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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安局7月中旬发布通告称,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从8月15日起,对福州市区摩托车和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及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在部分区域路段实行限制通行,限制通行路段为城区8条主干道。3年内福州城区将全面限行摩托车、超标及未上牌电动车。消息一出,舆论哗然。就这一话题,不少法律工作者提出了看法,现摘编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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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中旬,天下着蒙蒙细雨,我在南岸区一个车站里,见一群背包提桶的民工坐在地上等人,便上前搭讪。据一民工介绍,他们在这儿的工程完工了,正迁往下一个工地,民工用手一指:“不远,就在前边1里路左右。”顺着民工手指的方向,一排冒着袅袅炊烟的工棚映入了记者的视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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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便捷的交通工具,两轮摩托车越来越普及,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亦呈上升趋势。两轮摩托车可以一人驾驶,亦可搭载一人在乡镇及城乡结合部有时会搭载两人,甚至三人、四人;两轮摩托车稳定性差,发生事故后极易倒地,摩托车驾乘者亦同时与摩托车分离、倒地受伤甚至死亡。驾乘者往往因昏迷、死亡、或者承担责任而无法确定谁是摩托车驾驶者。下面就如何分析摩托车驾驶者提出以下取证及分析要点并举例说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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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中的临客列车(多为运载民工而开)在春运前就曾引起争论,因为铁路部门声称,为体现对民工的关怀,在春运其他列车票价上浮的情况下,“临客不涨价”。这种“关怀”当时曾引来不少质疑。我想,不管怎么说,“临客不涨价”对民工来说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惠政,何必吹毛求疵?然而,读了《中国青年报》上《民工专列上的尴尬与幸福》的报道之后,我终于释然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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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临春节,媒体开始大张旗鼓地为民工讨工钱。这既是民工之幸,也是民工之哀。按说,民工是个很大的弱势群体,他们的处境是有目共睹的,但许多人只是把他们当成了廉价、听话的劳动力,却并没有真正承认他们所作的贡献。在机关常听某人述职时,说自己不怕苦不怕累,任劳任怨,干活如何加班加点,成绩如何显著等。可民工从没机会或平台说这些话,他们到底是怎样干活,怎样苦累,做了哪些贡献,他们从来不张扬。他们的期望值很低,只求能把那少得可怜的工钱按时拿到手就行。可叹的是,就是那么一点点血汗钱也未能按时足额拿到。甚至有人说,民工最老实了,欠了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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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06,(4)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清欠办拟定的《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暂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第一条为保障建筑施工企业民工工资的正常支付,维护建筑业施工企业民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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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纳民工加入工会:切实保障民工合法权益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2003年岁末,一场由中央最高领导层发动的“为民工讨薪的战役”已初战告捷,多数民工讨回了当年的全部或部分工钱。但是去年的欠薪解决了,今年还会欠薪吗?除了欠薪问题,民工的其他合法利益如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子女教育、医疗保险等是否也要政府发动什么“战役”来解决呢?应当肯定,政府出面维护民工的利益是必要的,也是有成效的。但是,仅靠政府的干预并不是解决民工问题的长久之策。依笔者之见,将民工组织起来——在民工中组建民工工会或在现有的工会组织中吸纳民工参加,是从整体上和长远上维护民工合法利益的根本之策。将民工吸纳进工会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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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下半年,我随沂北县(现沂水县)民工营参加支前运动,转战了半个山东大地。
为了响应党中央毛主席号召。团结一致粉碎国民党的进攻.解放区政府保证“三要三有”:要人有人.要粮有粮,要钱有钱。当时,我在沂北县高桥区做财粮工作。1946年夏天,县政府下达了一个紧急命令:要求高桥区和韩旺区各组织一个民工连,每个民工带一条扁担两个箩筐,跟随鲁中炮兵团运送炮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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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开放,带来了就业人口流动和农村人口城市化的热潮。北京作为国际化大都市首当其冲地迎接着这一浪潮的冲击,外地来京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问题就随之凸显出来。这些外地来京农民工子女目前就学的现状如何?他们在受教育问题上有什么困难和需求?政府和社会应该如何干预?为此我们对北京市石景山区民工子弟学校、海淀区建筑工地的民工就民工子女受教育情况进行了调查。资料和方法一、资料来源:选择位于近郊区条件中等的麻峪民工子弟小学,随机整群抽样选择该校六年级两个班70名学生进行问卷调查、5名教师(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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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讨薪,已经不是新话题了。尽管不能拖欠农民工工资已经成了国家关注的重点民生工作之一,《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八)》也拟将"恶意欠薪"入罪,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仍然屡禁不止。前不久,一则民工讨薪视频就走红网络。视频中,一位名为"苗翠花"的女子自称农民工,因天津市汉沽区殡葬管理所欠施工方1400万元而召开讨薪新闻发布会,并模仿外交部发言人的言辞,对汉沽殡葬管理所的欠款表示强烈不满。看着视频中的女民工用浓重的乡音,一本正经地用官方形式讲述讨薪问题,一开始,这种不协调的确带来好笑、滑稽的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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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能否认,民工的确属于城市中的弱者,尽管这一庞大的群体是不可或缺的。在城市中,相比普通市民而言,他们往往更容易被忽视。“我是民工怎么了……我真的有点不服气……我们有什么不行呢?”这是一位年轻民工留在倾诉热线中的话,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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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中国(中文版)》2006,55(3):8-9
“城乡一体之时也就是民工“终结”之日。那时,农民不再被束缚在土地上,他们有自由迁徙和就业的权利,他们进了城市就变成了市民,从事二、三产业就变成了工人,享有与市民和工人同等的权利。“民工”这一特殊治理体制下的社会标签将被彻底的丢进历史的垃圾堆。”——徐增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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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民工”该不该叫?》(《中国保安》2004年第8期)一文,颇有感触,也有些话如鲠在喉,不吐不快。根据文中所叙,不难看出作者的意愿:因为“民工”二字是带有歧视性的字眼,所以笔者希望,“当再次见诸报端时,媒体对他们使用的称谓不再是民工,也许是合同工,也许是工人,因为他们太需要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称谓了。”乍一听,这敢情好,民工从此以后改叫合同工之类的“人性化”称谓,看谁还会像过去一样歧视民工,民工再也不必为自己的称谓而感到自卑了,从此一律平等了。可是,反过来想:这不对啊!到底是“民工”二字的词意导致了歧视民工,还是因为歧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