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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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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内幕交易犯罪中如何认定内幕信息是司法实践中一个重大问题,内幕信息的认定应当坚持非公开性、重大性、确切性的标准。对于内幕信息的传递应区分具体案情的不同情形,依法追究直接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处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的刑事责任,对于下面传递层级的人员,基于罪刑法定之原则,不宜进行刑事处罚。对行为人利用相关信息做出预测的情形,只有行为人利用的是内幕信息做出预测时才可进行刑事处罚。  相似文献   

2.
在内幕交易犯罪中如何认定内幕信息是司法实践中一个重大问题,内幕信息的认定应当坚持非公开性、重大性、确切性的标准。对于内幕信息的传递应区分具体案情的不同情形,依法追究直接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处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的刑事责任,对于下面传递层级的人员,基于罪刑法定之原则,不宜进行刑事处罚。对行为人利用相关信息做出预测的情形,只有行为人利用的是内幕信息做出预测时才可进行刑事处罚。  相似文献   

3.
“老鼠仓”问题法律应对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狭义上界定“老鼠仓”的范围,将导致无法依据《证券法》第43条及第199条的规定对其予以处罚,证监会对两起“老鼠仓”的处罚根据存在瑕疵。《刑法修正案(七)》将“老鼠仓”类犯罪与内幕交易罪加以区分是没有根据的,“老鼠仓”现象本来应属于内幕交易罪的范畴,因此,当下应对“老鼠仓”问题的最佳法律对策应为增设普通背信罪,以规制“老鼠仓”及类似违法现象。在条件允许后,通过扩充《证券法》中内幕信息的范围,最终将“老鼠仓”类犯罪纳入内幕交易罪中。  相似文献   

4.
证券内幕交易行为的范围对于证券内幕交易罪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在这个问题上,世界各国的刑法规定不尽一致。对这些规定进行比较研究,并落脚于中国的相关法律完善,才能有效遏制证券内幕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  相似文献   

5.
内幕交易罪的因果关系,实际上讨论内幕交易罪是以行为人“利用”内幕信息为必要,还是以“知悉”内幕信息为必要。我国学界对内幕交易罪是否以“利用”内幕信息为必要要件存在争议。构成内幕交易罪必须以“利用”内幕信息为要件,即使有的立法没有明文规定为“利用”,甚至有的明文规定为“知悉”,其内容应该蕴含“利用”的意思。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对“知悉”和“利用”内幕信息的法律定性问题也存在争议。证明“利用”内幕信息需要刑事推定,可从行为人的交易时点、交易习惯和资金走向综合分析。  相似文献   

6.
对我国证券内幕交易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证券内幕交易是内幕交易人员利用知悉的信息实施的违法行为。它违背了证券市场奉行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破坏了证券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损害了公众投资者的正当利益,因此,应当成为法律规制的对象。我们可以从内幕交易的含义、我国的现状和成因等三个角度对此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有益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对于惩治内幕交易应当采取何种法律手段,特别是对内幕交易行为进行惩处的法理依据却是各国立法和执法中面临的一个理论问题。本文通过比较研究的手法,在对国外惩治内幕交易的归责原理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尝试构建起我国惩治内幕交易的归责理论框架。  相似文献   

8.
论证券内幕信息的构成要素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内幕交易是证券市场中一种最为普遍和最为严重的违法行为;而内幕交易的存在是以内幕信息的存在为前提的:内幕信息是内幕交易发生的依据,内幕信息是决定内幕人的根本标准,利用内幕信息是成立内幕交易的最终法律条件。因此,研究内幕信息,对于我们正确把握内幕交易的本质,充分认识内幕交易的运行规律,科学评判我国现行反内幕交易法律制度的优劣,恰当提出完善我国反内幕交易法律的对策,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通过理论和立法上有关内幕信息的不同观点和不同立法的比较研究,认为内幕信息应当由未公开性、确切性和重大性三大要件构成。  相似文献   

9.
在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证券方面的法律、法规都是理解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理论依据,《证券法》颁布以前,主要依据是《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的规定;《证券法》颁布以后,已由《证券法》作为理解本罪的主要理论依据,并且《证券法》对有些问题作出了补充和修改;而现在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对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修改,涉及期货犯罪内容的增加,期货方面的法规如最新的《期货交易暂行条例》等也成为了理解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新的理论依据,因而笔者认为应当根据《证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期货法规的规定重新研究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有关问题。  相似文献   

10.
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和显著待征之一是经济的证券化。因而,保护、规范证券市场,使之健康、有序发展,无疑对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现行刑法增加规定了内幕交易罪,本文拟就此罪作一探析。一内幕交易罪的概念及特征内幕交易罪,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内幕交易罪的构成具有以下主要特证:(一)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害…  相似文献   

11.
绑架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一种特别严重的刑事犯罪,其构成复杂,在司法实践中表现出多样性。由于刑法对绑架罪罪状的规定较为原则抽象,司法实践中在认定绑架罪时.对绑架罪主客观要件的认识不尽一致。如何正确认定其主客观要件特征以及如何准确使用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也是切实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  相似文献   

12.
社区矫正在我国作为新生事物,是对传统刑罚执行方式的一种突破与创新。而新制度构建的快速性使得相关法律出现了衔接隐患。为此宜通过协调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方式打通法律衔接障碍,为社区矫正提供基本的规范保障。  相似文献   

13.
食品安全关乎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前途命运和生死存亡。目前我国虽然已经初步建立了食品安全法律的规制体系,并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历史演变决定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糟糕的现实状况。因此,应当确定法律规制的重点领域以及优先考虑的方向,进而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水平和效率。  相似文献   

14.
醉酒驾驶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主观恶性,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带有报应刑色彩,对于醉酒驾驶尚未造成实害结果的无计可施。我国大可将刑事政策定位于刑法早期介入公共安全领域,将刑法的防卫线向前推置,进一步严密法网,将醉酒驾驶行为犯罪化。  相似文献   

15.
我国法律并未直接规定因食用毒品产生幻觉后犯罪的可罚性问题,司法实务界也存在很多的争议。基于对毒品致幻型犯罪行为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及"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可能性分析,最终认定毒品致幻型犯罪适用刑法,从而确定毒品致幻型犯罪的可罚性,为打击毒品犯罪,遏制毒品犯罪高发势头做出一定探索。  相似文献   

16.
论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不断增多,在各种“严打”整治斗争中,都将这类犯罪作为严厉打击的重点对象之一。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依法准确地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面临着诸多难题,表现在立法上:罪名设计缺乏前瞻性和完备性;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罚设置轻;缺乏对财产刑的规定。因此,要依法打击和预防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首要任务就是要完善法律,提高黑社会性质犯罪的量刑幅度,增设财产刑。  相似文献   

17.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证员出具公证书有重大失实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解决了司法实践中对于公证员适用本罪的问题。但是,涉及到公证员实施此类行为性质的争论并未彻底结束。笔者以最高检的批复为切入点,以罪刑法定原则为指导,对相关问题展开了论述。  相似文献   

18.
对现行刑法之遗弃罪规定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与大陆法系国家(地区)的刑法相比,我国刑法关于遗弃犯罪的规定过于简单,特别是未规定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况,体系上也不够严谨,不利于罪责刑的统一和刑罚功能的充分发挥,也不利于司法实践上的操作。法律的修改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而在修改前时“扶养义务”做出合理的扩大解释,正确认定遗弃致人重伤、死亡的行为,可以起到殊途同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问题的根本解决,还有赖于在未来的立法中时遗弃罪规定作出科学的修订。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法的实施,在刑法理念更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保障人权、宽严相济和尊重国际化趋势方面,有着成功的经验.总的来说,刑法实施六十余年来,顺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力地保障了社会稳定、人民安全.当前我国社会治安总体稳定,但是仍处于刑事犯罪的高发期,这给我国社会的稳定带来了冲击,也让刑法的实施面临了不小的挑战.展望刑法未来的实施,我们要继续坚持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进一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推进刑事司法改革、促进刑事司法的国际合作.唯有如此,我国刑法的实施才能朝着更为科学、文明、人道、公正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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