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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律师风险代理制度立法及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律师界纷纷推出风险代理的业务。所谓“风险代理”是指当事人不必事先支付律师服务费用,待代理事务成功后,当事人从所得财物或利益中提取协议所规定的比例支付酬金,如果败诉则无需支付。律师的这种收费方式在国外称胜诉酬金(ContingentFee)或附条件收费。我国1996年颁布的《律师法》中没有关于律师收费的规定,1997年国家计委和司法部联合颁布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也无涉及胜诉酬金及风险代理机制的条款规定。从我国目前律师收费的实践来看,胜诉酬金制度或曰风险代理制度的实行已相当普遍,由于胜诉酬金制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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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收费制度既涉及律师业的发展又涉及到当事人权益的维护。现行的律师收费制度存在以下问题:律师诉讼收费与当事人诉讼成本不对称、律师收费由政府规制缺乏合理性、由政府确定律师收费标准缺乏科学性、律师收费方式规定不完备、律师收费保障规定不周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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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国律师收费制度的概况1.律师收费的类型律师作为一种职业,在西方国家已有很长的历史了。律师从业要收法律服务费是中国律师职业准则都给予肯定的事实。现代各国律师业已形成了相当宠大的法律服务市场,这个市场就决定律师收费制度必须有系统性、指导性和法制性。美国律师收费制度是建立在“律师职业道德准则”基础之上。其律师费的类型主要有:A.定价收费,例如起草一份公司成立的文件,每份收1000美元等;B,计时收费,即是以小时为计算单位来收费,一般通行每小时75美元至500美元;C.按比例收费,即是按其为当事人取得的财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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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认为,律师风险代理是指当事人不必事先支付律师服务费用,待代理事务成功后,当事人从所得财物或利益中提取协议所规定的比例支付酬金;如果败诉则无须支付。这种律师收费方法,在国外又叫胜诉酬金或成功酬金。近年来,源于国外的胜诉酬金制度在我国法律服务市场上出现,并悄然流行起来。但由于我国《律师法》和《律师收费暂行办法》对这种风险代理的收费方式均无明文规定,2004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的规定也很笼统,因此风险代理的律师实践仍然处于一种无序和混乱的状态。理论界对此的看法莫衷一是。笔者认为,律师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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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律师收费制度,是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律师制度改革,推进律师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律师收费制度改革工作,把完善律师收费制度列入了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工作部署。在中央领导同志的直接关怀和中央政法委的具体指导下,经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司法部的共同努力,《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已经批准发布了。我就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贯彻执行《办法》,做好完善律师收费制度的工作讲三点意见。一、全面把握律师收费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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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律协公布了《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争议调解规则(送审稿)》(以下简称《调解规则(送审稿)》),该规则出于“尽量避免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律师之间矛盾激化,更加有利地给予双方当事人利益上的维护”的目的,为了“充分发挥律师协会调处律师收费争议作用”,“确立了‘预防和调解’为解决律师服务收费争议的主要方式”。在律师服务收费争议问题非常突出的今天,出台收费争议调解规则对于缓解律师因为收费问题被投诉或被起诉、帮助当事人方便低廉地获得收费问题上的救济具有相当的积极意义。本文拟对律师收费争议调解制度的积极意义以及《调解规则(送审稿)》可完善的地方进行初步的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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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收费制度是一国律师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影响律师制度发展与完善的重要因素。自从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律师收费制度经历了一个变迁过程,这种变迁是我国政治经济发展在不同时期的客观反映,并实实在在地影响着我国律师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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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律师事业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由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加上物价上涨等因素的影响,致使1990年司法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发布的《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律师业务收费标准》已不适应我国社会发展以及律师事业发展的需要。此外,单一的和不合理的收费办法,偏低的收费标准,不利于律师事务所的生存和发展,既影响了律师业务的开展,也挫伤了律师的积极性,这也是造成当前少数律师乱收费、多收费、高收费和收费不合理等等问题发生的一个重要的客观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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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社会公众的眼中一直是高收入群体,随之而来的律师收费问题也就成为引起人们争议的焦点。判断律师究竟该怎样收费才算合理,及时恰当地解决律师收费纠纷就应当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纠纷解决机制。据统计,某市司法行政机关2005年收到的投诉共236件,其中投诉律师违规收费的26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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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市场主体间的经济纠纷也不断增多,律师在解决纠纷中所起的作用也越来越大。那么,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如何才能更好地对经济案件进行操作呢?打官司,犹如作战,欲决胜千里之外,须运筹帷幄之中。为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在打官司之前,就一定要精心策划,不打无准备之仗。下面,结合笔者近年来办理的一些经济案件具体谈几点体会。一、选好案件当事人是成功的基础。众所周知,打官司时要告那些与自己有直接纠纷关系的人,这正好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精神:原告与被告之间必须存在直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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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的律师收费制度马宏俊律师的收费制度,是一个国家律师制度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律师事务所不是国家机构,其人员的生存完全依赖于业务收费,而且律师是以自身的法律知识和技能来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的,理应获得应有的报酬。那么,律师的业务收费究竟以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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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把律师收费作为一种"规费",由政府定价,不考虑市场因素.我国律师改革从1993年开始,改革以后,这种收费方式与实际情况就相差太远了.1997年,国家计委、司法部下发通知,废止1991年颁布的"律师收费规定",但新标准没有一并出台.2000年,考虑到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律师业的发展状况差异较大,制定全国统一标准很难,所以要求暂由各地自行制定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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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律师收费,近来人们议论很多。在律师界人们普遍认为应该提高。就佛山市来说,一般的刑事案件收费约在二三千元左右,经济案件则按国家规定收费。在实践中我们感到,各地律师收费不能一刀切,应当允许协商收费。实际上现在许多案件的收费都是协商前定。当事人来找律师,并不是你说多少,他就给多少,经常是在比较多家律师事务所后,才决定请谁来做。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律师竞争很激烈,收费标准应该有一个下限,主要是防止同行业不正当竞争。对于收费的上限是否作规定?一种意见认为,不作规定为好,律师与当事人双方“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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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律师收费制度是1989年司法部颁布的《律师收费暂行办法》,去年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为防止国家机关乱收费,在《广西日报》上重新颁布了司法系统收费统一规定,其中有司法部的律师收费标准。且不说1989年至今,工资、物价水平已大不一样,’许多案件目前看来收费明显偏低;单就律师收费与法院收费相提并论,以法定的形式规定“国家定价”,这样的收费办法,一是与律师服务的性质不相一致。律师事务所不是国家机关,而是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单位。特别是合作制、合股制、股份制律师事务所,以及大量的已实行自收自支的国办所,其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