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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并利用钓鱼岛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简称钓鱼岛)包括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等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早在1403年(明永乐元年)出版的《顺风相送》中就明确记载了“福建往琉球”航路上中国的岛屿“钓鱼屿”和“赤坎屿”,即今天的钓鱼岛、赤尾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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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2012,(10):55-56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无论从历史、地理还是从法理的角度来看,钓鱼岛都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其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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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2012,(5):7-7
日本欲“收购钓鱼岛”我外交部严正表态4月17日,针对日本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在访美期间发表演讲称“东京都政府将于今年内从私人手中收购钓鱼岛部分岛屿”一事,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表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日方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采取任何单方面举措,都是非法和无效的,都不能改变这些岛屿属于中国的事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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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保根 《党的生活(河南)》2014,(16):23-23
钓鱼岛,台湾省的附属岛屿,一向是中国领土。日本一直非法管辖该岛。1972年9月日本前首相田中访华,曾要求周恩来总理明确该岛的归属权。周恩来表示:“现在还是不要讨论,地图上又没有标。出了石油就成问题了。”对此日方没有异议。1978年8月,日本前外相园田直在北京又老调重弹,邓小平提出“一如既往,搁置它20年、30年嘛。”日方也点头同意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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