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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为代表的国家机构改革目前正在全面推进,我国的国家机构的组织构造和权力配置也在经历深度调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就当前国家机构改革与宪法文本的关系而言,有的改革受到宪法的明确束缚,有的改革仅面临宪法概括性规定的制约,而有的改革已经明显超越了宪法上的国家权力配置架构.由此可见,宪法文本对国家机构改革呈现出不同的规范强度.目前我国各项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对改革合宪性的回应策略主要表现为三种模式:遵循宪法、突破宪法触动修宪、突破宪法回避宪法评价.在以“变革”为主题的制度转型期,改革决策者应当以“形式合宪”为底线,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审慎推进制度变革.  相似文献   

2.
当前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应当重视三个配套问题,即改革的合法性、司法行政管理的民主性以及权力运作的受制性。省级人财物统管体制的改革不仅面临着与我国《宪法》、基本法律等规定的冲突,而且也有可能出现司法行政化弊端,解决前者最为有效的途径就是修改《宪法》等法律,解决后者则需要严格区分司法行政事务与司法事务,提倡司法行政的民主化。同时,也应当建立针对司法官独立后的权力制约机制,主要表现为组建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确立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终身制和设定符合司法规律的责任追究机制。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的宪政体制中,检察权是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与行政权、审判权并列的国家权力。其担负着保障宪法、法律统一和完整实施的法律控权和权力平衡功能。笔者认为,检察权主要包括公诉权、审判监督权和行政检察监督权等内容。行政检察监督权,是指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框架内,对行政主体的行政权力和行政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的权力。  相似文献   

4.
应逐步改变对人大制度的简单化、概念化理解,消除1978年宪法中人大对司法进行超限度监控的精神遗迹。人大至上观念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组织体制的正确反映,但不可以离开特定层级无条件强调人大宪法地位的至上性。法学工作者有责任促进人大制度理念从与计划经济相适应向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方向的转变。市场经济社会应确立权利与权力平衡观,坚持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宪法地位平等观,确信逐步实现政治法律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是国家和社会持续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需要。实施宪法与评论宪法或讨论宪法的应然状况是两种性质不同的问题。推进包括司法体制改革在内的政治体制改革首要的要求是解放思想,实现人大制度理念更新。  相似文献   

5.
傅达林 《法学杂志》2006,27(6):85-87
目前的司法改革存在理论上的纷争和实践中的乱象,走出司法改革的困局首先应当从理论上摆脱分歧,从宪法上寻求共识.为此,本文试图确立一种"大司法改革观",从宪政的视野分析中国的司法权是一种以审判权为中心的权力体系,真正的司法改革应当是对国家司法权体系进行重新优化组合.这需要从宪法上完善审判权、检察权等权力配置,由最高权力机关统一推行,加强立法和民主决策,确保司法改革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相似文献   

6.
宪法司法化问题研究,不应被政治化。尽管在现行中国宪法框架内,宪法无论是作为裁判直接法律依据意义上的宪法司法化,还是作为违宪审查意义上的宪法司法化,都缺乏宪法制度基础,但这并不意味着宪法不能进入司法裁判领域。我国宪法司法化的可行性路径就在于在普通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司法诉讼中,宪法作为裁判规范之重要制定法法源,与其他法源一起被纳入了具体案件裁判规范的建构过程,并构成了司法裁判中价值判断的核心部分。宪法作为配置国家权力并规范其运行从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法,在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不能缺位。  相似文献   

7.
郭殊 《现代法学》2006,28(4):38-43
行政紧急权力是国家紧急权力中的重要部分,是紧急状态法制的核心问题。为了更好地进行紧急状态立法,需要对行政紧急权力的宪政基础、宪法规范、宪法性质及宪政规制做深入研究。行政紧急权力在宪政上是必要的,但其性质不应具有“超宪性”,其宪法规范依据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对行政紧急权力需要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宪政规制,特别是来自司法审查的制约。  相似文献   

8.
论宪法性基本权利的司法保障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公民宪法性基本权利的司法保障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但由于观念和制度的偏差 ,使宪法不能直接适用于司法。宪法的基本特征决定了它是控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 ,它的法律性决定了公民宪法性基本权利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加以保障。公民宪法性基本权利进行司法保障的途径是改革法律制度 ,建立宪法委员会和宪法法院 ,赋予法院司法审查的权力。  相似文献   

9.
现代社会权力结构新探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古典的分权理论已经过时,不论现代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把国家权力简单地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已不能正确反映现实社会的实际状况,应建立新的能正确反映现代社会权力结构实际的理论模式。现代社会权力结构发生了新变化主要表现在政党已经成为独立于国家的、区别于立法、司法、行政权的一种政治权力实体。从本质上说,政治权力不是国家权力而是社会权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形成了社会权力结构的经济实体,它属于社会的经济基础范围,不再是国家权力机构的附属物。现代国家的权力分为法律权力和行政权力。在我国,法律权力是立法权、审判权、检察权的统一,代表国家意志;行政权力是国家的行政管理权,是执行国家意志。随着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完善,我国社会权力结构将向更加高级的阶段发展。作为社会权力的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作为国家权力的法律权力和行政权的协调发展,有利于进行社会的宏观管理  相似文献   

10.
司法改革与司法独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独立是法治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所确立的一项原则。在我国 ,由于缺乏司法独立的历史传统 ,同时干扰司法独立的因素很多 ,由此产生诸如司法腐败和地方保护主义等司法弊端。文章认为 ,理顺政治权力和司法权力的关系 ,改革司法体制、司法机关财政体制和人事体制 ,是完善司法独立、推进司法改革的途径  相似文献   

11.
法院组织法修改与司法制度改革论丛之二──司法体制改革与国家政治结构蒋惠岭司法体制乃一国法律运行的轨道,它的设计与建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的政治结构,从另一个角度也可以说司法体制是政治体制的组成部分。根据宪法规定,我国的政治结构中最重要的内容包括:第...  相似文献   

12.
论宪法司法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秦颖慧 《河北法学》2002,20(5):141-144
宪法司法化是宪政的产物,宪法司法化问题可以分解为两个命题即宪法的司法适用性和违宪审查权。宪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具有最高的效力。要使宪法成为真正的“法”,就必须发挥宪法的效力,将宪法引入诉讼,并建立完善的违宪审查制度。我国现有的制度框架完全可以容纳宪法的司法化。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可以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据此,可尝试将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法院有审查行政机关抽象行政行为的权力,可以直接宣布违宪或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无效。如涉及法律与宪法冲突时,则可提交人大常委会请求解释。这样既与我国的宪法规定不抵触,也实际上将除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文件纳入了司法审查的范围。另外,法院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找不到其他法律作根据时,可选择地直接适用宪法规范作为裁判依据。  相似文献   

13.
法院体制改革,是我国司法改革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能否实现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在法院体制改革过程中,应当修改宪法,将法院独立审判制度宪法化;改革现行法院体制,重新划分司法管辖区域,使司法管辖区域与行政管辖区域相分离,以保证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整合现行法院结构,将中级法院、基层法院设置为初审法院,将高级法院设置为上诉法院,最高法院作为终审法院,以区分初审和上诉审,区分事实审和法律审,实现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14.
论双轨政治下的香港司法权——宪政维度下的再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程洁 《中国法学》2006,31(5):47-59
本文对《香港基本法》实施以来形成的释法权争论进行了回顾与反思,并以宪政主义的视角,重新解读了释法权之争的宪法本质。论文认为,造成当前香港基本法双轨制释法的原因不能简单地从中央地方关系层面理解,而是应当充分认识到香港本地立法、行政和司法权之间缺乏有效的制衡关系。两方面都体现了宪政主义对权力关系的规定。在《基本法》目前的框架下,回应双轨制的适当方法是区别政治问题与法律问题。对政治问题,香港司法机构应当采取审慎的态度,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则应当考虑通过甄选与任命等政治方法影响司法权的行使。对法律问题,则应当完善法律程序、明确法律范畴。范畴的区别对两地形成共识与进一步沟通也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相似文献   

15.
<正> 我国是“议行合一”的社会主义国家,不存在三权分立,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由代表人民意志的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由权力机关通过制定宪法和法律授予。为了有效地从事国家管理,权力机关依法授予行政机关一定的裁决权,从而使行政机关具有司法职能。我国学者把行政机关的司法活动称行政  相似文献   

16.
苏联解体后在俄罗斯社会政治、经济发生巨变的历史条件下,相伴着宪政改革而生的为巩固司法权威而进行的历时十余年的司法改革已取得了一定的成就。1993年通过的《俄罗斯联邦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确立了三权分立原则,使法院与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完全独立,而《法官地位法》、《法院体系法》等与宪法一起构成有效保证俄罗斯法官独立地位的重要法律体系。在刑事司法领域,作为重大改革成果的《俄罗  相似文献   

17.
宪政的实证评价标准至少涉及到这样一些基本问题:宪法是否规定了合理的权利体系与权力结构,实现了对权利和权力的平衡配置;宪法的规定及其实施是否保证了法律创制的合法有效性,法律体系是否为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提供了必要的法律生活模式;国家权力能否得到有效的控制;司法是否具有独立性,人权是否获得切实的司法保护。  相似文献   

18.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各地的实践经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实施监督的范围和内容应该是:在法律监督上,主要是对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下一级国家权力机关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比如,对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本级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规章、行政措施、决定和命令进行监督;对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下一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决定进行监督;对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本级国家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有关批复以及有关案件的判决、裁定和决定进政监督;对违反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任免本级国家机关有关组成人员的事件进行监督;对本级国家机关及其组成人员的其他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进行监督,  相似文献   

19.
《深圳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是深圳“行政三分制”改革的替代方案。深圳市实行的行政改革,存在内在矛盾和缺陷。从宪法学角度看,要限制行政权力就必须从国家权力宏观角度选择限制行政权力的路径,即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框架内通过法律规范行政权力;通过创造“社会交往民主”的制度环境以实现人民主权;建立公共财政,为政府行政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持;通过听证、回避等具体的行政程序的设定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方式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0.
宪法是民主国家建立的法律基础,是一个国家在任何时期政治体制改革的总依据。苏联解体后,俄罗斯联邦制定的宪法具有很强的前瞻性,提前勾勒出俄罗斯未来发展的政治蓝图,在充分肯定政治体制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对自己国家的发展道路作了明确的规定。本文首先分析了俄罗斯联邦宪法的框架内容和特点,阐述了该宪法关于立法解释和国际条约等方面的内容,旨在更好的维护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的权威,并在作为借鉴资料的基础上,推动我国的宪政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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