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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近几年来,江苏省盐城市总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坚持把职工信访、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有机结合起来,在依法维权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理顺维权途径尽管目前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在企业工会,一般由工会主席担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但当劳动争议发生,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出面协调无果时,作为本级工会组织由于各种原因,很难直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本级工会组织的维护,又不能协调解决,就会导致上访,使矛盾激化。在这种情况下,上级工会组织出面协调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职…  相似文献   

2.
劳动争议篇(续)十三、当事人拒绝调解委员会调解怎么办?某市汽轮机厂发生了一起因奖金的扣发引起的劳动争议,汽轮机厂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因此,职工首先找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请求给予调解,维护其权益。接受了职工的申请后,调解委员会主任找到了厂里负...  相似文献   

3.
王敏 《中国工运》2008,(5):25-27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劳动争议处理直接关系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是工会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作用的重要方面,也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和手段。为推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贯彻实施,本刊邀请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有关同志撰写文章,以帮助和指导各级工会干部做好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及时、有效化解劳动争议,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4.
工会在劳动争议处理中发挥作用,首先要帮助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制度;依法调解劳动争议,做到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为职工诉讼提供法律帮助;开展培训工作,提高调解人员素质;建立健全预防预警制度,防止激化矛盾,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发挥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5.
参与劳动争议处理,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机制和手段。2002年4月至10月,全总法律工作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工会劳动争议处理组织和工作状况调研。据21个省市工会和全国铁路总工会的不完全统计,1999至2001年,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共受理劳动争议389111件,调解成功率达81%;各级工会兼职仲裁员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庭办案31521件;工会法律援助机构为职工提供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代理等法律援助478510件次,较好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调查表明,工会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不健全,作用发挥弱化。二是…  相似文献   

6.
骆驼街道位于宁波市北,面积46平方公里,辖21个行政村,4个社区,总人口9万多人。辖区内有企业515家,职工2.4万人,非公有制经济占经济总量的98%以上。由于企业规模较小,职工来源复杂,用工不规范等原因,辖区内劳动关系矛盾时有发生,劳动争议呈上升趋势。为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在上级工会和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下,街道于2001年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逐步完善、纳入规范化建设轨道。三年多来,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为协调区域内企业劳动关系,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推进“平安…  相似文献   

7.
当前,我国仍处于劳动纠纷的高发期,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对于工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工会以维护企业和职工双赢为目标,肩负着协调劳资矛盾,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新局面的责任。一、工会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劳动争议调解是指调解委员会对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  相似文献   

8.
《中国工运》2012,(7):32-33
针对企业基层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薄弱、区域性和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不平衡及劳动争议案件特别是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快速增长等问题,成都市总工会创新思路,借鉴网络理念。在全市推出了“方便职工维权网络”,第一时间化解矛盾和纠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9.
1994年以来,郑州铁路分局工会不断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通过建立分局工会劳动法律服务中心,加大法律监督和执法力度,有效地维护了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劳动法律法规教育积极宣传《劳动法》和有关配套法规。自《劳动法》颁布以来,分局工会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劳动法》作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在不同时期及时订购《中国工运宣传〈劳动法〉专辑》、《全国总工会贯彻〈劳动法〉三个办法讲话》、《劳动争议调解理论与务实》、《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概论》、《劳动法律600问》等发至基层…  相似文献   

10.
《工友》2002,(8)
52、怎样依法调解劳动争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遵循“自愿、依法、平等协商”的原则。依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在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进行。在此期间,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经调解委员会调解自愿达成解决争议的协议时,当事人应依照《劳动法》第八十条  相似文献   

11.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亟待加强张作光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在稳定和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但要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还有一些问题急需解决:一是少数企业还没成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有的虽成立了,但组织尚不健全;二是有的开展学习、宣传...  相似文献   

12.
黄龙 《中国工运》2009,(6):42-44
作为一种柔性化化解矛盾的方式.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第一道防线”.实践中解决了大量劳动争议,在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特别是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发挥调解的优势.充分发挥调解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全总举办工会职工 法律援助师资培训班王敏 为贯彻全总十三届二次执委会和全国工会法律工作会议精神,尽快建立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制度,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近日,全总法律部在中国工运学院举办了“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及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师资培训班”。来自28个省市地方工会和13个全国产业工会的71名法律干部参加了培训。培训内容以法律援助制度为主,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为辅,重点突出。培训形式采取讲授与答疑相结合,大会交流与小组讨论相结合,学员小结与主办单位总结相结合,学员普遍感…  相似文献   

14.
调解劳动争议既是工会组织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平台,又是工会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重要切入点。福建工会在参与劳动争议处理的过程中,着力推动政策法规完善,为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解提供制度保障;着力加强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为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奠定物质基础;着力构建协调联动机制,形成调处劳动争议的合力;着力发挥监督作用和多元调解相互衔接作用,进一步畅通掌握劳动争议的信息渠道,不断健全工会对劳动争议案件的调处机制。  相似文献   

15.
加快完善我国的劳动争议调解立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调解是解决争议的重要方式。我国的劳动争议调解、人民调解、商事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等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国调解制度不尽完善,立法滞后,难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化解矛盾、解决争议的迫切需要,亟需加快立法,制定统一规范。劳动争议调解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快并完善劳动争议调解立法,对于当前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特别是职工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至关重要。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步伐加快…  相似文献   

16.
1998年2月,唐山市某商贸公司在实行股份合作制中,强迫职工入股,对不愿入股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不退已交的风险抵押金,引起职工不满。2月27日,10名当事职工到唐山市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唐山市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受理了这件争议,...  相似文献   

17.
懿丁 《工友》2009,(5):19-19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因劳动权利和义务发生的争议。我国的劳动争议调解主要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和法院劳动争议诉讼调解等三个部分组成。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是我国调解制度的基础,是第一道关口。把好第一关,就能节约大量的社会资源。  相似文献   

18.
姚守贵 《工友》2010,(9):24-26
荆州市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自成立以来,本着"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宗旨,倡导"以非诉方式"解决劳动争议。调解人员以"五心"为标准,即对待当事人要爱心、对待调解工作要诚心、接待当事人要热心、调解案件要耐心、提供法律咨询要细心,认真受理和调解各类劳动争议案件,筑起了劳动争议调解的“第一道防线”。  相似文献   

19.
问:什么是劳动争议?   答: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义务发生的争议,即用人单位与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劳动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培训、社会保险、福利等事项产生的争议。(关祥坤) 问:工会如何开展劳动争议调处工作,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 答:工会应当积极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切实抓好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建设。企业工会要积极参与劳动争议协商,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原则,主持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力争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维护职工队伍…  相似文献   

20.
侯春煜 《工友》2014,(3):43-43
2月19日,在枝江市总工会的协调下,19名农民工讨回近17万工资。鹤峰县走马镇金岗村张国炎等19名农民工与枝江宝磷化工有限公司土建项目承包方朱定武在劳动争议调解庭签订了《劳动争议调解书》,调解金额为163473元。经枝江市法院完成司法确认后,3月15日前19名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此事得到圆满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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