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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90 毫秒
1.
实质法律推理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实质法律推理是相对于形式法律推理而言的,是在没有现成且明确无误的法律规范可资适用的情况下,以法律的目的和基本理念、普遍接受的公平价值观念、社会公共利益等法律之外的因素作为大前提而进行的法律推理。实质法律推理有助于克服形式法律推理的缺陷和弊端,有助于促进和实现实质正义。  相似文献   

2.
执行难的实质是司法不公。它的成因在于立法对申请执行人的不公正和法官的渎职行为。要解决执行难,首先应从立法入手,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同时通过追究法官不依法执行裁决的法律责任,努力消除司法不公正。  相似文献   

3.
李毅 《理论导刊》2015,(4):96-99
我国1996年刑事诉讼法采用的"复印件移送主义"属于"混合式"卷证移送方式,辩方阅卷权受到限制,司法实践变通为庭后移送卷证材料。1979年和2012年刑事诉讼法采用的是"全案卷证移送主义",这极易让法官产生预断,但观察域外刑事诉讼,预审制度、检察官的客观义务、法官的客观中立才是防止法官预断的根本原因。我国法官有阅读卷证材料判案的司法传统,"全案卷证移送主义"可让法官审前熟悉卷证材料,同时也扩大了辩方阅卷的范围,有利于法官掌控庭审的顺利进行,防止司法错误,实现了基本的司法公正与效率。今后的改革应建立预审制度,分设预审法官与庭审法官,彻底防止庭审法官预断,审查公诉也可为实质审查。  相似文献   

4.
周叶茂同志作为一名资深法官。在目己的岗位上,多年来公正司法,恪尽职守,兢兢业业,一丝不苟。以他目身的人格魅力,体现着法治的强音、正义的呼唤。在担任准安币清浦区法院院长的短短5年中,他大胆改革,锐意进取,带出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全院有80名法官先后被区文明委授予“文明法官”称号,有13位同志被区人大评为“人民满意法官”,一名同志被省高院荣记二等功。周叶茂同志1999年被淮安市委、市政府授予币“十佳政法干警”称号,2000年被淮安市委、市政府授予“双争”活动先进个人,2001年被江办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相似文献   

5.
国徽顶在头上,天平扛在肩头,并不等于就是人民的合格法官;有了丰富的业务知识和工作经验,也不就算是合格的法官,人民的法官关键是要有一颗公正的心。公正是法官的天职。“案子一进门,双方都托人”,这是当今司法工作面临的活生生的现实。在诸多“说情人”、‘“拉关系者”之中,不乏位高权重的领导者,出手阔绰的“大款”,面对社会上刮来的“东西南北风”,黑龙江省五常人民法庭庭长孟宪福头不晕,腰不软,秉公办案,严肃执法,成为群众心中“公正的法官”。权势,必须给法律让路。一次,一位局长的女婚,自恃“门子”硬,公然将法院…  相似文献   

6.
庭审实质化改革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重点之一.庭审实质化的核心内容为证据调查程序的实质化,而其中证人出庭又是实现庭审实质化的重要环节.当下我国证人出庭存在未明确建立直接言词原则,未明确规定当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但证人拒不出庭或出庭后拒不作证的程序性后果;未确立对质权;赋予了法官在决定是否通知证人出庭上过大的酌定...  相似文献   

7.
一、关于法官的选任   德国法官的选任与中国相类似而与英美等国不同。德国允许年轻人从事法官职业,但并非所有的年轻人都可以当法官。德国的法律职业同高等法学教育相统一。年轻人若要从事法律职业 (无论检查官、法官、还是律师 ),必须要有在大学学习法学的经历。没有受过或者没有完成法学高等教育的人只能从事辅助工作。因此,在德国,若想成为一名职业法官,唯一的途径是进入大学法律系接受正式的法 学教育。为了保证所培养出来的大学毕业生都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全日制高等法 学教育成为德国法学教育的唯一形式。   学生通常要经…  相似文献   

8.
浅析法治讨论中的三个理论误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我国的法治大讨论中,有"法"能"治"、以法治官、政府推导法治是大众耳熟能详的流行观点.但本文作者认为,这三个观点都有失偏颇.法有其局限性,并非法理社会的唯一手段;法治是使社会运作秩序化,不能以"权"或"官"作为对象;实现法治必须发动民众参与,不应只依靠政府.  相似文献   

9.
实体法方法和冲突法方法是国际私法的两种主要方法,在国际私法的发展过程中,二者长期并存、相辅相成。实体法方法是在相冲突的法律之间折中或者合并来解决纠纷,适用直接支配跨国性关系的法律规范。实体法方法的具体表现形式有:综合实体法;混合实体法;统一实体法;直接适用的法。实体法方法关注实质正义,融合了比较法的方法,为解决社会冲突提供了更加广阔的模式,法官可以运用自由裁量选取最符合案件具体情况的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10.
白玉 《学理论》2009,(15):98-100
对于司法的过程,应当本着一种认真的态度进行。司法的过程不仅是适用法律的过程,还需要对法律进行解释,进行严密的法律推理,而这一过程中法官需要运用多种法学方法,如规范分析法和社会分析法等。简言之,每一个案子的司法的过程都应当是一个具体化的过程。法官正是在司法具体化过程中展示了法律真正的意义。所以法官对每一个案子判决的形成都应当正确运用法学方法,同时使判决呈现出具体化的分析。  相似文献   

11.
彭志忠  黄卫华 《学理论》2009,(9):120-122
法官释明权是法官的职权,被称为实现民事诉讼制度目的的修正器。为准确而公正地适用法官释明权,本文认为释明权适用应遵循尊重当事人程序主体地位、坚持法官中立、坚持公开透明、坚持适度的原则;应在诉讼请求、当事人举证、法官法律观点三个方面进行释明;释明的方式应分为口头和书面二种,口头方式以发问、晓谕两种为宜;法官行使释明的时间应是在当事人举证期限过后、法庭辩论结束之前进行。  相似文献   

12.
浅论法官腐败的防治——由周文轩案引发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田原 《学理论》2009,(17):131-132
一位哲人曾经讲过,如果一次犯罪可以说是污染了水流,那么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审判则是污染了水源。当司法腐败盛行,司法将不能再担任正义的防线。而如今,层出不穷的法官腐败案件,突出了我国防治司法腐败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本文以周文轩案为例,对我国防治法官腐败提出思考与建议。  相似文献   

13.
起诉状一本主义是我国刑事诉讼公诉方式改革面临的一种选择。日本是大陆法系卷宗移送主义公诉方式转向起诉状一本主义的唯一国家,因为受到职权主义诉讼传统和相关制度的制约,日本的起诉状一本主义在实践中不能实现其在英美法系国家所具有的防止法官预断和保障庭审实质化的功能,处于一种公正和效率均失的尴尬境地,具有同样职权主义诉讼传统的中国在公诉方式改革中必须引以为鉴。  相似文献   

14.
宋冀峰 《学理论》2010,(24):200-201
我国《刑法》第69条确立了数罪并罚的原则,对审判机关正确处理数罪并罚问题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但该条在对自由刑进行数罪并罚方面存在缺陷,条文中部分用语的模糊不清也带来了法官自裁量权过大、有违限制加重原则等问题。“标准线”理论作为自由刑数罪并罚的一种制度设计理念,可以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同时也并不否定法官在量刑时的主观能动性,对完善我国自由刑数罪并罚制度有积极地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5.
南京市建邺区法院民庭法官金立安“制造”了江苏省第1份带有“法官后语”的判决书,各大媒体纷纷报道、转载。其买这已不是新鲜事,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从1996年6月开始,在1份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的第二审民事判决书上,首次附设“法官后语”,然后有选择地在二审、再审民、刑案件裁判文书中试行。而建邺区法院附设“法官后语”的判决书则是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案情如下:  相似文献   

16.
张兴伟  文冠斌 《学理论》2010,(23):149-151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民事诉讼纠纷解决模式分别表现为职权主义和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当事人主义模式更多地体现对抗辩论,而职权主义模式要求法官在民事诉讼审理过程中行使释明权。对抗式辩论原则的实现与法官行使释明权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冲突。对此,应加强律师代理民事诉讼纠纷,限制法官行使释明权的范围,使民事诉讼向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转变,实现对抗式辩论原则与法官释明权之间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17.
谈庭审制度改革中法官应具备的素质曹香达“直接开庭、一步到位”的庭审改革制,是在庭审中进行当庭质证、当庭调查、当庭辩论、当庭调解、当庭合议和当庭审判的全过程。这样的一种庭审制度改革方式,就给法官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要求法官要具有适应改革形势的能力、掌...  相似文献   

18.
《学理论》2017,(6)
当前,我国正在进行司法体制改革,法官员额制作为改革的主要举措之一,是我国法院推行法官职业化的必然要求,尤其是对于民族地区的双语法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笔者通过调查分析内蒙古自治区双语法官现状,发现在此过程中主要存在缺乏对双语法官现状的调研、双语法官职责定位不清、双语法官队伍建设不到位等问题。并由此提出三条主要路径:一是继续深化对民族地区双语法官现状的调研。二是明确双语法官的职业属性,解决"混岗"问题。三是加强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实现法官人才队伍向精益化方向迈进。在法官员额制改革初期,希望本文能做一些尝试性的开拓工作。  相似文献   

19.
徐蓉 《学理论》2015,(1):127-128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主要实施者,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改革完善法官职业准入制度、法官管理和职业保障制度,提高法官职业化程度,从而形成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对于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有关"法律发现"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发现"是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寻找、选择可以适用于个案的法律活动,同时也是法官在法律解释中的一种权力.法官在司法过程中进行"法律发现"是一种客观需要.法官的"法律发现"活动不是任意的,而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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