武治君死刑, 并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雇凶杀人的王宝生和他雇佣的杀手武治君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而参与杀人的其他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和有期徒刑。  相似文献   

12.
2004年11月25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雇凶杀害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李开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上诉人王宝生、武治君死刑,并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雇凶杀人的王宝生和他雇佣的杀手武治君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而参与杀人的其他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和有期徒刑。  相似文献   

13.
故意杀人罪死刑司法控制论纲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严格限制死刑的焦点和难点在于如何切实控制故意杀人罪的死刑.控制了故意杀人罪的死刑,中国的死刑限制问题自会迎刃而解.为此,应树立理性的死刑观,逐步破除"杀人偿命"之朴素复仇理念,以必要性为原则合理限制故意杀人罪的死刑适用,并纠正司法中对于故意杀人罪优先考虑适用死刑之陈见;同时,也应正确理解和把握民间矛盾激化所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中被害人过错、被告人赔偿、被害方谅解等因素对于死刑适用的影响.  相似文献   

14.
正雇凶杀人具有熟人作案的特征,具备因果关系的嫌疑人有没有作案时间和条件,给法医现场分析带来困惑,本文收集已经破案的50例雇凶杀人的案例进行统计、分析,以期对此类案件的特点进行探讨。1案例资料作者所在辖区2000年至2014年的雇凶杀人  相似文献   

15.
确定雇主授意的范围是判断雇用犯罪中雇主刑事责任大小的关键:(1)在雇主对犯罪有明确授意的情况下,若被雇者的行为超出了雇主明确授意的范围,则属于实行过限。对于过限部分,应由被雇者独自承担刑事责任,雇主只对自己授意范围内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2)在雇主概括授意的情形下,对于被雇者的行为雇主原则  相似文献   

16.
雇佣杀人案件,是指犯罪分子(雇主)以金钱、物质或其他利益为诱饵,雇佣杀手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共同犯罪案件(以下简称"雇杀案件")。雇佣杀人的杀人案件,虽然在整个杀人案件中所占的比重很小,但往往案情复杂、工作曲折,侦破难度较大,有的甚至成为悬而不决的疑难案件。因此,认真分析研究雇杀犯罪对于及时侦破案件,进一步提高刑侦部门的排难攻坚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雇佣杀人案件的特点浙江省自1980-1994年共侦破10起雇杀案件。这10起雇杀案中有10名犯罪分子(雇主)涉案帮凶杀手32人,其中男性犯罪分子(雇主)7人,女性犯罪分子(雇主)3人,造成6名被害人死亡,4人重伤。总结这10起雇杀案件情况,此类犯罪案件有以下特点:  相似文献   

17.
网络雇凶杀人:敲诈勒索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5年12月24日,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和喇嘛甸公安分局刑警队共同努力,成功侦破了一起利用网络雇凶杀人、敲诈勒索案件。犯罪嫌疑人薛学忠通过网络招聘雇佣杀手;利用手机短信、电子邮件联系杀手,教授犯罪方法,实施敲诈犯罪;杀手李山山从未见过雇主,精神和行动却受到控制,盲目听从虚拟网络世界中这个代号“清障大使”的指挥,按照  相似文献   

18.
故意杀人罪是刑法中最为严重的犯罪之一.当今世界上所有保留死刑的国家均将故意杀人罪适用于死刑.但在废除死刑的国际大环境下,世界上保留死刑的国家也都通过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只将死刑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故意杀人罪的死刑最终适用率并不高.这些国家的立法和实践经验对于中国推进司法改革,有效保护人权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9.
编辑同志:我院在受理死刑复核案件中,多次发现案件还未审理终结,作为定案根据的物证却已被处理、变卖。比如,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一月二十六日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赵国林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二月九日报送我院核准的同一天,个别同志竟擅自通知行政部门将该案的物证——凶器斧头出售给废品商店了。(幸及时发觉被追回)  相似文献   

20.
案件速递     
《中国检察官》2014,(12):79-80
正刘汉刘维一审被判处死刑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汉、刘维等3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刘汉、刘维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均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共判处5人死刑、5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4人无期徒刑,22人有期徒刑。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汉、刘维伙同他人网罗多人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人数众多,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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