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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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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职工提问:袁某于2018年3月入职某科技公司,双方约定袁某从事工程师岗位工作,工作地点在北京。袁某主张其实际工作地点在长沙,某科技公司主张袁某的工作地点在北京,去长沙是长期出差工作状态。根据证人徐某的陈述,袁某至迟在2018年下半年就开始在长沙工作,只是报告、述职时需要回北京。由此可见,袁某的绝大部分时间都在长沙工作。  相似文献   

2.
吴恕 《工会博览》2012,(36):13-14
案情回放2009年6月9日,宁某受聘到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工程规划部,负责机电维修、设备安装等工作.因科技公司拖延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工资标准每月3200元,工资支付形式是按月支付现金或打卡上,宁某每次都在科技公司的工资条上签字.宁某大部分工作时间都按照科技公司的安排在全国各地为客户进行现场安装维修等工作,同时在公司经营地和客户所在地负责技术培训,每天加班工作,从未休息过.宁某由于工作环境高度污染,劳动繁重,工作量大,加班加点过度劳累病倒了.2010年1月17日,科技公司负责人通知宁某签字领取2009年12月份工资后暂停工作,自行医病.  相似文献   

3.
案情回放某劳务派遣公司于2010年4月8日至2011年1月4日陆续与袁某等15人签订劳动合同,将其派遣至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某劳务派遣公司与袁某等15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如劳动者违反有关规定,应在违约行为发生5日内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赔偿金2000元.2011年2月初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因业务经营不善,将该业务转让给另一同行业公司,在转让洽谈过程中,北京某科技公司全体人员停止工作接受培训.  相似文献   

4.
2002年是东方友谊食品配送公司职工劳动合同届满十分集中的一年,劳动合同届满人数达到730人,占全部职工总数的55%,是公司成立以来合同到期人数最多的一年,为了能够把这  相似文献   

5.
正职工提问:张某某于2017年9月25日到美天便利超市工作,双方于次日签订《劳动合同书》,期限为2017年9月25日至2018年9月24日,试用期为一个月,其工作岗位为采购部主管,工资标准为试用期每月2400元(含税),转正后为每月3000元(含税)。同日,双方还签订了《保护商业秘密合同书》《竞业禁止合同书》。其中《竞业禁止合同书》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24个月内,在全国地域内,不得组建、参与组建与用人单位同类且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生产或经营的企业、公司,或者受雇于从事与用人单位同类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无论该工作是兼职还是专职的,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上述24个月内,用人单位同意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备最新的工作单位情况,  相似文献   

6.
案情回放凌先生自2010年5月起,在北京某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经营的菜市场任经理,但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2012年初,经贸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凌先生认为经贸公司侵害了自己权益,于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支持凌先生的申请后,经贸公司不服,将凌先生诉至法院.  相似文献   

7.
沈翔 《工会博览》2004,(12):18-19
案例:方某是某公司的专职司机,与公司签订了为期10年的劳动合同。方某平日工作积极主动、任劳任怨,月月超额完成任务,深得大家好评。但他又是位口直心快、刚直不阿的人,又不注意方式、方法的人,对于一些损公利私的行为,敢于公开批评、举报,一次他  相似文献   

8.
人事主管,其主要负责公司信息的上传下达、兼顾左右的职责。其对外代表的是单位的形象,也可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公司与其他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其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其可以对外代表公司,另一方面,其对内作为公司的一名职工承担着一定的工作任务。那么人事主管本人是否有义务提醒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代表公司与其自身签订劳动合同等这些问题一直在实务中颇受争议。  相似文献   

9.
蔡华为 《法制博览》2013,(3):174+155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在如今的就业中,企业都会与劳动者约定一定期限的试用期,正是由于试用期内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录用条件是用人单位单方面制定的,所以用人单位以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不符合其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现象是很普遍的,但是这对于劳动者来说是很不公平的,比如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花去很多时间和精力,大学生在这段期间内错过很多就业机会,有些单位要求劳动者先垫付试用期内的住宿费、伙食费无法追偿等,本文针对此类问题,以一个案例为切入口,介绍《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一款的立法初衷,该条还有待完善的地方和一些具体建议,希望能使《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一款的立法初衷得以真正实现。  相似文献   

10.
正职工提问:李娜2018年7月1日入职,任北京某公司财务会计。公司认为,自2018年12月22日至24日期间,李娜未按照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连续旷工3天,严重违反了《考勤管理制度》的规定。2018年12月30日,公司向李娜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11.
李盛荣 《工会博览》2012,(36):15-16
案情回放单某于2011年6月30日入职北京某物流公司,担任人力行政部员工,其月工资标准为税前4000元,税后实发金额3652.94元.物流公司于2011年8月30日解除与单某的劳动关系.单某以要求物流公司支付2011年7月30日至2011年8月30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等为由,向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如下: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北京某物流公司向单某一次性支付2011年7月30日至2011年8月30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3652.94元.物流公司不服上述裁决,于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12.
正职工提问:2017年3月13日,张某入职某物业公司担任保洁员,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7年3月13日至2019年3月11日。2019年2月12日,公司向张某送达了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求张某于2019年3月10日前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张某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公司不认可张某加班,在办理张某离职交接时未支付其  相似文献   

13.
正职工提问:张某某于2016年5月3日进入X公司工作,担任研究顾问职务,双方签订了自2016年5月3日起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月基本工资4500元,2017年4月23日张某某提出辞职,并签署离职结算单,结算单中写明本人已和公司正式解除劳动关系,已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及纠纷,签字后生效。  相似文献   

14.
近两年,国有企业将有大批人员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由于企业减员增效压力较大,企业将与相当一批合同期满人员终止劳动合同。有读者问,企业与职工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应予以补偿?现  相似文献   

15.
正《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当劳动者林爽将原单位某融资租赁公司告上法庭索赔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时,公司却以该员工写申请放弃签订合同为由,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最终,经过工会法律援助,法院判决公司仍须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相似文献   

16.
《法制博览》2019,(18):153-154
随着中国法律体制越来越完善,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也越来越完备,在劳动关系中,往往有很多法律限制、约束着企业的行为,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企业如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会面临极大的风险,这时该采取何种方法应对?本文从《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条文和条例出发,为企业在面对风险时该如何应对指明道路。  相似文献   

17.
正一场疫情,改变了很多人的生活轨迹。这个寒假,武汉钢花小学音乐教师华雨辰因为疫情多了一个身份——青年志愿者。在几十天的时间里,她一直在各个岗位忙碌着,哪里有需要,就去哪里。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从城市到农村,从大街到小巷,从线上到线下,到处可见志愿者的身影。党有号召,团有行动。团中央发出动员令后,一批  相似文献   

18.
统一还未实现,同胞亟需努力!──读江泽民春节讲话有感[香港]黄枝连甲戍年除夕和乙亥年春节两个传统节日交叉之际,在中国人地区刮起了一阵令人欣喜的春风。一九九五年一月三十日上午,在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等单位为在京的台湾同胞和台胞亲...  相似文献   

19.
20.
于辉 《工会博览》2003,(18):14-14
王瑞被一家企业录用,但这家企业向他提出,只需要临时看管库房的人,不与他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按小时工资支付,每月一次。王瑞求职心切,随即表示同意。一转眼,王瑞在这家企业工作了三年了,突然有一天,老板找到王瑞告诉他,由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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