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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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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先行先试”当前我国是推动转型发展、改革发展的基本政策和模式.但是“先行先试”政策与法活存在着诸多的矛盾和冲突,也使得其在法治化的过程中许多价值难以协调,导致其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撑点.因此,在把握其法治化的内涵和必要性的基础上,并系统分析论证其理论基础,这是其法治化的首要环节.  相似文献   

2.
自1978年中国实施改革开放以来,整个社会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在30年中,中国法律发生了什么样的变革,我们的法治又将如何借助这一契机前行成为了当前学者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重大主题。2009年12月14日,转型期法治全国研讨会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近40名专家学者应邀参加了此次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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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明 《法学》2009,(10)
近年来,国务院相继批准一些城市或地区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和制度创新成为了这一轮改革的目标和任务。一些地方相继出台一系列推动改革创新和先行先试的政策。促进改革条例究竟是以法治保障改革创新,还是本身就违背了法治的基本精神,值得探讨。改革过程应该坚持法律保留原则、法律优先原则以及责任政府的基本精神。只有坚持和贯彻法治原则,地方性改革才能真正获得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5.
“人们来到城市,是为了生活。人们留在城市,是为了更好地生活。”当古希腊哲人亚里士多德的这句话被今天的学者不断引用时,发现竟是如此地契合潮流,契合上海世博会“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这个主题。  相似文献   

6.
中国古代“法治”质论——兼驳法治的本土资源说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本文首先对中国古代“法”字的基本含义进行了仔细的考究,并得出了古代之“法”与今日之“法”内涵不同的结论,进而分析了古代法学的所谓“法治”理论的本质,认为法家的“法治”理论其实就是一种典型的君主专制的政治理论,从根本上推翻了中国古代具有法治的思想或实践这一相沿已久的传统观点。接着,本文对目前颇为流行的法治本土资源说进行了剖析,揭示了这一说法自身的致命缺陷以及种种荒廖之处,鲜明地表达了作者这样一种立场:无论是从历史的传统中,还是从现实生活的各种非正式制度中,我们都不可能寻找到建设现代法治的本土资源。如果不清醒地意识到这一点,在理论上依然沉迷于本土资源的虚幻之中,将会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给中国社会带来伤害  相似文献   

7.
康德的“自由意志”理论是传统民法哲学的基础。“自由意志”以“自主决定”与“自己责任”为原则 ,并衍生出近代民法的三大原则以及逻辑严密、体系完备、内容浩瀚的民法体系。但是 ,“自由意志”论在理论上与现实上都遭遇到了困境 ,民法制度随时代而变迁。庞德的“社会利益”学说是解说这种变迁的有力理论。依据庞德的理论 ,民法从专注于个人自然权利转向兼顾社会利益 ,民法价值出现了从个人自由到保护信赖的变化 ,民法的终极目的也出现了从人格的健全与发展转向社会秩序的和谐 ,并实现在人们需求冲突时的调整的变化。现代民法的内在体系因之形成以“自由意志”为内容的“常规法”和以“信赖保护”为内容的“矫正法”的二元结构。  相似文献   

8.
本文分析了本土资源说的理论基础和其创立者的研究视角 ,驳斥了关于中国古代有所谓“法治传统”的说法 ,并对本土资源论者取消对法治建设的价值追求的观点提出了批评。在这一基础上 ,本文对近年来针对本土资源说的进一步讨论进行了分析 ,对苏力所谓“认真对待人治”的理论予以了批判 ,反驳了赵英敏对马作武教授《中国古代法治质论》一文的责难。最后 ,本文指出了鼓吹本土资源论将会给我国现代法治建设带来的种种危害 ,指出法学研究应具有基本的价值追求。  相似文献   

9.
本文在全面分析《中国古代“法治”质论》一文的基础上,对《质论》文中的基本观点提出了笔者的质疑,并根据笔者的理解对这些观点给予了针锋相对的反驳。本文认为,“法”必定要适应社会现实生活和社会经济状况的需要,我们必须把“法”置放于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之下才能对“法”的含义有一个正确的把握,因而古代的“法”与现代的“法”内涵不同乃是不证自明的结论。因此,我们也就不能从现代的和西方的立场去看待中国古代法家的“法治”思想,而要明确现代“法治”与古代“法治”在实质内涵上的区分。接着,笔者对《质论》着力批驳的“本土资源说”作出了一定程度的内涵界定,指出“本土资源说”不涉及我国的“法治传统”, 它强调要从当代人的社会生活实践中去创造、积累经验,为我国的法治建设服务。“本土资源说”只是对我国法治建设的“现代化方案”的反思和挑战,它讲的是一个法治道路的问题,我们不能在标签的意义上看待“本土资源说”  相似文献   

10.
"本土资源论"在中国曾引起极大的轰动,具有一种重要的"范式价值"。然而它的证成却存在严重的内在悖论:第一,理想与现实的纠葛不清;第二,法律多元与法律一元的层层矛盾;第三,本土资源与法律移植之间的徘徊犹豫;第四,对法律规避态度的是非反复。之所以存在这样的几个悖论,根源在于苏力的"本土资源论"是建基于实用主义的法律观以及法律理论家与实践家相结合的角色观之上的。"本土资源论"可能的完善之处在于,坚持法学研究的辩证思维的基础上,对法律、法学和法律适用以及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做必要的区分,并秉持对法律和法治向上向善的价值追求。  相似文献   

11.
我国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并没有确立“个人信息权”概念,但有关条文使用了“个人信息权益”的概念表述,由此带来了关于“个人信息权益”的理解困惑。从法律实证的角度来说,现行法其实并未对个人信息主体基础法益进行直接确权,而是将其隐含规定在对“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为重心的体系设计之中,呈现为一种反射利益意义的基础法益设定。在这种意义上,可以将“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视为“以保护他人为目的的法律”。针对个人信息处理规则隐含个人信息基础法益的特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还引入了以强化多重治理体系、压实行为主体责任为内容的独特实现路径,具体包括“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法律责任”四个方面的合力。以此为分析,可知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章“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其所确立的多项个人信息保护权,属于强化治理体系结构中的机制内涵,而不可混同理解为基础法益。这些权利因具有请求权的形式,也称个人信息保护请求权,可以纳入广义人格权请求权的范畴。  相似文献   

12.
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下)——对苏力“本土资源论”的批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78年至2004年,中国法学在取得很大成就的同时也暴露出了它的问题,而它的根本问题就是未能为评价、批判和指引中国法制发展提供作为理论判准和方向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这是一个没有中国法律理想图景的法学时代。据此,要对“中国为什么会缺失中国自己的法律理想图景”这个理论论题给出回答,并对中国法学这一时代进行“总体性”的反思和批判。较为具体地讲,采用经过界定的“范式”分析概念,对中国法学中四种不同甚或存有冲突的理论模式即“权利本位论”、“法条主义”、“本土资源论”和“法律文化论”进行了深入探究。中国法学之所以无力引领中国法制发展,实是因为它们都受一种“现代化范式”的支配,而这种“范式”不仅间接地为中国法制发展提供了一幅“西方法律理想图景”,而且还使中国法学论者意识不到他们所提供的不是中国自己的“法律理想图景”;同时,这种占支配地位的“现代化范式”因无力解释和解决因其自身的作用而产生的各种问题,最终导致了作者所谓的“范式”危机。正是在批判“现代化范式”的基础上,我们必须结束这个受“西方现代性范式”支配的法学旧时代,开启一个自觉研究“中国法律理想图景”的法学新时代。  相似文献   

13.
"案多人少"矛盾已经成为许多法院面临的问题,严重制约了法院工作的发展。从经济分析法学的角度来看,"案多人少"矛盾是司法供求不平衡的表现之一。现实中,对"案多人少"矛盾的解决方法存在诸多误区。从长远来看,解决"案多人少"的根本在于司法资源的投入、程序的设计以及当事人获得的正义三者之间达到一种平衡。立足于当前我国的司法环境,一是积极推进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二是慎重尝试,循序渐进,完善民事诉讼简易程序;三是合理利用督促程序等现有的替代程序;四是建立科学的审判管理体制,以管理促效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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