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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推行宪政的一个核心就是召开议会。清廷为了延缓推行宪政的步伐,在各省设立了咨议局,咨议局并不具有议会的性质,它仅仅只是一个咨询机关。但是它对督抚也有一定的限制作用,而且在咨议局运作过程中确实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对于咨议局的组织结构虽然各省都有一些不同的规定,但是大体是一致的。本文主要以浙江省和湖北省的咨议局为实例,对其进行客观描述和统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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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雅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3,(3):88-91
商会是清末出现的新式商人组织 ,它是多种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 ,尤其是商人进行国际经济竞争的内在需求 ,清政府振兴商务的外力驱动 ,使商会在全国迅速普及。本文从五个方面论证商会是商人的新式社团组织 ,即 :领导权、经费来源、公牍程式、自治权和成员身份。最后根据商部颁布的《商会简明章程》以及各商会自订章程的规定 ,论述了商会的主要活动和联络工商、调查商情、兴办商学、调息纷争等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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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意义的罪犯作业兴起于西方,随清末监狱改良进入我国,长期以来,学界研究的重点在于清末监狱改良的宏观方向,很少有专门涉及罪犯作业领域的,偶有涉及,也是提到罪犯作业的展开,而对于罪犯作业展开前的西学过程,包括有影响的人物、考察的内容、思想的转变、对监狱改良的意义等尚属鲜有问津的领域。但是实际上早在清末监狱改良之前,就有一批人详细考察了西方监狱;在争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求变的思想,为清末罪犯作业的近代化提供了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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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新政的历史功绩可以概括为现代社会运作架构开始建立。除体现经济自由的市场经济体系外,首先是现代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的建立20世纪中国的开端,是以义和团事件和八国联军等奇耻大辱过后的清末新政为标记的。近年,越来越多中国大陆的史学家冲破意识形态束缚,走上冷静、客观地从学术角度研究这一重大事件之路,写出了一批高水平的专著。他们分别确认:“这次新政是在政治、经济、教育、军事等方面,较大程度改革旧的封建体制,推行新的贤本主义制度……是一次资本主义性质的改革。”“单纯的封建专制制度已不存在,民主政治及有关法律有些在试行,有些在准备和确立之中,整个政治制度正在向资本主义近代化演变迈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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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国联军侵华后,统治阶层意识到以旧有方式延续其统治成为不可能,遂推动例律的修订。此外,西方国家在华享有的领事裁判权,一方面维护了本国国民的利益,另一方面也使华人了解到文明国家的先进诉讼法制。英美日三国与清政府约定以修律换取其领事裁判权的废除,成为修律的直接动机。沈家本等修律大臣先后奏进《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民事诉讼律草案》,两份草案各有特色,其中《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尤其特别,兼具英美国家的诉讼特点,而《民事诉讼律草案》则具有浓厚的日本民事诉讼法色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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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清末自治运动的视角,论述了清末宪政改革运动,揭示了清末宪政改革的实质是"宪政工具主义",探讨了清末宪政改革失败的根源在于中国传统思想中宪政价值理念的缺失以及中央集权形势下的同质多元的社会发展结构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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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商事立法是中国近代商事立法之嚆矢,无论对当时的法律改革或对以后的立法都有一定的影响。本文因限于篇幅,仅就其立法情况、主要内容和基本特点作一考察。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