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取消了免予起诉制度,排除了人民检察院的定罪权,同时扩大了不起诉的适用范围,按照国际刑事诉讼发展的潮流,吸收了“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精神,设立了“存疑不起诉”制度。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  相似文献   

2.
对酌定不起诉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取消了免予起诉制度,同时扩大了不起诉的范围,设立了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就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对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那么,在酌定不起诉制度下,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 ?是否排除了检察机关的定罪权 ?笔者在本文中将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关于完善酌定不起诉制度的一管之见。   一、在现行酌定不…  相似文献   

3.
附条件不起诉是一项在德国、日本、荷兰、美国和我国的澳门和台湾地区等国家或地区刑事诉讼法中普遍存在.同时也深受司法实务部门青睐的现代刑事司法制度。虽然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并无附条件不起诉的明确表述,但检察机关仍然可以从《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中的酌定不起诉制度中寻找其适用依据。  相似文献   

4.
修正前的刑事诉讼法虽然对轻罪也规定了起诉裁量,即酌定不起诉制度,但是这一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较少适用。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虽然增加规定了附条件不起诉,但是这并没有改变原有立法上存在的起诉裁量制度单一(对成年人犯罪而言)、范围狭窄和条件模糊的问题。因此,在立法上应通过进一步构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明确酌定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并扩大其适用范围、建立合理有效的起诉裁量制约机制的方式,扩大对轻罪适用不起诉的空间和范围。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一条文确立了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存疑不起诉"制度.近年来,随着存疑不起诉适用的逐渐增多,[1]该制度本身的一些不完善之处,以及对该制度的模糊认识日益暴露出来,小则影响了对具体案件的判断,大则影响了对这项制度的把握,进而导致在法律适用上的不规范和混乱.  相似文献   

6.
郑新骏 《法制与社会》2011,(21):134-135
提要1996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确立了“存疑不起诉”制度,体现了立法者在解决存疑案件时的考量。但是,该条规定文字表述简单且存有争议,以至于实践中的做法不一,背离了“存疑不起诉”的初衷。因此,本文认为有必要对该法条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进行梳理,从法律规定的条件、效力等方面重新审视我国的“存疑不起诉”制度。  相似文献   

7.
不起诉裁量权是指在案件具备法定起诉条件时,检察官依法享有的根据自己的认识和判断选择起诉或不起诉的权力。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裁量范围有限,基于我国实际情况,结合外国经验,应对我国不起诉裁量制度作出较大的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8.
不起诉裁量权是指在案件具备法定起诉条件时,检察官依法享有的根据自己的认识和判断选择起诉或不起诉的权力。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裁量范围有限,基于我国实际情况,结合外国经验,应对我国不起诉裁量制度作出较大的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9.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起源于德国和日本,又称"暂缓起诉"、"起诉犹豫"、"延缓起诉"。2012年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增设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这符合我国目前的国情和司法实践,也符合国际刑事政策发展的大趋势。在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指,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  相似文献   

10.
《国家赔偿法》是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1997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新增加了存疑不起诉制度,由于《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过于原则,司法实践中对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规定作出的存疑不起诉决定,如果被不起诉人系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是否属于国家赔偿的  相似文献   

11.
在现代刑事诉讼中,不起诉制度作为非刑罚化的一种处理方式,是公诉机关即检察机关发挥起诉程序政策功能的重要途径。尽管我国在1996年修改《刑事诉讼法》时确立了不起诉制度,但是为了防止不起诉制度被滥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对不起诉制度进行了比较严格的限制,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时又对不起诉制度进行了完善。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腐败犯罪案件的不起诉率明显偏低。为了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确保检察机关能够集中精力打击比较严重的腐败犯罪,从根本上解决不起诉适用率偏低的问题,我国亟待扩大不起诉制度在腐败案件中的运用。  相似文献   

12.
张羽 《犯罪研究》2009,(2):76-78,80
1996年修改《刑事诉讼法》时,在废止免于起诉制度的基础上,确立了由检察机关裁量决定的相对不起诉制度。《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其实是法律赋予检察官的一项自由裁量权,就法律功能而言,一方面,它是在审查起诉阶段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通过结束诉讼程序的方式恢复其受到追诉之前的身份,  相似文献   

13.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9条规定:"检察院对于犯罪情  相似文献   

14.
引言 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又称存疑不起诉)制度,并不存在附条件不起诉这一制度,但我国学者从上世纪80年代末便开始关注这一制度。在探索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期间,理论界和实务界也曾将该制度称为暂缓起诉、缓予起诉等。随着研究的深入学者们认为"这种不起诉制度与日本刑事诉讼中的缓期起诉或者起诉犹豫近似,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271条至273条专门规定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但还存在适用案件范围过窄、适用程序条件不明确、考察机制不合理的缺陷。在司法实践中,社会调查报告制度、考察帮教机制、刑事和解制度、监督制约机制对于充分发挥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功能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6.
浅谈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我国的司法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帅 《法制与社会》2011,(23):113-114
我国的不起诉制度主要包括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并未纳入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但随着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不断发展变革,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缺乏已经成为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所面临的一个瓶颈。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司法适用也成为解决严峻的犯罪形势与司法资源不足矛盾的关键之一。  相似文献   

17.
1996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对原刑诉法中的不起诉制度作了重大修正,其中规定了检察机关相对不起诉权。相对不起诉权是指《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即“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何认识检察机关的相对不起诉权,从理论和实务上把握相对不起诉制度的司法适用、法律救济、司法改革和立法构建,是摆在诉讼法学理论研究工作者和司法实务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拟就上述问题,阐述个人粗浅见解。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不起诉制度存在着诸多缺陷,如法定不起诉范围规定不全面,酌定不起诉适用空间狭窄,不起诉救济制度多为事后救济等,暂缓起诉制度司法实践先行,缺乏法律依据等,因而,必须改革完善不起诉制度,使不起诉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具体来说就是要完善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的适用范围,改革和完善不起诉的制约救济机制,增设暂缓起诉制度。  相似文献   

19.
我国1996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三种不起诉制度。我国作为以起诉法定主义原则为主,兼采起诉便宜主义原则的国家,法定不起诉规则在刑事诉讼制度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本文从法定不起诉规则的法条设置着手,对我国法定不起诉理论和实践的现状进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展开研究,寻找改进的思路。  相似文献   

20.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首次在刑诉法中确立了"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并在第271条对未成年人的附条件不起诉做出了规定,表明了我国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正式确立。但对于附条件不起诉规定不够完善、具体,导致在实践中存在实际操作案例少,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要贯彻落实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必须加强监督机制,建立完备的司法救济措施。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