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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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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宪法宣誓制度作为世界普遍确认的宪政制度,具有丰富的域外经验和中国实践。宪法宣誓制度的中国构建的理论基础在于宪法授权理论和人民主权理论,实践基础在于尊重宪法的需要和坚持依宪治国。宪法宣誓制度兼具仪式化和法律化双重功能。当务之急是要精心设计、规范构建出中国特色的宪法宣誓制度。  相似文献   

2.
宪法宣誓制度是世界上大多数成文宪法国家普遍建立的一项制度。我国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决定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规定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该制度的建立,无论是对于我国制度建设、法治教育,还是宣誓主体自身都具有广泛而深刻的意义,更加有利于树立宪法权威,有利于法治教育的深入开展,有利于对国家权力的约束和监督等等。因此,借鉴国外宪法宣誓制度的有益经验进一步构建与完善我国的宪法宣誓制度已经成为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  相似文献   

3.
当今世界,多数民主国家规定公职人员就职必须向宪法宣誓,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顺应时代要求,提出我国要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的任务.文章通过剖析宪法宣誓制度的框架与含义,具体考察国外公职人员宣誓制度发展的成功经验,在总结我国实务中宪法宣誓实践发展的基础上,提出“宪法+单行法”的宪法宣誓制度立法模式以及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国情的宪法宣誓制度构想.  相似文献   

4.
国家公职人员向宪法宣誓是一项落实依宪执政、依宪治国的重要举措。向宪法宣誓,是法治国家惯例,彰显宪法权威,是彰显权为民所谋,彰显公职人员政治承诺。向宪法宣誓,可以强化国家公职人员、公民对宪法的认识,在全体公职人员中树立对宪法的信仰,在全社会中树立宪法的权威,使宪法真正成为依法治国的有力保障。  相似文献   

5.
从宪法宣誓制度的法理程序和宣誓内容的政治意义来讲,宪法宣誓制度有效培育了国家公职人员对宪法、党和公民的政治忠诚和政治认同。从宪法宣誓制度的外在价值和边际效应来看,国家公职人员依宪执政及对宪法的忠诚、信仰和行政实践将形成良好的示范和榜样效应,这种效应可以传递和扩展至全体公民之中,以此塑造公民对国家公职人员、宪法、党和国家的政治认同。而政党在宪法宣誓制度的建立、实施过程中处于政治领导的中心地位,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带领党员干部遵守宪法,发挥着主动促进、引领和构建公民对国家认同的重要作用。在民主与法治已成为我国政治发展的重要目标追求之际,宪法宣誓制度是实现依宪之治关键的一步,这对于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法治中国和国家认同的构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中国梦的实现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6.
宪法程序价值是与宪法规范的特点密切相联并反映宪法内在价值的主体在实施宪法程序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满足主体需要的特性 ,它是解决程序价值冲突的价值 ,主要表现为程序的理性、正义与尊严、秩序与自由以及效率与公正等价值。宪法程序价值实现是一个层次性的主动实施宪法程序规范的过程  相似文献   

7.
我国的法治形式不尽如人意,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在法治建设过程中还没有实现宪法主治这种社会有序化的权威模式。宪法主治一种以宪法权威为基础,以与宪法权威相适应的宪政制度为基本依据,以一定组织结构为物质力量,以人民主权为价值目标的社会秩序主导模式。它具有结构性、复杂性的系统性与动态性的特征。  相似文献   

8.
探寻宪法宣誓的实质,应从契约、制度和法律三个层面剖析.建立和完善宪法宣誓制度,必须首先确定该制度的具体载体,并重点思考宪法宣誓的组织者、宣誓制度的设计要素、誓言监督及责任追究机制等问题.  相似文献   

9.
违宪责任追究是保障宪法实施的重要制度。我国宪法规定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同行使宪法监督的权力,确立了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体制。由于违宪责任追究体制不合理、违宪责任认定标准不明确、违宪责任追究对象不完整、违宪责任承担形式不健全、违宪责任追究程序不完善,现行宪法规定的违宪责任追究制度长期处于虚置状态,导致违宪责任在我国不被追究。要保障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就必须构建有效的违宪责任追究制度,包括建立复合型的违宪责任追究体制,明确违宪责任认定标准,拓宽违宪责任追究范围,健全违宪责任承担形式,完善违宪责任追究程序。  相似文献   

10.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因此,宪法的贯彻实施尤为重要。为了保证宪法得到全面而正确的实施,就必须加强对宪法实施的监督。我国目前的宪法监督机制,虽然实行已久但还是存在着一些明显的缺陷和问题,不利于我国公民宪法权利的保障和宪法的顺利实施,所以在相关理论和具体制度方面提出建议以对我国的宪法实施监督机制进行健全、完善。  相似文献   

11.
宪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规范与事实之间的张力关系,本质上是事实性与有效性之间矛盾运动的过程。根据事实性与有效性之间内在的相互关系,可以把宪法变化分成宪法革命、宪法修改和宪法变迁三种形态,三种变化形态内在规定性和相互关系与宪法的稳定性、权威性和适应性存在着现实和直接的关系。宪法变化形态理论对于实证领域宪法实施的制度创新及宪法价值的实现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2.
宪法权威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宪法的正当性、现实性、救济性、稳定性和神圣性 ,构成了宪法权威的主要内容。树立真正的权威 ,要从制度形态的宪法权威到达现实形态的宪法权威 ,更须有赖于主体的宪法意识 ,要在主体心目中树立起权威的理念。  相似文献   

13.
目前我国宪法监督之所以难以有效实施,与我国缺乏对于宪法观念的培育,宪法本身的制度设计存在缺陷而导致其无法有效适用有关,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加强宪法观念的培育.对宪法规范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4.
宪法最高权威性不仅体现在形式上,更重要的应体现在实质上。然而我国的宪法权威却是缺失的。缺乏市场经济的支撑,宪法权威失去了经济基础的保障;政党制度可操作性的空白与发达民主政治的缺乏,使宪法权威失去了政治层面的维护;思想上宪法意识和宪法信仰的薄弱,无力支撑宪法权威;在法律层面上,违宪审查制、司法实践中的回避更进一步将宪法权威与人们生活之间的距离拉远,缺失也就成为情理之中的事情。  相似文献   

15.
一、我国为什么要对宪法进行修改?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与其他法律相比,宪法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相对的稳定性。如果宪法不稳定,不仅会破坏宪法的权威和尊严,而且不利于国家与社会的稳定。保持宪法稳定,并不是说宪法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客观情况的变化,宪法本身也需要向前发展,必要时也要对其进行修改。修改宪法是一个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需要按照特别的程序来进行,比修改其他法律更加严格、更加慎重。中国宪法是1954年9月由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制定的,在1975年、1978年和1982年进行过三次全面的修改,在1979年和1980年还分别对…  相似文献   

16.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在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宪法权威存在于三个层面:法律文本上的权威和公民意识中的权威和社会实践中的权威。我国存在着宪法权威缺失的情况。建构宪法的权威,同样需要从法律制度、思想观念、社会实践三个方面作出努力。  相似文献   

17.
宪法学界关于宪法实施的内涵众说纷纭,与宪法实施相关的概念很多且相互关系混乱,影响了宪法学的研究,有必要根据宪法文本加以厘清。宪法遵守和宪法执行是我国宪法实施的主要方式,宪法遵守侧重不违宪,宪法执行强调运用宪法来处理具体事情,宪法解释、宪法修改、依宪立法、依宪解释都是宪法执行的形式并各具特色,宪法监督是一种负责违宪审查的特殊的宪法实施方式。  相似文献   

18.
宪法解释对于宪法研究和宪政建设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当前的宪法解释研究,应从理论体系的研究转向制度层面的实施,在尊重宪法文本权威的前提下,在维护现有宪政体制稳定性的基础上,运用宪法解释的方法来推动中国的宪法研究和宪政建设。  相似文献   

19.
在贯彻宪法实施过程中 ,笔者认为应从遵守宪法成为全社会的意识、完善宪法监督机制、加强宪法直接适用三个方面来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权威。  相似文献   

20.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宪治国必须树立宪法最高权威,形成宪法至上原则。必须从观念上、制度上、实际操作上确保宪法得到有效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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