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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71 毫秒
1.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已经2006年8月1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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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已经2012年5月2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5月17日公布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同时废止。局长杨栋梁2012年7月1日  相似文献   

3.
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3号《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已经2017年12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局长王玉普2018年1月1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  相似文献   

4.
各区县(自治县、市)安监局,有关单位: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审批发放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令第7号)和《重庆市燃放烟花爆  相似文献   

5.
各区、县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和《广东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粤安监[2006]664号),为规范我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制度,严格许可工作程序,市安监局制定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经营许可证  相似文献   

6.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已经2006年8月1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同时废止。局长李毅中二○○六年九月二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行为,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相似文献   

7.
《广州政报》2012,(1):33-40
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穗安监[2011]227号各区、县级市安全监管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广东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  相似文献   

8.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1月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9月2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同时废止。局长骆琳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相似文献   

9.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已经2006年8月1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0.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已经2006年8月22日国防科工委第43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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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06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  相似文献   

12.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0]7号)和公安部等6部局(社)《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知》(公通字[1999]10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全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落实责任,经市政府同意,特作如下通知:一、明确职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对本地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负责,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安全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检查,严格许可证发放,依法查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工商部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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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安监烟花[2007]6号各市(州)、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申报审批工作,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5号令)、《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以及相关法规文件,现将我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申报审批程序》(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4.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已经2006年3月2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4月15日起施行。局长李毅中二○○六年四月五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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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新修订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已经2009年4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5月17日公布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6.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已经2005年12月2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局长李毅中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相似文献   

17.
各区县(自治县、市)安监局,有关安全评价机构,有关单位: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销售许可证审批发放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等法律法规,市安监局制定了《重庆市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相似文献   

18.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已经2011年7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5月17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0号)同时废止。局长骆琳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相似文献   

19.
各区县(自治县、市)安监局,有关单位: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市安监局编制了《重庆市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相似文献   

20.
《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已经2013年7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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