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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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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监视居住的适用及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监视居住在当今的诉讼实践中很少适用,即使适用,也经常被操作成变相的拘禁或比取保候审还宽松。为改善监视居住的这种现状,必须正确理解监视居住地点、对象、对被监视居住者人权的限制,必须更新关于监视居住的观念,采用适当的方式执行。同时,应当对监视居住从地点、对象、方式、期限,以及对被监视居住者人权的限制和保障等方面进行修改。  相似文献   

2.
作为刑事强制措施之一的监视居住,目前在立法上存在浪费立法资源、制度设计不严谨、适用条件与司法投入不对等等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存在适用量极少、“双规”等变相监视居住方式大量使用等问题,需要从适用条件、适用阶段、适用主体、适用场所、适用时间等方面对监视居住进行全面改造,将无法律依据的“双规”也纳入监视居住的制度范畴。  相似文献   

3.
监视居住制度是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在检察环节适用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2012年新修改《刑事诉讼法》对监视居住制度做了重大的修正和完善,但仍有许多问题没有涉及到。文章针对监视居住在检察环节适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对策。  相似文献   

4.
在新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修改过程中,监视居住制度在许多方面都有了重大变革,但其规定仍有可进一步商榷、不清晰之处。应坚持司法完善,将不清晰的制度构建解释清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地点可以由司法行政部门建立集中的监视居住宾馆,监视居住再次向逮捕转化应按照不同情形、不同诉讼阶段采取不同的态度,而且在电子监控、侦查期间通信监控中应注意保障公民的隐私权。  相似文献   

5.
浅谈监视居住的适用现状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该制度设立的目的是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以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当前,随着监视居住措施的普遍使用,如何完善监视居住制度值得我们认真研究。  相似文献   

6.
监视居住作为我国刑事诉讼中五大强制措施之一,在实践中面临着许多问题。本文通过结合各国监视居住立法实例,汇总整理了我国监视居住制度的具体适用分析,并明确了其中部分值得注意的内容。同时,结合现有规定,提出了若干今后监视居住制度立法的完善空间。  相似文献   

7.
张燕 《法制与社会》2013,(23):129-130
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监视居住制度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和完善,内容上涉及监视居住适用条件、执行场所、方式以及检察机关监督等多项内容,尤其是第七十三条规定了对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内容引起了理论和实务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与1996年《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区别较大,形成了新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所以,全面探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定将对正确地理解和适用该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一、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根据该条文规定,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完全相同,法律对其根本未作任何区别,导致司  相似文献   

9.
本文试从监视居住制度的价值定位分析入手,对监视居住措施的具体适用条件、原则以及适当运用作简要论述,破除一些法律适用上的疑团,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0.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作为监视居住的特别规定,不仅进一步健全了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制度,而且还进一步强化了检察机关对强制措施的法律监督。但是,对于如何界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条件、适用对象、适用方式,理论界和实务界看法不一。因此,有必要在立足法律意图和司法实际的前提下,秉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平衡的理念,对其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1.
本文认为,法制新闻有重要的、现实的积极价值:由于宣教目的的潜在性,可以有效消除受传者的逆反心理,在潜移默化中对公众实现法制宣教价值。同时,法制新闻还有另外三个积极价值:1.舆论监督价值;2.社会预警价值;3.法律服务价值。当然,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所致,法制新闻不免存在某些负面效应。我们必须扬长避短,充分发挥法制新闻在我国市场经济法制建设中的应有作用。  相似文献   

12.
居住权制度的确立是我国物权立法的重大突破。我国物权法上的居住权应当指法定居住权,意定居住权应由债法调整。居住权是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法定性是其本质属性,但居住权的期限、权能等亦应当体现出适当的柔性。居住权的设立属于私事务,无需公权力的介入。  相似文献   

13.
张苏敏  朱永红 《河北法学》2006,24(4):156-159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江泽民在坚持邓小平权力监督制约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在以法制权、以德制权、以制度制权及以监督制权等方面,实现了对邓小平权力监督制约理论的发展和创新.  相似文献   

14.
江国华 《法学研究》2014,36(1):56-73
对应于两次历史性社会转型以及第二次转型的三个发展阶段,当代中国的司法价值观发生了四次历史性变迁,即从为阶级斗争冲锋陷阵的政治司法价值观转变到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经济司法价值观,而后再演变为为社会稳定排忧解难的社会司法价值观,并走向为法治文明注译导航的衡平司法价值观。鉴于前三种司法价值观本质上都是法律工具主义的产物,是人治的变种,故有必要对其做历史性反思。唯此,型塑以"公正、廉洁、为民"为基本内核的多元衡平司法价值观方为可能。  相似文献   

15.
在传承知识、寻求真理、学术自由、思想自由等基本伦理规定性基础之上,大学所具有的人本、宽容、开放、批判性等伦理精神,为大学自治提供了一般价值合理性依据.源于西方的大学自治经验,只有完成与中国既有社会文化等制度环境的接榫,才能推动中国大学自治实现从理念到制度的转变.  相似文献   

16.
单向“集体本位”是中国传统文化也是中国传统法的价值观。它经历了家族本位、国家本位、国家与家族本位、国家与社会本位、阶级本位等发展阶段。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特别是法律文化建设的深入进行,在社会意识形态领域逐渐形成了以爱国主义和以人为本为标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社会主义法律价值观———“国家·个人本位”的酝酿和形成创造了前提。双向的“国家·个人本位”法律价值观标志着现代中国法律文化建设的价值方向。  相似文献   

17.
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价值观的变迁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价值观的变迁是一种价值观范型的转换,即从以伦理道德及其理想人格为中心的价值观,向以人为本的价值观的转换。这一价值观范型的转换在总体上是一种历史的进步,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加强和改进社会价值观的建设,促进以人为本的价值观的合理建构并使之成为真正具有权威性、范导力的社会主流价值观,是当代中国文化建设的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18.
当代社会价值困境,是个体价值渐次遮蔽社会核心价值,最终陷入社会价值共识虚无的状态;而在转型中国,各种非理性价值或价值异化掺杂其中,价值困境更为深刻。作为回应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却因独白式的传播方式而陷入认同困境。在依法治国的语境下,顺应社会核心价值之内在属性,应以宪法作为其规范载体;而宪法对社会核心价值之确认,构成宪法权威之理据,并可将形式意义的"话语共识"升华为实质性的宪法价值共识。虽然现行宪法业已在文本上全面表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但仍存结构局限,有鉴于此,应采取妥适路径,实现宪法价值体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有机融合。  相似文献   

19.
证据价值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法律价值上考察,作为程序之重要组成部分的证据具有外在价值、内在价值及法治价值。证据的外在价值即证据对案件实体问题的正确处理所发挥的价值;证据的内在价值是指证据本身所具有的内在的优秀品质,即是评判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及运用过程是否具有善的品质的道德标准,主要表现为理性、尊严和公平;证据的法治价值是指证据对刑事法治的实现所起的关键性作用。三者共同组成内涵丰富的证据价值体系。  相似文献   

20.
企业环境责任确立的价值定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企业作为实施循环经济的主体,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力量。因此,企业环境责任的确立有重大的意义,而企业环境责任确立的价值定位是实施企业环境责任的关键。在循环经济视野下,企业环境责任确立的价值定位应以和谐为中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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