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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国家税务总局监察局:《关于对在机构改革中提前离岗税务人员追究行政纪律责任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并征求人事部意见,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关于对犯错误的已退休国家公务员追究行政纪律责任若干问题的通知》(监发〔2001〕3号),是关于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因违纪违法需要追究  相似文献   

2.
编辑同志:我单位的一名同志因犯错误被立案调查,现在该同志要求调动工作。请问正在被立案调查的国家公务员可否调动工作?广东:周子清周子清同志:所谓被调查的国家公务员,是指因有违反行政纪律的嫌疑,被主管行政机关进行调查,或者经监察机关初查后立案进行调查的国家公务员。调查是国家行政机关对于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国家公务员的一种了解情况,进行审查的行为。对于被调查的国家公务员,根据人事部《干部调配工作规定》关于“对于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干部,一般不得调动”的要求,对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被调查的国家公务员,一般不得进…  相似文献   

3.
编辑同志:对转业后担任低于原职级行政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如因其所犯错误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的,应该如何办理有关手续?读者马建国马建国同志:对转业后担任低于原职级行政职务的军转干部,如因其所犯错误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的,应根据《关于国家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眼1996演82号)“给予国家公务员撤职处分……撤职后按降低一级以上职务另行确定职务”的规定,撤销其现任职务,并按照现任职务或确定任命享受待遇职级的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处分审批手续。撤职后的有关职级和工资级别、档次等按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对〈关于如何办理…  相似文献   

4.
编辑同志:什么是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国家公务员如果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没收、追缴、责令退赔的监察决定不服,可否向人民法院起诉?山西吴起吴起同志:监察机关作出对国家公务员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监察决定,是有一定前提条件的,即国家公务员有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并因为违反行政纪律而取得财物。对国家公务员因违反行政纪律而取得的财物,应当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是指因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而取得的财物。例如,《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国家…  相似文献   

5.
赵建华 《江淮法治》2010,(15):34-34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依法进行行政监督,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我国《行政监察法》自1997年公布施行以来,对于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正如监察部负责人所言,“随着依法行政进程的加快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  相似文献   

6.
《司法业务文选》2012,(25):45-48
1.2012年3月29日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令第24号公布2.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明海关纪律,规范海关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海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海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海关工作人员纪律的规定。海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办法给予处  相似文献   

7.
《中国监察》2011,(6):60-60
编辑同志:《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废止后,根据《人事部监察部关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和《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参照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的规定.  相似文献   

8.
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政监察机关和任免机关(主管行政机关)均有权调查处理。至于调查处理应履行的程序,则仅有《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监察部第1号令)作出了相关规定,该办法由监察部制订,其第二条限定只适用于监察机关,没有规定也不可能规定适用于其他行政机关。因此,迄今为止并无适用于主管行政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的程序性规定。根据《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第(四)项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监察机关有复查权;对仍不服复查决定的,上一级监察机关还可…  相似文献   

9.
彭阳春 《中国监察》2012,(17):50-51
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后如何对其进行年度考核,既关系到受处分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执行行政纪律的严肃性,是做好行政惩戒工作不可忽视的一个环节。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后如何实施年度考核关于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后如何确定考核等次问题,1993年8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及1994年3月人事部印发的《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都没有做出具体规定,1995年1月人事部印发的《关于实施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人核培发[1995]1号)首次提出:  相似文献   

10.
编辑同志:我县某局干部林某,会计师技术职务,无其他行政职务。经查实,该同志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存在受贿问题,已构成违纪。请问,对无行政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林某可否适用行政纪律撤职处分?浙江陈琴陈琴同志: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  相似文献   

11.
现代行政赔偿制度的特点是以国家责任来代替执行职务造成损害的公务员的个人责任,但以国家责任来代替公务员的个人责任并不意味着完全豁免公务员的个人责任,当行政侵权损害是基于公务员的个人过错而产生时,国家在向受害人承担了赔偿责任后,有权依照一定的程序要求实施侵权行为的公务员返还其所支付的赔偿金的部分或全部。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这是我国国家追偿权的法律依据,但由于立法过于原则,因此,不少问题都有待探讨。  相似文献   

12.
编辑同志:对已调离的国家公务员,原单位是否有权对其进行查处?如果无权,那么哪一个单位有权进行查处?河北徐瑞林徐瑞林同志:对于国家公务员违反行政纪律的处分,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关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自行任命的本机关工作人员的纪律处分,由各该机关决定和执行”的规定,应当由对其有任免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决定和执行。因此,国家公务员调动作后,发现他在原单位工作时犯有严错误,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一般应当其现在所在的单位予以查处,原工作位应当积极予以配合和协助。如果国家公务员在原单位犯有严错误…  相似文献   

13.
温辉 《法学杂志》2012,33(4):115-120
依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责任政府的外延已由责任内阁制政府扩展至所有民主政府。就责任政府而言,责任应是民主政府系统中的核心要素。我国责任政府体制包括两个组成部分:一是政治问责制,即国家行政机关要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国家行政机关首长要对自己机关的全面工作向国家权力机关负政治责任。二是行政问责制,即行政首长要对整个行政机关的工作负全面责任,行政首长具有对政府组成部门及其首长、下级行政机关及其首长、公务员的行政问责权力。目前我国行政问责在理论、实践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从行政问责逐渐发展到政治问责是我国责任政府建构之路径。  相似文献   

14.
公务员的行政赔偿责任关于现代公务员行政赔偿制度的建立。公务员的行政赔偿责任是指公务员由于执行职务造成损害所负的赔偿责任。这种责任的特点是和执行职务密切联系的。公务员和执行职务无关的赔偿责任,不是行政上的赔偿责任。法国现代公务员的行政赔偿责任制度,是19世纪70年代建立的。这个制度的核心内容是把行政上的赔偿责任划分为行政主体的赔偿责任和公务员本人的赔偿责任。在上世纪70年代以前,公务员在法律上承担执行职务的全部赔偿责任。因为在70年代以前,国家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或以私人资格活动外,不负赔偿责任,行政上的赔偿责任由执行职务的公务员负担,适用民法上的规则,  相似文献   

15.
一段时间以来,部分省市监察机关就作出行政处分决定的主管行政机关不服监察机关的复查决定,能否向上一级监察机关提出复核申请的问题向监察部进行请示或提出询问。现将监察部监法复[2000]3号《关于对作出行政处分决定的主管行政机 关不服监察机关的复查决定,能否提出复核申请问题的答复》刊出,以作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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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制批评的行为本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公务员不满下级公务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社会舆论的批评,采取某种高压手段,使其不敢或者不再坚持批评意见的行为。本行为的构成:主体是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机关作为本行为的主体,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行为。侵害的客体是下级公务员、公民、法人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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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 12月 20日,监察部对河北省监察厅《关于办理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有关问题的请示》作了答复,现将全文转发如下:   一、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公务员因违纪需要撤销职务时,有两个必经程序:一是由人大常委会依据职权做出撤销职务的决定;二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对其做出撤职处分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精神,人大常委会决定撤销其任命的国家公务员的职务,不是行政处分,而是人大常委会任免权的行使,与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惩戒权的行使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因此,…  相似文献   

18.
编辑同志:最近我们在执行人事部、监察部《关于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9〕l00号)时,对该通知第四条有不同理解:1.第四条第一、二款中,对国家公务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因隐瞒其他严重错误,需追加行政处分的以及因又犯错误,需给予新的行政处分的两种情形皆规定了“行政处分期限合并计算”。请问对于以上两种情形,行政处分期限应如何合并计算?合并方法是否有区别?2.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在给予新的行政处分时,加重一档处分”,请问对此应如何理解。山东吴天心吴天心同志:关于你信中所提问题,监察部于2003年3月27日给广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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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进步与不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使我国的行政纪律惩戒规范变得更加完整和系统化。在内容上突出了从严治纪;在程序上对行政处分作了详细的规定,这必将推进行政处分工作的法治化。《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疏漏之处主要有:没有规定国家对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行为的追究时效;没有明确是否适用于行政机关内的聘任制公务员;行政机关以外的公务员处分工作是否参照其执行也未予明确。  相似文献   

20.
职责纪律是行政机关公务员必须遵守的纪律之一。职责纪律,是指行政机关为了保证行政机关公务员正确履行职责而规定的,要求行政机关公务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规定了二十四种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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