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1994,(11)
奖金是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形式之一,旨在鼓励完成和超额完成规定任务或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和单位。所谓“奖金”则是违反规定以奖金的名义,乱发钱物或变相的搞赠送,接受礼金的违纪行为。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及其他活动中接受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等。但是有的单位、部门对此却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出自各种目的,以奖金名义或 相似文献
2.
3.
刘植荣 《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14,(1):66-67
2013年12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指出,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相似文献
4.
5.
6.
《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2013,(8):4-5
党政机关5年内一律不得兴建楼堂馆所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5年内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各部门各单位年终应把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相似文献
7.
8.
最近,中共中央组织部发文强调,学员在校期间及结(毕)业以后,一律不准以同学名义搞“小圈子”,不得成立任何形式的联谊会、同学会等组织,也不得确定召集人、联系人等开展有组织的活动。 相似文献
9.
10.
11.
新闻媒体要有社会责任意识,已早有定论。但对于新闻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意识,新闻界中有很多人认为这只是媒体领导或记者们的事,与编辑特别是时事编辑关系不大。其实,时事编辑作为新闻队伍中的一员,理所当然地应该具有新闻工作者的共性,而且由于时事编辑所处岗位的特殊性,更需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 相似文献
12.
13.
14.
15.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党组织进行选举时,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党员在党内自主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得阻挠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到场,不得强迫选举人选举或者不选举某个人,不得搞非组织活动妨碍选举,不得以任何方式追查选举人的投票意向。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相似文献
16.
17.
18.
19.
试论新闻记者权利的法律地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新华社《新华时评》2001年11月1日发表新华社记者赵鹏、余孝忠就《重庆商报》女记者罗侠被殴打致伤事件写出的《记者的新闻采访权不容侵犯》时评。人民日报同年11月7日相继发表了题为《记者合法权益不容侵犯——写在记者节来临之际》短评。“时评”和“短评”引起新闻界共鸣与强烈反响,大家都义正词严地谴责了侵害记者人身权、采访权的暴力行为,伸张正义,维护新闻工作者合法权益。在新闻界维权呼声中,有的人曾提出新闻无法可依,记者权利难保的问题,企盼早日制定新闻法加强对新闻记者的保护。不久前,一位作者发表文章说:目前在中国“不光是采访权、编辑权、批评权等,在法律上都是既无条文根据也无判例支持,其赖于生存的采访、报道活动实际上没有任何法定权利。”等等。上述观点是新闻界长期关心和议论的话题,对深入研究和探讨关于中国新闻法制现状和新闻权利的法律地位问题,对开展新闻舆论监督,推进新闻法制建设提高新闻工作者法律意识是有益的和必要的。 相似文献
20.
这真是一个“明察秋毫”又“鞭辟入里”的规定——中组部下发文件,要求加强学员管理、改进干部教育培训的学风。这个规定强调诸个“不准”,学员在校期间及结(毕)业后,一律不准以同学名义搞“小圈子”,不得成立任何形式的联谊会、同学会等组织,也不得确定召集人、联系人等开展有组织的活动,不得利用同学关系在干部任用和人事安排以及子女入学、就业、经商等方面相互提供方便谋取私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