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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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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蓉 《天津律师》2004,(6):54-55
域名纠纷是指因互联网络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而引发的争议。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计算机网络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网络上进行电子商务活动,拥有企业自己的域名十分重要。由于域名在网络中起到了类似商标的作用,能够为企业带来利益,因此域名纠纷也就随之诞生了。在现实中,域名与知识产权间的争议最为普遍。本文主要对此种争议的解决进行简单介绍。  相似文献   

2.
李虎 《仲裁与法律》2002,(6):135-143
本文旨在介绍和探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其英文缩写为CIETAC)网上争议解决的实践——互联网络域名争议解决机制。为此,文章首先考察了网上争议解决机制的性质,接着对贸仲有关网上争议解决的实践——贸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及其主要业务进行较为详细的介绍,并对贸仲域名争议解决机制的特征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基于此,文章进一步认为,贸仲有关域名争议解决的实践已经为其他网络知识产权纠纷的仲裁确立了可予借鉴的模式。  相似文献   

3.
随着电子商务和互联网的发展,作为互联网的标识的域名被赋予了越来越多的商业内涵,域名争议也越来越多。互联网的特性导致传统的纠纷解决方式在解决域名争议中存在着较大的缺陷,UDRP域名争议解决机制则是一次较为成功的探索。  相似文献   

4.
域名注册与在先商标的争议,司法实践先于法律,司法判例尽管并不一致,但均对驰名商标以特别保护,其保护均体现出商标法上保护的痕迹。但并非所有的商标都享有同等的保护,原因在于商标侵权理论的“误认”标准。《商标法》天然适用于域名侵权争议的本质———商业领域扩展的必然结果。《商标法》调整域名侵权争议的范围是有限的。  相似文献   

5.
一、概况●新修订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以下简称《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已经于2006年3月17日起施行并主要作了如下修订:(一)限定了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受理域名争议的范围,明确“所争议域名注册期限满两年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不予受理”;(二)限定了“恶意”认定的范围,“出售域名”不再被一概被认定为“恶意”,明确只有在“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向作为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时,才能被认定为“恶意”;(三)明确了何种情况下域名持有者对域名享有合法…  相似文献   

6.
域名是互联网络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的字符标识。作为一种稀缺和有限的资源,在电了商务日益发展的今天,域名与受法律保护的权益(如商标等)之间的争议己经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为解决这一问题,因特网  相似文献   

7.
域名,从技术角度讲指在Internet上用于解决IP地址对应问题的一种方法.域名抢注一般指将他人的商标、商号等注册为自己域名的行为.近年来,域名系统的组织、管理和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一直是全球范围内人们激烈争论的焦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于1999年儿月29日接受国际互联网络名址分配公司ICANN指定,成为第一个"域名纠纷处理服务提供者",在互联网域名争议的解决中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从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解决域名争议的主要法律依据<统一域名争议解决规则>(UDRP)人手,综合大量WIPO仲裁实例,运用案例分析、图表分析、比较等研究方法,对WIPO域名仲裁中法律适用的一些基本规律进行归纳和提炼,并创造性地提出WTPO域名仲裁实体法适用中的"准先例法"理论.  相似文献   

8.
域名权探析     
域名是互联网诞生以后才出现的新名词,它本是一个纯粹的技术概念却在电子商务的发展中被逐渐的商业化。域名越来越广泛地成为网上经济活动的一种商业标示符号。由于现行法律没有明确域名的法律地位,所以域名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往往很难受到保护,我国应完善立法,明确域名的知识产权地位。  相似文献   

9.
问:中文域名争议如何解决?CIETAC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可受理哪些中文域名争议? 答: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下称CNNIC)于2000年11月推出了中文域名注册业务.同时,为了妥善解决中文域名注册人(域名持有人)与第三方(注册服务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之间因中文域名的注册与使用所产生的域名争议,维护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CN NI C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参考国际社会有关域名争议解决的做法及相应规则,制定了<中文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试行)>(下称<解决办法>,已于2000年12月1日起生效实施.),并授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下称"CIETAC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作为中文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同时,由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制定相应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域名争议解决程序规则>(下称<程序规则>,已于2001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按照<程序规则>和<解决办法>的规定,采取专家组负责制解决相关域名争议,从而建立了中国中文域名争议解决机制.因此,有关中文域名争议可通过CIETAC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域名争议解决机制求得解决.  相似文献   

10.
反向域名侵夺(reverse domain name hijacking),在ICANN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中,有了明确的定义。这就是“投诉者恶意运用《统一域名争议解决办法》意图获得域名持有者的域名”。我国的《中文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也有类似的规定。即商标权人恶意利用中文域名争议解决程序意在剥夺正当的域名持有人所持有的域名。但是,在看待反向域名侵夺的具体类型和作用的时候,却存在差异。在ICANN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中,它只是作为域名持有者举证说明他本身对该域名拥有合法的权利的证据之一,不构成专家组对之直接予以支持的理由。并且,假如专家组认为构成了反向域名侵夺,它应在裁决书中写明。而且ICANN并未具体列举反向域名侵夺的类型。而我国的《中文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则有与之不同的规定。  相似文献   

11.
2月14日.我国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06年3月17日起施行。与原争议解决办法相比,新《办法》修订案重点关注注册人权益保障问题,着重突出三点重大变化:一、限定了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受理域名争议的范围.明确“所争议域名注册期限满两年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不予受理”:二、限定了“恶意”认定的范围。“出售域名”不再被一概认定为“恶意”明确只有在“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向作为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时,才能被认定为“恶意”;三、明确了何种情况下域名持有者对域名享有合法权益,“被投诉人在接到争议解决机构送达的投诉书之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其对该域名享有合法权益:(一)被投诉人在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已善意地使用该域名或与该域名相对应的名称;(二)被投诉人虽未获得商品商标或有关服务商标.但所持有的域名已经获得一定的知名度;(三)被投诉人合理地使用或非商业性地合法使用该域名。不存在为获取商业利益而误导消费者的意图。”  相似文献   

12.
宋波 《仲裁与法律》2002,(4):140-150
在强调快速便捷与意思自治的网络环境中,通过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指定与授权的争议解决机构对域名争议进行裁决的行政解决程序,是解决域名争议的一种新型非诉讼解决争议方式。本文通过比较研究海峡两岸域名争议行政程序解决机制的不同法律特点,为完善我国现有域名争议解决机制提供了初步设想。  相似文献   

13.
域名与商标的冲突及解决机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域名又称网址,是一个主体通过计算机在因特网上登录的地址。域名设定的最初目的是为了识别主机,使人们在浩如烟海的网络世界中惟一地确认并访问所需的任何一台计算机。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计算机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兴起,互联网已成为集通讯、贸易、商务等一系列功能于一身的巨大的信息资源库。而要充分有效地利用这个信息资源库,就必须首先拥有自己的域名。域名是企业在互联网上的识别标志。人们只有通过域名才能找到企业的主页和网站,也只有通过域名才能在网上分布或接收经营信息和各种广告,从事各种电子交易等贸易活动。因此,域名已不仅仅…  相似文献   

14.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推出域名管理新规则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朱榄叶  邓炯 《知识产权》2000,10(1):45-48
域名(Domain Name)是一种为了便利用户记忆,实现对联网计算机进行简便定位的技术目的而存在的互联网络地址的表现形式。然而在电子商务时代中,伴随着网上商事活动的逐步兴起与活跃,域名所具有的原始技术意义被日渐淡化,代之而被凸显的则是其背后所蕴涵的商业识别意义。正因于此,存在于网络虚拟空间中的域名与知识产权保护下的传统商业识别标记体系(包括商号、商标、地理标记、产品及服务种类名称等)形成了正面冲突。而日益猖獗的域名滥用和抢注行为则使得有关方面意识到必须采取相应有效措施,以维护国际社会对尚处于襁褓期的电子商务活动的信心,增强消费者在网上从事商业及消费活动时的安全感,并保护网络用户不受名不符实的网络域名的误导乃至欺诈。  相似文献   

15.
域名争议解决机制产生的缘起于打击恶意抢注域名的行为,恶意抢注名人的姓名也在其列,但是由于姓名权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使得姓名权不论是在还是在uDRP规则下还是在cNDRP规则下的适用都是一个难点。剖析姓名权在UDRP以及CNDRP中的适用规则,并进行一个横向的比较,必将对我国域名争议解决实践提供一个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16.
王京 《中国司法》2001,(3):39-40
2000年11月1日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管理中心)正式发布了《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中文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争议解决办法”)两部关于网站域名的《办法》。其涉及到国内中文域名的管理,对1997年颁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英文)注册暂行管理办法》及其细则的规定有不少的突破。公证工作近年来已开展这方面的业务,对这两部《办法》中体现出的互联网立法的动态,我们应予以必要的关注。总体来说,两个《办法》的内容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一、注册申请人必须…  相似文献   

17.
《仲裁与法律》2002,(5):1-1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相继自2001年1月1日和2002年1月1日接受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授权正式受理中文域名争议和通用网址争议后,又于今年9月2日接受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授权,负责解决.CN域名争议(原中文域名争议也同时适用新的《解决办法》和《程序规则》)。  相似文献   

18.
《电子知识产权》2003,(4):14-18
第一章总则与定义 第一条为了保证域名争议解决程序的公正性、方便性及快捷性,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以下简称《解决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程序规则。 第二条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而进行的域名争议解决程序受本规则及域名争议解决  相似文献   

19.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第一条为了解决互联网络域名争议,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因互联网络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而引发的争议。所争议域名应当限  相似文献   

20.
汪涌 《知识产权》2009,19(6):27-31
打击域名恶意抢注行为,保护商业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是《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UDRP)的宗旨,同时《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也确立了代理商对系争域名的权益。从被投诉的代理商对系争域名权益的性质和构成要件等两方面对代理商的权益进行了探讨,并基于对域名特性的理解,指出了我国域名争议仲裁实践中的一些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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