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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陈小洁 《政法论坛》2015,(3):114-124
司法过程以案件事实与裁判依据的确定为核心。中国传统司法也不例外。《刑案汇览》所载案例,真实反映了当时司法裁判依据的选取过程,而这也是案件审理中最需解决的问题。面对不同的案件事实,司法官员往往面临着三种情况:有明确的律例、有含糊不确定的律例、律例无文。对此,司法官员采用比附、类比、解释、综合论证等各种司法方法,选取并确定最适合本案的裁判依据。而这一过程所依据的就是案件所涉的情理,以达到"情法两平"。这早已不是一个机械的、形式逻辑的简单思考过程,而是一个体现了实质正义要求、富有实质逻辑思考、同时也体现了形式逻辑综合性的推理过程。这一过程中司法方法的运用,集中体现了中国传统司法判例情理表达的方式。  相似文献   

2.
蒋先福  陈媛 《时代法学》2008,6(6):50-54
判词是古代司法官员审理案件的具结文书。中国古代判词融情、理、法于一体,运用情感和道德的说理艺术,具有明显的伦理化色彩,但其注重寻求个案的实质正义和宣教意义,不失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一份值得珍惜的遗产。重新认识和评价古代判词的内在精神实质及其效用,有利于革除我国现行司法判决文书刻板化、程式化的弊端,推动司法文化的改革和进步。  相似文献   

3.
郑素一 《行政与法》2007,(7):108-111
中国传统司法活动中的思维方式,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基于对和谐、无讼的理想追求,强调实质正义和息事宁人,虽然在某种程度上牺牲了法律的形式正义,但此种思维方式却也造就了泱泱人口的农业大国和谐而宁静的生活,并且此种思维方式在现代司法实践中仍大量存在,并对和谐社会的构建起着维护作用。因此,借鉴中西方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的思维方式,使中国传统的司法思维模式进行现代转化是完善我国司法制度,增强我国司法的正义与活力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4.
刘潇潇 《河北法学》2006,24(5):95-100
佘祥林案存在的问题反映了中国司法活动过程中最具代表性的问题,即程序的非正义性.要实现程序正义,有赖于司法主体摒弃"有罪推定"的传统思维定势,坚持"无罪推定"的司性理性;有赖于司法者坚持司法自治原则,排除外力干扰,依法独立办案;同时也有赖于司法者坚持法律至上性,依法保障诉权的实现.这三个问题也是限制当前中国司法秩序建设的关键性因素.一个良好的司法秩序只能靠法治,有法律规制的程序正义才是司法秩序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  相似文献   

5.
“司法能动主义”是舶来品,而“司法能动论”则是司法能动主义结合中国国情的产物,尽管后者被赋予了不少“新意”和“引申义”,但客观地说,这也是文化接受与传播过程中一种不可避免的现象.从法文化的深层渊源看,我国属于“大陆法系”国家,法官奉行“司法克制”的传统,从而大大抑制了“司法能动”的空间,但社会生活的快速变化与成文法废、改、立的滞后性这一矛盾又会呼唤“司法能动”的出场,以弥补法律的缺陷,达到实质正义的目标.这就为司法能动在大陆法系国家司法实践中的存在提供了一席之地.司法能动是司法克制前提下的能动,不是盲动妄动;司法克制又包容了司法能动的合理空间,不是对法律条文的僵化固守.两者追求的目标是相同的,即正义的实现、人权的彰显.  相似文献   

6.
司法改革的理论论争及其启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要解决中国司法改革中的问题,就必须对各种司法改革理论进行合理定位。在中国司法制度现代转型的过程中,儒家的实质正义司法观、中体西用论、西化论、国情论四种主张都曾产生较大的影响。改革开放之后,体用之争相对淡化,儒家的实质正义司法观经常显现出现代价值,而国情论与西化论之争则成为司法改革理论交融与碰撞的主要"对手"。具体来说,改革开放以来司法改革的各种理论论争主要体现为:特色道路与普遍价值之争、群众路线与精英职业化之争、体制内的司法改革主张与超越体制的司法改革主张之争、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之争。理论是实践的先导,司法改革的理论论争对新一轮的司法改革具有启迪意义。司法制度的改进需要与司法理论的现代化相结合,司法改革必须立足国情但又不能故步自封,应坚持渐进原则,同时以复杂共识理论作为指导并需要与中国人的实质正义心理追求合理衔接。  相似文献   

7.
实现个案的正义是任何一种司法制度都不能回避的问题。现代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的尴尬地位,如何适用,吸取传统中的一些可取的做法。中国传统社会并非不重视法的公平价值,对个案正义实现也有合理之处,这种手段可能是建制上的,也可能是一种社会压力,无论如何,公平和秩序都是司法追求的目标,本文通过对古代民间司法与现代民法的衡平机制的比较,期望可以从传统司法中寻求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平衡。  相似文献   

8.
以"注情重理"为重要特征的传统法律文化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国现行刑事司法,并直接影响裁判的司法公信力。为实现裁判实质正义,要求法官在裁判理念上,树立个案公正的价值取向,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在诉讼程序上,加强审判程序公正公开,促进客观公正与主观公正相统一;在裁判方法上,加强自由裁量适用,实现司法逻辑与司法经验相统一。  相似文献   

9.
吉尔莫所谓的契约之死,无非是契约自由的丧失,也即和契约正义"合体"的契约自由的丧失。契约自由与契约正义由"合体"走向背离,是因着"主体平等"和"完全自由市场"在垄断的语境下不复存在。格式合同的出现成了契约自由背离契约正义的典型例证。在格式合同中,合意和选择失去了意义,契约自由背离了契约正义从而走向了形式正义的泥沼。将实质公平理念引入契约自由原则,或许能带来契约的再生。以实质公平理念规制格式合同,通过国家干预性质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手段实现格式合同中自由与正义的"合体"。本文以格式合同的典型司法案例为例证,研究了如何将经济法关于实质公平的价值理念引入格式合同的民商事审判,以探索一条如何达致契约自由与契约正义新的"合体"以及契约自由再生的司法实践路径。  相似文献   

10.
在以孟德斯鸠、贝卡利亚为代表的人道主义司法理念的影响下,近代以来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进行了人道化改革,逐步确立了罪刑法定、无罪推定和审判公开等原则;自古希腊以来的司法平衡智慧对近代以来的西方司法制度也颇有影响,如西方各国法律中确立的司法原则——当事人对等原则和辩诉交易制度等等,就体现了司法平衡的理念,而所谓司法平衡就是指通过司法途径实现利益上的平衡;自古希腊以来的司法正义理念对西方司法制度也产生了持久的影响,这一理念强调通过司法途径来实现形式正义(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实体正义),英国的衡平法以其对实质正义的追求而弥补了侧重于追求形式正义的普通法的不足,从而在英国法律体系中达到了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11.
司法对法律体系的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对完善法律体系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司法通过作用于法律体系的微观向度、调适过程、法与社会联系的建立、成文法固有缺陷的克服来完善法律体系。完善的具体方式包括司法解释、法律解释、指导性案例、司法审查、司法建议、参与和配合立法、送请有权机关审查和裁决、提出法律案等。对于通过司法完善法律体系,需要树立正确的理念。  相似文献   

12.
王静 《法学论坛》2022,37(1):29-40
同案同判旨在通过指导案例和类案检索制度促进法律统一适用,从而树立司法公信力。同案同判表示着司法技术化趋势,而司法技术化是中国近代以来愈加推崇的形式理性及其所引领的市场经济、科技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案同判一方面保证了法律的确定性与司法的形式正义,另一方面却因法律适用过程中的技术化操作牺牲了部分个案的实质正义。既然同案同判的最终目的是向社会树立司法公正价值,那么就必须兼顾社会公正观。当代社会的主流公正观是在法治前提下追求情理法兼容。这是法律儒家化的结果,符合中华文明的和谐平衡观,是传统司法的首要原则。司法技术化与传统情理法的冲突,深层次是中西文化、传统与现代的冲突。近代以来,中国对技术过度迷信,导致司法公正与民众公正观的间隙扩大。这需以情理法兼容的传统予以调和,使司法不仅仅是科学的法律知识与程序之学,更是兼顾伦理观的司法技艺。司法技术只能作为解决当前司法适用不统一的过渡与辅助手段,长远来看,需通过拓展法官的综合知识与培育伦理素质以正确适用、阐释法律。  相似文献   

13.
接近正义寻求和谐:案例指导制度的法哲学之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案例指导制度是既不同于大陆法系的判例,也不同于普通法系中判例法的一项新制度,是我国司法机关在既有的制度框架和现行司法体制基础上所进行的一项接近正义、寻求和谐的制度创新。一方面,案例指导制度能够解决因制定法自身缺陷与不足所造成的同案不同判的问题,确保司法平等,实现形式正义。另一方面,案例指导制度有助于实现法律调整机制结构的合理化,即实现硬性约束和软性约束的有机结合,进而形成对社会生活有效回应的弹性法律调整机制。  相似文献   

14.
从诉讼运行的角度讲,"不枉不纵/程序合法"仅是一种具有理想色彩的迷思,相反,刑事司法错误在诉讼现实中无可难免。这主要是因为,主观上,刑事司法制度的构建与运行受制于人类的有限理性;客观上,刑事司法活动的开启与完成也受到认知规律和物证技术的限制,难以保障不枉不纵和程序合法。而刑事司法错误的现实危害却极大,微观上造成本案权益的损失与司法成本的耗费,宏观上则导致程序刚性的式微与国家信用的流失。  相似文献   

15.
喻福东 《行政与法》2010,(4):107-110
司法人性化是现代司法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它的正确实施有利于人权保护和司法公正价值目标的实现,但是司法人性化的泛化必然对司法的公正性提出挑战。司法人性化与司法公正的对立是相对的,二者存在统一的基础。加强人性化的立法、坚守法律的底线、培养司法者的人格素质以及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是协调司法人性化与司法公正冲突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6.
经过长期的法学理论阐发与司法实践尝试和检验,逐步形成了一系列指引和规范文义解释司法运用的操作技术规则,主要包括语法规则、语义学规则、概括性法律用语规则.通过运用一系列以明晰的规则表达的文义解释操作技术,法律文本的意义模糊问题得以消解,有助于提高司法裁判质量,维护司法正义.文义解释规则化操作表征着,实体正义恰以形式正义为前提条件而获保障.  相似文献   

17.
行政处罚与刑罚属于性质迥异而又密切相关的两种法律制裁措施。为了厘清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关系。规制司法实践中出现的行政处罚与刑罚的衔接问题,可以从立法与司法实践两方面入手加以完善。一方面,统一立法的内容,实现行政处罚与刑罚转化程序的有效衔接;另一方面,在司法实践中不断细化和调整两类法律的衔接工作,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在工作机制上的统一。  相似文献   

18.
郭理蓉 《河北法学》2008,26(4):111-115
犯罪化与非犯罪化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现象。我国的犯罪化与非犯罪化都主要出于现实主义的考虑。为适应宽严相济政策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合理划定犯罪圈,应当树立犯罪化与非犯罪化并轨运行的理念,一方面要严密法网,另一方面,对微罪行为予以宽容。转型期社会现实决定了我国的犯罪化进程仍将继续。司法上的非犯罪化将是我国目前及今后非犯罪化的主要途径,《不起诉标准》就属于这方面的实践。  相似文献   

19.
在现实司法中,外部的干扰与内在的缺陷使能动司法与善意司法面临一种困境.摆脱困境,需要能动司法与善意司法的嵌入与融合:善意司法表现在司法动机、目的、行为等方面,能动司法表现在司法解释、司法参与、司法矫正等方面.因此,只有以善意适法、公平正义为目标改善司法形象,以能力提升、能动司法为目标提高司法水平,以尊重良俗、德法互济为目标完善司法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使司法成为法治前行的力量,才能实现法治对司法进步的期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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