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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006年5月24日清晨,记者的手机响起,来电的是妞妞的父亲。他是本刊在今年5月上半月报道过的《弃婴故事》中的父亲。电话那头的他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他告诉记者:“妞妞得救了!”在社会诸多好心人的帮助下,妞妞终于在北京儿童医院做完了心脏手术,而且相当成功。目前,妞妞的身体恢复得很好,他们一家悬着的心终于安全着陆了。“希望通过你们媒体感谢所有帮助过妞妞的人们,愿他们好人一生平安!”妞妞父亲的声音显得异常激动。(前期报道参见本刊2006年5月上半月)《弃婴故事》新进展  相似文献   

2.
2005年5月18日,7岁女孩小娟被众人前呼后拥着,回到了离别七年之久的家中.这里是她的出生之地,这里有她的亲生父母.七年前,她被“遗弃”送出这个家门时的情形并没有在她幼小的脑海里留下任何痕迹,七年后,当她重返家中的时候,她似乎也不知道,在她的背后,一场血缘、爱心、亲情之间的“战争”已演绎得如火如荼.只是,与其他孩子不同的是,重新回家,她已拥有了三对六位父母.  相似文献   

3.
广州“婴儿安全岛”启动近两个月收治弃婴262名,因超负荷而暂时关闭。弃婴数量之多令人震惊,也引发了人们关于“未婚妈妈”现象的追问。据了解,不少弃婴都是妈妈未婚先孕,且缺乏优生优育常识,导致孩子出现疾病并最终遗弃,而这种现象在珠三角打工妹群体中尤为严重。  相似文献   

4.
樵夫  吴云 《政府法制》2007,(6):44-46
这是一个曲折离奇的案件,它从一名女婴出生时被查出患有“梅毒”起便埋下了伏笔。女婴在医院遭父母“遗弃”,医院在多方联系女婴父母未果的情况下,将女婴送往福利院。然而,在福利院仅住  相似文献   

5.
驻扎在北京儿童医院专门处理弃婴等问题的民警赵洪运发现:“弃婴中女婴比男婴多,残疾的比正常的多。”这位亲手处理过30多起弃婴案的警察,在谴责“弃婴”父母不负责任的时候,眼中流露着对弃婴的怜悯与同情。  相似文献   

6.
正2013年11月底,南京儿童福利院的"弃婴安全岛"正式投入使用,"岛"内设置婴儿床、保暖设施和保温箱,保证孩子生命安全。对于各地纷纷设置的这种"安全岛",民政部表态:这体现了生命至上、儿童权益优先的原则,与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精神是一致的。"弃婴安全岛"有积极意义,可以避免某些人遗弃孩子时选择隐蔽地点,造成孩子因未被及时发现而死亡。然而,仍有人提出质疑。人们的质疑在于,这会不会鼓励和增加弃婴行为?对此,民政部门表示,弃婴是违法犯罪行为,设置"安全岛"与《刑法》打击弃婴犯罪并行不悖。  相似文献   

7.
未成年父母弃婴的情况近些年来在我国屡有发生,从国外的经验来看未来将更多,对于弃婴,安全岛对此有着特殊的保护作用,其可避免未成年人因心智不成熟做出杀婴等非理性行为。但对于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按现行法律仍应对其遗弃行为进行制裁,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本文认为在此问题上法律应该考虑其特殊性,给予宽容,认定其遗弃婴儿至婴儿安全岛的行为不违法,从而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8.
这是一个曲折离奇的案件,所有的一切从一名女婴出生时被查出患有“梅毒”起便埋下了伏笔。女婴在医院遭父母“遗弃”.医院在多方联系女婴父母未果的情况下.将女婴送往福利院。然而,在福利院仅呆了20天的时间.女婴的生命便被病魔无情地夺走。得知女婴死亡的消息后,女婴的父母相继现身。发誓要为女儿的死亡讨说法。为此。他们将医院和福利院告上法庭。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对这起离奇的索赔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相似文献   

9.
来信我先要了一个孩子,以后又生了一个孩子,这两个孩子在法律上是否一样看待? 王小文复信你所问的是亲生子女和养子女的法律地位问题。我国法律是允许公民收养他人子女的。被收养的子女和亲生子女虽在血缘关系上有所区别,但在法律地位上并没有什么不同。婚姻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父母对于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于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双方均不得虐待或遗弃。”第二款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相互间的关系,适用前项规定。”婚姻法第十四条规定:“父母子女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  相似文献   

10.
吉林籍的朱先生还没来得及看望一眼被他亲手丢弃的女儿妞妞,就被北京市西城区月坛派出所的民警带往了西城区看守所。他是自2006年3月1日《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以来,北京市因“遗弃婴儿”被行政处罚的第一人。拾到一名女婴2006年4月1日晚8点左右,王女士和爱人带着孩子在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的北京儿童医院看病,确诊为扁桃体发炎的儿子正在儿童医院二楼的输液室输液。在他们等候孩子输液之际,一位30岁左右,个头不高且略显单薄的外地男子手里抱着孩子,走到王女士跟前。男子皱着眉头,表情焦急地对王女士说:“大姐,你帮我抱一会儿孩子,我去…  相似文献   

11.
为确保老有所养,印度2007年12月6日通过一项法律,遗弃年迈父母者将被判处3个月监禁,且无权上诉。印度社会公正和权利部当天在联邦院(印度议会上院)说",依据这项法案,如果遗弃父母,子女将入狱3个月。这条处罚条款是一种威慑",而且受罚者不得上诉",因为他们拥有大量老年人没有的资源,却故意不赡养父母"。  相似文献   

12.
前段时间,我到市场“扫”货时,居然遇到了年近百岁的老邻居李奶奶.几十年未见,她已满头银发,却依然精神矍铄.李奶奶家是最早搬出我们居住的那条老胡同的,而搬家的原因是被邻居“看”得无法正常生活了. 那条老胡同里有14户人家,90%的家庭都是从河北、山东等地来天津谋生的.我的父母就是“津一代”.我们住的是最初父母来天津时自己搭建的棚子,后来翻盖成了平房.  相似文献   

13.
下班后去幼儿园接女儿,女儿一见到我,就小鸟般飞快地扑进了我的怀抱。 女儿用她的小嘴在我脸上狠狠地“啄”了一口,然后,歪着脑袋淘气地对我说:“爸爸,我爱你20次!”  相似文献   

14.
15年前广州曾经出现一件家喻户晓的新闻.一产妇因急产在来医院的路上分娩了.当赶来接生的广东省人民医院的医生告诉产妇,所生的仔(广州人对小孩俗称)平安,请放心.几天后产妇要出院,护士送来的婴儿是个女婴,产妇与家人都认为是医院换错了小孩,将其产男婴换成女婴,因而拒绝带回女婴.这就是轰动一时的广州弃婴案.社会十分关注这件事,当时大家都希望能用客观的科学办法解决好此纠纷,让女婴能尽快回到父母的身边.这时大家都将眼光投向中山医法医系的郭景元教授.经他科学鉴定后,认定该女婴与弃婴父母之间遗传标记符合亲子遗传规律,这给广州沸沸扬扬的弃婴案画上完整句号.  相似文献   

15.
海外法律     
印一邦法院判决一离婚案印度一家报纸日前刊登一条消息,印度喀拉拉邦一个法庭作出一项判决,女性基督徒在受到丈夫的虐待或是被丈夫遗弃时,不必证明丈夫有通奸行为即可离婚。这一判决与印度法律中有关条款不一致,舆论界认为,这将对印度的婚姻法产生重大影啊。印度的婚姻法规定,如果一名基督徒妇女要求离婚,除了有她丈夫虐待她或是遗弃她的证据之外,她还必须证明她的丈夫有与别的女性有通奸行为,法庭才能准许她的离婚要求,而这一法庭的判决则推翻了这项规定。有关方面认为,这一规定的改变,将对印度1700万基督教徒产生巨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16.
阿友 《江淮法治》2012,(10):48-49
这是个真实的现实版童话:13年前.亲生父母迫于生计无奈将她送养别人:13年后。飞黄腾达亿万身家的父母带着情感欠账的愧疚.以1d万抚养费的代价将她带到大都市,享受天堂公主般生活,接受贵族式教育,并即将移民加拿大。而此时,忧郁纠结的小女孩却选择了逃离生母怀抱。生亲不如养亲,小姑娘的选择只缘于她需要的快乐其实很简单:她喜欢带着弟妹,在空旷田野里像蜻蜒一样自由自在地飞舞呼吸。  相似文献   

17.
文健 《政府法制》2005,(9):46-48
一个是29岁、年轻英俊、身家千万的总经理;一个是26岁、青春靓丽、梦想暴富的俏佳人。两家父母虽然是同窗好友,一双儿女却突然反目成仇:女孩巧施障眼法骗得男孩百万巨款,机关算尽反被男孩亲手送上法庭。2004年6月11日,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特殊的借贷纠纷案作出判决:被告人王媛媛以借款、伪造证件、骗取投资等方式骗得原告人金灿人民币119.5万元,应于10天内偿还。而告发她的,正是她曾经亲昵地叫着“大哥哥”的金灿。在父母眼中,这对“青梅竹马”的俊男靓女本该缔结美满姻缘。然而,因为百万欠款,酿出了这段遗憾终身的爱恨情仇。贪图虚…  相似文献   

18.
离婚的大哥与一个发廊女产生了纠葛,后来大哥身患癌症去世。有一天,她在自家楼门口发现了一个弃婴。在父亲的支持下,她毅然收养了大哥留下的“私生女”。可是,一场突如其来的绝症之灾,又把她推向了风口浪尖。此后,她经历了倾家荡产、众叛亲离、四面楚歌等数不尽的苦难……  相似文献   

19.
她是北京一所著名大学的大三学生,她很后悔自己轻信了招生骗子的高额劳务费“诱饵”,更后悔自己助纣为虐骗了那么多满怀憧憬的年轻学子。现在,被骗的学生和家长纷纷向她讨说法,她无法再继续学业,而老家的父母也因此受到牵连而背井离乡……  相似文献   

20.
失落母亲沉迷赌局 今年57岁的蔡淑华与丈夫宋春军是北京市某村村民,育有一子一女.多年前,蔡淑华的女儿宋佳远嫁他乡,每年只在节假日回家探望父母.虽然宋佳每次回家都给父母留些生活费,但因为自己的日子也不富裕,她无法在经济上更多地接济父母.蔡淑华的儿子宋健是她在35岁高龄时才怀上的.因为农村“重男轻女”思想严重,蔡淑华夫妇对这个迟来的、能延续家族香火的儿子格外宠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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