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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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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法的社会回应力之核心,在于确定司法正义输向社会的边界,而这个边界的确定又与司法自身的回应能力以及回应力度的理性判断密切相关。在中国司法与中国社会处于同时但不同步的"双转型"状态下,如果司法欲求与社会的融洽就不得不考量自身对于社会的回应能力与回应力度。总体而言,司法回应社会的运作机理一方面体现在司法要对社会因变迁、转型而出现的新技术、新事物、新诉求有所回应;另一方面指向司法要对社会公众关于某种确定价值、权利追求或者不确定价值、权利议论给予法律确认、案例固化或者作出价值与制度的引领与规训。司法回应社会的实质体现在它本身所内含的社会问题司法化的过程,亦即通过司法场域的社会问题反映、集中与解决。在中国社会问题司法化的语境下,中国司法的社会回应力并非是无限度的,仍然面临着回应能力不足以及回应社会之力需要得到控制的共时性双重压力,所以,在逐步提高中国司法回应社会能力的同时,又必须受到司法的公共理性与司法场域的适度社会开放、回应型判决理由与判决的可接受性以及司法有限主义与复合型司法构造下的三重机制的控制。  相似文献   

2.
理论界对司法客观性的质疑主要来自于西方法律理论的传入,西方许多后现代主义理论对司法客观性提出广泛质疑后,中国理论界也尾随其后大肆渲染法律的不确定、司法的主观性等。司法能动主义倡导法官运用广泛的法律外资源和社会联动进行司法裁判;哲学解释学主张读者中心说,法官完全掌控法律文本的意义;法学研究从立法中心向司法中心转化,二者的割裂无法满足彼此的要求和需要。当前中国三种主要的理论形态,对司法客观性造成了严重冲击,对正在建构法治国家的中国而言,对这些理论形态需要谨慎对待。  相似文献   

3.
在中国法治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完善法律论证方法对司法裁判的制约。法律论证的根本目的是证立司法裁判。司法裁判要成为能够被人们所接受的结果,必须具备客观性;要实现客观性,则需要关注三个方面的要素:真性、正当性和合法性。对真性的要求体现了人们对真理的寻求;对正当性的要求体现了人们对社会实践的正义追求;对合法性的要求体现了规范性的要求。由于人类认识的局限性,对这三者的实现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程度的含糊性,因此需要在法庭场域内使得客观性通过论辩得以呈现,以期获得某种程度上可以被人们把握的、能够排除某些因素干扰的判决结果。同时论证真性、正当性和合法性,需要支持性的理由,对支持性理由的客观性的接受,强化了作为论点的客观性,并因此实现了可接受的判决的合理化。  相似文献   

4.
法律适用往往无法实现立法目的,需要检讨和反思.法律是承载着特定目的的规则,就既有规范的目的实现而言,概念的模糊性、法律规则的独立性、抽象性以及法律适用过程中的适法者的价值判断皆系阻碍法律目的实现的原因.克服这种因素以实现法律的目的就是法律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任务.理论和司法实践层面都应该作出有效反思.  相似文献   

5.
罪名及罪名确定的合理界定是研究罪名确定模式的理论平台。我国采取以默示型为原则,以明示型为例外的罪名确定模式。为了弥补默示型罪名确定模式的缺陷,"两高"通过罪名司法化推动罪名的规范和统一,但是,罪名司法化模式不仅面临理论上的质疑,在实践中也存在罪名滞后、罪名冲突和罪名偏离的困境。罪名立法化的成功转型是回应理论质疑和突围实践困境的利器。  相似文献   

6.
法律解释是理论法学和司法实践共同关注的问题,从法律适用来看,法律解释连接着立法初衷和司法目的、立法权与司法权两大关系。在理论上存在对“法律解释”的多样化理解,以往主语的模糊导致对法律解释在不同的语境出现不同的理解,无形中促使了我国法律解释体制的混乱现状。到底谁应该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解释主体?这是必须首先理清的一个关键问题。  相似文献   

7.
探究法治实现的理论——法律方法论的学科群建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法治寻找实现的路径是法律方法论研究的任务之一。然而,作为实践哲学的法律方法论并不是法律人办案的行动方案,是一种理论形态,描述的仍然是法律思维方式。对法律思维的研究需要运用综合性的方法,这是因为即使是通过法律的治理也是多途径的。从理论上看,哲学的、逻辑的、语言的、修辞的和解释的方法都对法律判断有着重要的影响,法律方法理论体系的建构需要这些学科的支持。从法科人士研习法律方、法论的过程来看,作为方法论的法律哲学、法治所需要的法律逻辑学、法律修辞学、法律语言学和指引司法活动的法律解释学等学科,构成了法律方法论的基础理论体系。这些学科既提出了法治所需要的客观性、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对创造性的限制等理论,也在一定程度上探寻这些理论实现的途径。在学科交叉的意义上,法律方法论的研究既可以拓宽专业领域,也可以积淀深厚而广泛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8.
罪名及罪名确定的合理界定是研究罪名确定模式预决的理论平台.当今世界范围内存在明示型和默示型两种罪名确定样态,我国采取以默示型为原则,以明示型为例外的罪名确定模式.为了弥补我国默示型罪名确定模式的缺陷,"两高"通过罪名司法化推动罪名的规范和统一,但是,罪名司法化模式不仅面临理论上的质疑,在实践中也存在罪名滞后、罪名冲突和罪名偏离的困境.罪名立法化的成功转型是回应理论质疑和突围实践困境的利器.  相似文献   

9.
督促程序是新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新内容,目前在法学理论界对督促程序研讨的文章不少,在司法实践中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然而,就督促程序本身的性质而言,在理论上却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认识。理论上对督促程序性质的不同认识,容易将司法实践引入歧途,因而有必要“正本清源”,在理  相似文献   

10.
法律实施需要成本,没有经济条件的法律主体很难享受司法程序来救济权利、实现权益,这就需要国家和社会提供必要的法律救助。我国现有的法律救助体系存在着诸多相互抵牾的问题,地方与中央之间的实践也不一致,立法体系很分散。中国需要建立包括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对刑事被害人的救助以及申请执行人的救助在内的统一的法律救助体系,以解决现有问题并促进法律救助的发展,从而维护社会和谐正义。  相似文献   

11.
司法裁判是法律适用的核心问题。司法裁判应积极回应立法目的与社会利益,达到规则之治与纠纷解决的衡平。司法裁判的正当性与合理性需要证成,法律推理、法律论证、法律解释等法律方法是司法裁判的理性路径,其中司法裁判的有效性证成标准是核心。法官自由裁量权要给予一定规则,对于裁判的正当性而言,社会通行的价值观则更显重要。裁判评价标准在形式证成和实质证成的基础上,还应与社会价值衡量相结合,保证结论的可接受性,以增强司法裁判的社会公信力。  相似文献   

12.
适格行政复议申请人应当与行政行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冯书军案"作为关于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的代表性裁判,确立了"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一判断标准。从判决中可以看出,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断思路中暗含了保护规范理论,与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保持一致。在司法实践中法院虽没有直接使用"保护规范理论"这一表述,但实际上从"黄陆军案"开始就埋下了保护规范理论的种子。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理论上应当适用相比行政诉讼更加广泛的申请人资格标准,但目前相关立法和审判实践皆未突破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范畴,新《行政复议法》的修订应当对此作出回应。  相似文献   

13.
影响性刑事案件中贪污腐败案件占据公众关注案件的榜首地位,惩治贪腐仍是公众关注的焦点。案件背后所折射的社会问题与我国转型时期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高度吻合。在总结这些影响性贪污腐败案件的特征时,个案的民意进程所带来的累积效果,其意义是远大于案件审判结果的。对于贪污腐败这类在定罪、量刑存在自由裁量空间的个案,民意也并非都能得到刑事司法层面的有力回应,使得民意与刑事司法处于紧张关系中。因此,厘清刑事司法与民意的关系,在这项长远的、系统性的工作中,需要民众公正看待刑事案件,法律及时正确做出回答。  相似文献   

14.
公司司法解散作为市场主体的退出机制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均对此做出不同回应。其理论基石是公司契约理论和股东利益落空理论,在司法权介入公司内部时,应注意处理好适度干预与公司自治下的商业判断,尊重公司和股东自治,妥善处理司法解散案件。  相似文献   

15.
法学通说是法学研究的产物,是学术思想的凝结,也常常应用于司法实践。裁判文书中,通说既表现为理论通说,也包含了司法判例等实践通说。经验观察表明,当事人与法官都会应用通说,通说对于案件事实认定具有作用。在法律适用环节,通说有助于法律规范的选择、案件事实与规范之间的衔接并提高裁判结论的说服力。疑难案件是通说应用的主要场域。法学通说不是规范意义上的法的渊源,而是一种裁判理由,通说司法应用的本质是一个裁判说理问题。司法实践中,存在通说不发挥实质论证效力、法官不对当事人援引通说进行回应以及不同主体对通说的差异化应用等问题。未来需要对通说的援引条件和援引程序加以规制,论证义务是对法官主动应用通说的实质要求。在法律规范的基础上,法官以通说说理需要平衡当事人、法律职业者以及社会公众不同需求,以提高裁判结论的可接受性。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全国各地相继出现了对于法治状态进行定量评价的法治评估实践。伴随着法治评估的方兴未艾,中国法治评估的发展也面临着理论上和实践上的转型。当前学界对于法治评估的理论基础可以概括为规范法治观,是一种理念上的建构和抽象的思辨,在思维方向上坚持形式法治观与实质法治观的二元分析框架。规范法治观始终困囿于"法治应该是什么"这一本体式的循环追问,影响了法治评估客观性难题的破解和创新。实践法治观的提出,能够避免理论上的独断与徘徊,着眼于法治的实际运行和存在形式,在保证法治评估的开放理论空间基础上,实现法治评估的未来转型即本土化建构道路。  相似文献   

17.
师文学  徐斌 《工会论坛》2007,13(6):120-121
不真正连带债务广泛存在于现实生活与司法实践中,是不同于连带债务的一种制度.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这种制度都有独立存在的价值.对不真正连带债务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有助于不真正连带债务理论的完善和发展,也有助于推动立法、司法实践和相关现实纠纷与问题的解决.  相似文献   

18.
司法实践中,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机制开展已久,《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明确规定了社会调查制度,这是对司法实践与学术理论的回应与产物。文章认为,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应属于品格证据,该制度的完善对于未成年人恢复性司法制度具有重大的价值,有助于未成年被告人的再社会化,有助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有助于社会公正和效率价值的实现。  相似文献   

19.
本文利用美国学者诺内特和塞尔兹尼克提出的回应型法理论,从新的视角去解读刑事和解制度,将刑事和解制度视为我国刑事司法向回应型法迈进的一种表现。运用新的理论工具研究刑事和解制度,既弥补了过往理论研究在宏观层面反思刑事和解制度的不足,帮助更为深刻地理解刑事和解的制度价值,同时从刑事和解制度所代表的新型司法范式——回应型司法中获得关于我国司法改革的启示,未来在我国的司法改革过程中应注入回应型司法的精神和理念,建设具备适度回应能力的司法体系,实现司法与社会的紧密衔接和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20.
司法效果包括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作为法律功能实现程度的具体表现,司法效果反映的是一个法域司法运行的整体状况。通过对司法效果进行科学评价,人们可以掌握法律对社会需要的反映程度,社会对法律的认识和遵守程度,司法裁判的公正程度等,它是立法完善和司法改革的重要依据。阐明宏观因素与微观因素对司法效果的影响,有助于设计司法效果的实现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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