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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多家公司专做投资顾问,招募大批社会人员分工合作,聘请“股评专家”传“经”送“宝”,买下电视台广告时段播出自制股评节目,吸引广大股民“升级”、“入会”、“加入专家炒股团队”,然后骗取高额的入会费……近日,湖南省涟源市公安局侦破了一起特大诈骗股民钱财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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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特大系列股票诈骗案。2009年5月至2010年1月期间,以犯罪嫌疑人周成兵和窦强为首的犯罪团伙,虚构“神化私募网”、“东亚私募网”等公司名称,与全国各地的股民进行电话联系。以能够操纵股票交易、提供股票交易内幕消息等虚假事由。骗取900余名股民共计人民币1100万余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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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情 被告人江某原系江苏华泰证券镇江营业部(下称镇江营业部)交易部经理,1999年5月辞职,到中科信营业部担任研发部经理。 1998年5月26日,江某利用先前窥看到的镇江营业部数据库密码进入数据库后,动用股民潘某资金账号上的资金1576286元购得1200股“龙发股份”,并在数据库中将潘某的股东代码删除。同年6月15日,江某用他人捡得并上交的王某的居民身份证领取了可取款的牡丹灵通卡。事后,江某即将股民潘某资金账号下挂的股东账号移接到王某的资金账号下,将先前用股民潘某资金账号上资金购买的1200股“龙发股份”占为己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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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上“造假”案件愈演愈烈,屡禁不止,“造假”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且严重侵害了股民的投资权益。尽管一些股民通过法律程序,要求“造假”公司予以民事赔偿,但终因法院“暂不受理”,使遭受损失的股民不能通过司法程序获得民事赔偿,这不能不说是我国证券市场法治建设的一大遗憾。随着股民要求证券民事赔偿的呼声日益高涨,我国证券民事赔偿法律制度的建立已经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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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股票涨了没有?”近一段时间,相当多的人见面后,问候语中多了一句“股票涨了吗?”随着五月股市的萌动,股民简单的愿望渐渐变为现实。“近几年一直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股民,终于看到了希望。”齐鲁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姜之强在接受本刊记者专访时说。初涉股市在进入证券行业之前,姜之强是一位地地道道的股民。因为证券行业有规定,从业人员不得炒股。出于职业操守,现在他放弃了自己的爱好。但是此前十几年国家机关的工作经历,他对宏观形势的把握,和对市场的判断相对准确,而多年业余炒股的经历,使他对股民的心态有了深刻理解。他认为,这些经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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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中股民与证券商之间的法律关系探讨黄嵬股民为了买卖证券须委托有资格从事证券交易的证券商代理。股民一经决定投资于证券交易,出具委托书委托证券商代其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便产生了股民与证券商之间的证券买卖的委托代理民事法律关系,股民是委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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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低迷的股市让股民‘很受伤”。然而在重庆,却有一位‘女股神”,熊市中炒股赚得100多万元。岂料,她炒股的本金竟然有166万元是男友受贿所得,她炒股的行为构成了“洗钱罪”!继贪官男友锒铛入狱后,2011年12月5日,“女股神”钱晓莉也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受判获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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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牛气冲天的股市吸引了许多朋友加入到炒股大军中,“你炒股了吗?”成为了时下很多人见面时常说的一句问候语。
“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其实,股市的风险不仅仅在于行情的涨跌,股民同时也面临许多法律上的问题,如因炒股而发生的代理、抵押贷(借)款、资金管理、劳动关系等。这些问题处理得好,或许会成为炒股的助力;处理不好,纠纷也由此而生。为此,笔者特撰此文,为广大股民开出一剂风险防范的法律良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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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下简称为人民法院1月15日发布《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通知”),宣布受理由虚假信息披露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3位股民起诉大庆联谊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一案,大庆联谊成为第一个被股民起诉的上市公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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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1月3日,是杭城证券界难以抹去的“黑色星期三”。这天上午10时30分,股民林建华从浙江省证券公司所在地的二轻大厦11楼跳楼自杀。有报道称,林氏是继上海浦东康柏华之后为炒股而跳楼的中国股民第二人。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半月后,林建华的遗孀徐兰芳携幼子林翔向法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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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天价薪酬的风波正在愈演愈烈,符合程序审批的“天价薪酬”看上去拿得“合理合法”,但与普通职工收入涨幅滞后相比,与股民眼下正蒙受的巨大损失相比,高管们动辄数千万元的年薪显得如此扎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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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诉讼以其全新的内容成为我国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崭新的民事纠纷类型。由于股民对股票的认识刚刚起步,股市运作在许多方面超前于立法,以致于股票诉讼出现起诉难、审理难、裁判难。一、起诉难——当事人告状无门目前,当事人起诉难的主要原因有:(1)纠纷性质不明,划分主管的界限不清,各部门互相推诿,使当事人告状无门。例如,深圳“国润”、“大信”两种股票非法“上市”,致大批股民遭受损失,股民们直接找发行公司要求赔偿,而公司则认为要求赔偿的理由不足,不予理睬;为此,股民又诉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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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句道歉就了事?”“要查一查短线交易背后有没有内幕交易”……兔年伊始,面对密集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下称“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亲属短线交易公告,股民们不淡定了。尤其是事后一些公司把责任“甩锅”给违规者“不懂规则”“误操作”,更让股民“气炸了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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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普通老百姓,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或许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名字了。但对于广大股民,这个名字却是如雷贯耳,这个公司的传奇业绩在广大股民中已经广泛流传开来。这究竟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又有什么样的传奇业绩让广大股民如此津津乐道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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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9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稽查报告,揭露银广夏公司即广厦(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其所属全资子公司天津广夏(集团)有限公司谎报巨额利润,导致公司1999年度和2000年度利润等有关信息披露失真。由此引发的股票狂跌使广大股民损失惨重。中国证监会2002年5月14日对“银广夏”作出了正式的处罚决定,据此,银广夏受害股民终于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民事责任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