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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2010年10月3日晚,张某(系未满16周岁)伙同李某(系未满16周岁)翻窗进入重庆某大学学生宿舍,盗走该宿舍内笔记本电脑两台。第二天,张某和李某将盗来的这两台笔记本电脑拿到王某开设的废旧回收经营店变卖。变卖时,张某明确告知王某是自己和李某盗窃来的笔记本电脑,后王某以总价1500元收购了这两台笔记本电脑。案发后,张某、李某、王某对上述事实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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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在一起共同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田某被多人围殴身中7刀以上,因流血过多致失血性休克而构成重伤,但侦查(包括法医鉴定)都未能确定其中哪一刀或哪几刀是导致失血过多的主要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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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信:我欲购买某楼盘商品房住宅一套,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了2万元定金。认购书规定五天内付首期购房款及签订买卖合同正式文本。几天后,我想换套面积大点的房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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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在司法实践中不利于对未成年幼女的保护。至少在证明被告"明知"心理状态时采用推定的方法。为进一步保护未满14周岁的幼女,文中认为不必纠结所谓的"犯罪构成",支持恢复"客观归罪"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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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检察机关为我主持公道,在我走投无路时,是检察机关重新点燃了我生活的希望.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初级鉴定结论书》后,吴某第一时间致电河北省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表达发自内心的感激之情.多年前,吴某在工地干活时受伤,却因无法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申请工伤认定屡屡受阻.抱着最后一丝希望,他走进了河北省某市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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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对于盗窃犯罪的被告人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争议:一种意见认为盗窃犯罪必然会给被害人(或单位)造成物质上的损失,可以而且应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一种意见认为盗窃犯罪中物质损失的挽回主要靠追赃,如追赃不成则可在量刑时作为从重情节考虑,因此不存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笔者认为盗窃案件完全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理由如下: 第一,《刑事诉讼法》第53条明确定规:“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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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一些曾经身披耀眼光环的领导、劳模、十佳、先进人物被相继挖出未。从这些“名人案”中可以发现,他们曾经奋斗过,并取得过较大的成绩。他们的违法犯罪,其内因无疑起着决定因素,但是反观他们的上级领导,在对他们的教育和管理上,也不无问题,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在处理贡献与腐败的关系上,陷入了“贡献大不腐败”的误区。一个时期以来,在一些领导干部头脑中,要抓的只是那些后进的、亏损的、无为的;至于另一面:先进的。盈利的、有为的,则只是一味地表扬、鼓励和保护,有群众反映,发现了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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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桩普普通通的工伤案,却经历了工伤认定又否定、打了行政官司又打民事官司、一审判决后又发回重审、伤残认定一次鉴再鉴定的曲折过程,如此反反复复拖了4年后,如今终于有了一个初步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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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06年7月13日夜,龙某(1990年8月5日出生)至某市东南街道一家饭店内实施盗窃。盗窃时被店主夫妻发现,他们遂起床试图抓住龙某,龙某见状即持菜刀反抗,并将店主夫妻均砍伤。店主夫妻因担心受到更大的伤害,就放开了龙某,龙某随即夺路而逃,在逃跑过程中被联防队员抓获。后经法医鉴定,店主夫妻伤均为轻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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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9月30日,万众瞩目的、1998年年底被捕入狱、历时长达一年零9个月、久拖不判的胡万林非法行医案,终于宣判,胡万林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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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之声
目前,我国有近3亿农民工奋斗在国家经济社会建设的各行各业,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当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时,其权利可通过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得到保护;但当农民工与个人形成劳务关系时,农民工权益受到侵害后如何获得救济,以前的法律规定不甚全面,民法典进一步完善了用工人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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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纠纷背景|2019年9月,张某在某培训机构花费6800元为孩子办理了一张培训年卡。但近一个月内,培训机构未与张某沟通,连换两位培训老师。对此,张某表示不满,提出解除合同、要求培训机构全额退款。培训机构以更换老师并非故意、未约定不能更换老师以及张某孩子上课已超过一个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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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A厂去年研制出一种新型环保产品,投入生产后即派人到我们百货公司联系订货。经洽谈签订了一份购买10万套环保产品的合同,并规定了违约金比例。合同开始履行得很好,但当A厂交货一半后,看到该种环保产品市场前景很好,十分畅销,便嫌给我们公司的价格太低,竟一手撕毁合同,不再供货,导致我们无货向客户提供而遭违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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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中,原告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保护其某种民事权利,审判人员在审查起诉状后尚未正式立业之时、或者立业受理后,认为原告人对诉讼标的没有实体民事权利,审理结果可能收诉,便劝其撤诉。但遭有原告坚持起诉,法院的同志即使用通知或裁定方式驳回原告起诉,不予受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