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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我国金融犯罪立法采取刑法典、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相结合的立法模式,规制范围较广,涉及罪名较多。《刑法修正案(八)》和《刑法修正案(九)》废除了金融犯罪中的死刑规定,但主刑设置仍较为严厉。完善金融犯罪立法的重点是: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行为规定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中;完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法定刑设置,增加单位犯罪主体;对逃汇罪增加自然人犯罪主体;对贷款诈骗罪增加单位犯罪主体。  相似文献   

2.
人工智能犯罪在生成机理和内在逻辑上只能是人工智能"算法安全犯罪"。基于人工智能犯罪中人工智能算法安全的相对自主性与绝对客体性的犯罪机理,人工智能犯罪仅能归责于作为保证人的"自然人-法人"责任论。人工智能犯罪中"人心人性"的刑法常识观,应当确认人工智能犯罪的可归责主体,只能是作为算法安全社会关系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二元主体。为妥当解决人工智能犯罪的归责原理和实践问题,应当在坚守人工智能犯罪"自然人-法人"二元主体模式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刑法立法。  相似文献   

3.
在现代社会迅速发展的今天,人们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受贿犯罪行为越来越普遍,国家工作人员为了自身利益不顾国家法律的规定,接受他人的赠与,受贿之风盛行,一方面给国家与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一方面严重地败坏国家机关的声誉和公职人员的廉洁性。预防受贿犯罪的措施是:立法上完善对受贿罪的规定;加强侦查机构建设;对贿赂犯罪依法审判,严格惩处;完善执法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4.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一种社会危害性极强的犯罪。如何减少和预防黑社会犯罪,各国和地区都在作不懈努力。中国内地与香港法律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立法模式、黑社会组织的界定、罪名的种类及行为方式的规定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将两地的刑事立法进行比较和研究有助于中国内地和香港地区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共同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相似文献   

5.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规定了影响力交易罪,我国《刑法修正案(七)》增加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公约》中影响力交易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但二者存在明显区别。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规定为贿赂型犯罪体系的科学建构提供了法律依据。应从主体、行为表现方面对不同的受贿犯罪进行界分,区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受贿罪的共犯。法律解释对"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影响力"和"关系密切人"的规定还存在缺陷,应进一步明确它们的范围和含义,扩大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范围,增加单位犯罪的规定。  相似文献   

6.
洗钱犯罪作为一种国际性犯罪,近年来在我国日益猖獗和蔓延,而我国相关的刑事立法还不够完善、科学.因而可在全面总结我国反洗钱刑事立法现状的基础上,依照对我国具有拘束力的相关国际法律文件,结合我国的国情实际,进一步完善我国反洗钱刑事法律规定,以更有效地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  相似文献   

7.
《学理论》2020,(7)
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侦查中将本属共同犯罪的行贿与受贿犯罪拆解立案,其深层原因在于突破定罪证据不足的困境。口供补强规则是"另案处理"背后的证据制度基础。基于贿赂犯罪之特殊性,在监察体制改革的背景下,为提升反腐败工作法律效果,应当在贿赂犯罪调查中确立形式化的口供补强规则,明确行贿、受贿双方的供述可以相互补强;另一方面,应当进一步完善行贿人在查办贿赂案件中的地位,探索"污点证人"制度设立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8.
浅论渎职罪主体存在的问题及改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谢逢渲 《学理论》2010,(27):157-158
通过对我国渎职犯罪主体立法状况的回顾和与部分国家、地区渎职罪立法比较,当前我国渎职犯罪主体法律规定的缺陷表现在:一是刑法对渎职犯罪主体的规定与我国现实国情不符,存在较大漏洞;二是渎职犯罪法条过于细化,条款比较烦琐;三是部分法条的犯罪主体与实践中行为主体不符。我国立法应将渎职犯罪的主体规定为国家公职人员,同时对现行渎职罪的罪名进行适当修改。  相似文献   

9.
完善我国反腐败国际司法合作机制具有必要性与现实性。建议制定我国《反腐败法》法典,在国内法的宏观层面规定反腐败国际司法合作机制,并在宏观层面完善我国反腐败的其他机制;建议完善反腐败犯罪的实体规范,严密法网,具体包括扩大腐败犯罪的主体范围、完善贿赂犯罪的法律规定、进一步扩大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设置更为严格的死刑量刑标准,时机成熟的情况下在法律上废除对腐败行为适用死刑;建议在程序法方面完善反腐败国际司法合作的程序机制,具体包括建立刑事缺席审判机制、完善我国的引渡制度、完善腐败所得追回与赃款的分割制度、确立资产追回程序中的推定制度、建立我国反腐败的民事诉讼机制。  相似文献   

10.
关于单位犯罪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单位犯罪作为近年来刑法学界所关注的焦点,同样也是刑法修订过程中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修订后的1997年新刑法在总则第二章设专节对单位犯罪主体的范围及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作了总括性规定的同时,又在分则的有关章节里规定了具体的单位犯罪的构成法定刑,从而构筑起了一个集自然人刑事责任与单位刑事责任一体化的刑法新体系。这既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也是我国立法界、刑法理论界对传统刑法理论的一个重大突破。一、单位犯罪的主体资格根据新刑法第30条的规定和立法精神,所谓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  相似文献   

11.
自然人破产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现象,然而我国现行法律并未赋予自然人破产能力,我国现有的破产法律也未把自然人纳入调整范围.构建自然人破产制度是十分必要的,构建与完善自然人破产的相关制度应做好以下三点:建立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和完善存款实名制;建立许可免责制度;完善个人信用体系.  相似文献   

12.
国际社会为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而制定的反洗钱法律文件,因国际反洗钱法律适用主体的有限性以及各国反洗钱法律规范内容上的差异性而收效有限。为有效预防和打击国际洗钱犯罪活动,应尽快推进反洗钱国际刑事立法的统一,加强国际间刑事司法协助,完善金融服务及相关立法。  相似文献   

13.
徐可 《学理论》2014,(8):128-129
我国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而我国十八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有3.67亿。未成年人作为自然人而存在,虽然其没有行为能力或者是处于限制行为能力的状态,但是其权利能力是完整的,其享有所有的人格权,其中就包括完整的隐私权。可是现实中,由于未成年人主体的特殊性,未成年人的隐私权总是受到不同程度的侵犯。救济措施是:增强未成年人自身的隐私保护意识;对监督人和学校进行教育;完善立法和救济措施。  相似文献   

14.
孙红雨  刘文燕 《学理论》2015,(7):161-162
本文根据目前越来越多的矿产资源不合理开采所导致的犯罪现象,总结出了我国在面对矿产资源犯罪中立法问题的一些弊端。并针对此类犯罪立法问题,展开了详细的研究与探讨。得出完善我国矿产资源犯罪立法问题的结论,为今后矿产资源犯罪立法起到了一定的指引作用。  相似文献   

15.
自然人破产的立法,需要完善个人征信制度、个人财产登记制度以及社会保障体制。就个人征信制度而言,需以《征信业管理条例》为基础,进一步完善个人征信法律制度,建立统一的个人征信制度平台。就个人财产登记而言,需建立统一的个人财产信息平台,完善互联网金融产品登记法律制度。就社会保障体制而言,完善社会保障相关法律制度,大力发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鼓励商业保险的发展。  相似文献   

16.
论立法后评估回应之法的废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的废止,是立法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序对现行法实施变动使其失去法的效力的专门活动.其发生根源在于法律绩效状况低劣,法的存在失去意义.在实践中,通常表现为"专项清理"与"集中清理"的立法活动形式,在主体、程序与方式上与其他形式的立法活动有着较大区别.我国宜进一步完善法的废止制度.  相似文献   

17.
盗罪作为我国最古老的犯罪之一,既是封建社会治理中需要解决的主要犯罪问题,也成为了历代封建王朝的主导立法统治思想的源泉。秦汉时期盗罪的表现形式多样,范围较广,行为人采用的犯罪行为方式也不尽相同,因此立法者对于盗罪的分类和制定的相应刑罚也是细致入微的。通过研究秦汉时期的盗罪在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的区分及在立法中的体现,我们可以进一步了解盗罪制度和盗罪犯罪构成体现的秦汉时期的法律思想。  相似文献   

18.
电子政务立法问题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电子政务的高速发展必须以立法为基本保障。法律保障的相对滞后,使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进一步推进受到了制约。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办法就是积极构建并完善我国电子政务法律体系,基本思路就是加快制定电子政务基本法的进度;加强电子政务的整体立法;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相结合,进一步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方面的立法;健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促进电子政务立法的合理化、科学化。  相似文献   

19.
有组织犯罪是历史、文化和社会的产物,从近代中国开始我国有组织犯罪经历了一个从有到无以及再生的嬗变过程。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以黑恶势力为代表的有组织犯罪不仅死灰复燃而且发展势头凶猛,严重危害政治经济、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自1997年《刑法》修订以来,我国已建立了基本的打击与预防有组织犯罪法律制度,但是还很不系统、不完整和不健全,远远不能满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长效治理有组织犯罪的需要。当前我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以贯彻《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为契机,借鉴国内外立法的经验,通过制定专门的单行法律——《反有组织犯罪法》,完善打击与预防有组织犯罪的法律制度,确立扫黑除恶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应坚持系统、科学、规范的原则,分别从法律术语、有组织犯罪集团及行为特征、体制机制和程序措施、预防手段、国际合作等方面健全我国打击与预防有组织犯罪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20.
回顾我国青少年犯罪研究30年的历程可以发现,青少年犯罪研究不仅仅推动了青少年犯罪学与犯罪学的产生,还在推动国家和社会公众重视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促成矫正主义青少年犯罪观的形成、促进青少年犯罪刑事政策的形成与完善,以及推动未成年人专门立法的诞生、少年司法制度的建立等方面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30年来的青少年犯罪研究也存在着学科独立性的缺失、研究对象界定的悖论、实证研究方法的缺失、青少年犯罪研究专业槽的缺失、青少年犯罪研究各学科之间的隔阂与分裂等严重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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