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3.
2002年2月18日至3月17日,笔者作为中国刑事司法高级官员研修代表团的一员,东渡日本,参加了由联合国亚洲及远东地区预防犯罪研究所举办的以“刑事司法制度改革”为主题的研修交流活动。在日期间,代表团就两国当前在刑事司法领域面临的问题,与日本刑事司法界的同行进行了认真、广泛、深入的交流与探讨,并参观访问了日本最高法院、东京地方高等法院、大阪高等检察厅、大阪地方检察厅、大阪警察本部、长崎海上保安部、大村入国管理收容所、福冈少年教养院、府中监狱等刑事司法部门。日方有关部门的友好接待和精心安排,使我们此… 相似文献
4.
日本更生保护制度是一种通过让犯罪人及问题少年在社会中得到恰当处遇而协助更生的制度。该制度作为一项法律制度肇起于1949年(昭和24年)的《犯罪者预防更生法》。2007年2月(平成19年)提出《更生保护法案》后,制定了《更生保护法》。日本的更生保护历经了先实践后立法模式,以至于形成了在实践能够有效运行的“行动中法律”。对我国社区矫正立法具有一定的参考与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5.
人们对破产法已不感到陌生,而“公司更生法”却鲜为人知。作者在系统地介绍和剖析了日本公司更生法的基础上,建议我国在重新制定企业破产法时,能够同时考虑制定企业再生法,与之相配套。文章论述了我国制定企业再生法的必要性。对于经营陷入困境的公司或企业,法律所提供的并不只是破产一条路,“企业再生法”便是破产之外企业起死回生的另一出路。 相似文献
6.
日本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地理标志制度起源于禁止在商品称谓或表达上明示或暗示其来源于非真实的产地、足以使公众误认的知识产权制度基本规则。日本长期以来主要采用《不正当竞争防止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来禁止虚假标示原产地的行为,以此来保护正宗地源产品的生产经营者的利益。同时,其《商标法》中也不允许将没有显著性或者易导致误认的地名注册为商标。2005年日本修改《商标法》时增加了关于地域团体商标的规定,允许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人将地理标志注册为地域团体商标并依法使用。近几年来,将地理标志注册为地域团体商标加以运营已成为日本区域经济相关产业知识产权战略中的组成内容。 相似文献
7.
计算机与网络的广泛应用,改变了隐私权的内涵。而网络环境下的隐私权侧重于保护个人掌控自己的私人信息的权利。但是,我们在强调保护此种权利的同时,也要防止权利的滥用。这就需要通过确立具体的判断标准,以便达到合理保护权利的目的。日本在网上隐私权保护方面是较为成功的国家之一。日本是如何建立有效的网上隐私权保护制度,其中又有哪些成功经验,值得我们探讨。 相似文献
8.
为应对日趋严重的全球性环境问题,生态安全保护问题已成为国际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理论课题.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通过修改旧法与制定新法并驾齐驱的立法途径,完善了相关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系统建构了生态安全保护法律制度体系.我国应借鉴其成功经验,及早完善我国生态安全保护法律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9.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2007,(2)
目次一、保护观察的法律品格二、保护观察的制度功能三、保护观察对象人的法律地位一、保护观察的法律品格(一)保护观察的构成性质日语中"保护观察"一词,是作为英语probation(刑罚宣告或执行犹豫,或译缓刑),德语Schutzaufsicht(监督),英语surveillance(监视、监督) 相似文献
11.
<正>一、收入认定的意义生活保护是日本国民维持健康的、具有文化意义的最低限度生活的最后一道安全网,是国民生存权实现的有效途径。日本的生活保护是最低限度的生活保障,具体的保护内容和程度根据生活保护基准测定的最低生活需要与需要保护者的实际生活水平之差来 相似文献
12.
14.
15.
16.
17.
日本于明治时代便建立了具有近代意义的行政诉讼制度。这个时期的行政诉讼制度的一个主要特点是审理行政案件的裁判权从性质上不属于司法权,而是行政权的一部分。这种性质是由日本明治宪法所确定的。它决定了行政争议案件的审理、裁判既不是由普通法院管辖,也不是由属于司法系统的专门法院来管辖,而是由属于行政系统的行政法院来管辖。明治时期的日本行政诉讼制度就是当时德国行政诉讼制度的模式。1948年日本制订了《行政案件特例法》,尽管该法只有十二条,但已表明日本已经在新宪法下建立起了现代行政诉讼制度。在《行政案件特例法》颁布后的十五年里,对解决行政争讼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不少缺陷。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制度,日本于1962年又制订了《行政案件诉讼法》,同时废除了《行政案件特例法》。 相似文献
18.
《法学杂志》1991,(1)
日本在罪犯引渡方面缔结的第一个条约是1886年的《日美引渡条约》。日本历史上还曾于1907年与俄国订立过引渡条约,该条约直到二次大战之前一直有效。1953年日本颁布实施了《逃亡罪犯引渡法》。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随着现代化交通和通讯手段的发展以及国际形势的变化,罪犯逃离犯罪地国的情形急骤增多,从而使日本认识到相互引渡罪犯在国与国关系中显得更加必要。只有通过国际范围内的引渡和刑事司法协助合作,才能有效地交还和处罚逃犯。为了适应这一新的形势,1964年第46届日本国会通过了《关于1953年〈逃亡罪犯引渡法〉的修订令》,此项修订令于1964年5月29日生效实施。另外,在此之后日本国又分别于1971年10月14日和1974年7月12日正式批准参加了 相似文献
20.
解亘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9,12(1):91-97
2008年9月28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举办了题为"大陆法系判例制度"的研讨会,北京、上海、南京和杭州的二十多位学者到会参加讨论。研讨会的主题报告人均为有多年国外留学经历且对大陆法系国家的判例制度有长期关注的学者,深谙成文法和判例间的互动关系。本期热点笔谈集中展现了此次与会学者对于大陆法系判例制度的研究成果,并期望这对于目前我国正在酝酿的案例指导制度会有所裨益。在此,特别感谢我校校友黄卉博士的协助约稿。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