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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006年11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防止利用金融机构进行洗钱活动,规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下列金融机构:  相似文献   

2.
第一条 为监测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规范外汇资金交易报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境内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报告大额和可疑外汇交易情况。  相似文献   

3.
时讯速递     
1月13日至15日,中国人民银行在三天内连续公布《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这三个规定和管理办法促进了我国外汇领域反洗钱法律规定的完善,促进了金融领域反洗钱框架的建立,初步  相似文献   

4.
《商务与法律》2006,(5):39-39
作为反洗钱的主要阵地,金融机构担负的责任可渭重大。继《反洗钱法》近日颁布后,央行2006年11月14日公布了修订后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并将分别于2007年1月1日和3月1日起实施。《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是央行2003年颁布的金融机构反洗钱主要依据。新的规章对人民币和外汇大额和可疑资金合并一处,不再单独制定管理办法。新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强调了金融机构对客户的身份识别制度。不仅要求对建立业务关系或者力、理规定金额以上的一次性金融业务的客户身份进行识别,还要了解客户的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发现异常迹象或者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有疑问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身份,此外,还要保证与其有代理关系或者类似业务关系的境外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对于金融机构的处罚,新规定要更加严格。  相似文献   

5.
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第一条 为监测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规范外汇资金交易报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6.
[公布机关][文(令)号]国食药监市[2005]480号[公布日期]2005·9·29[类别]行政法·食品药品管理[施行日期]2005·12·1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互联网药品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提供药品(包括医疗器械、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交易服务的电子商务活动。第三条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包括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  相似文献   

7.
解读一:反洗钱义务主体涵盖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法将特定非金融机构列入反洗钱义务主体范围。按照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和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第3、35条)解读二:临时冻结资金不得超过48小时金融机构按照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临时冻结资金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第26条)解读三:明确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引入了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要求…  相似文献   

8.
资讯     
《法人》2006,(12)
反洗钱系列法规出台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于2006年11月6日通过了两则反洗钱法配套规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相似文献   

9.
[公布机关]国务院[文(令)号]第478号令[公布日期]2006.11.11[类别]经济法·金融管理[施行日期]2006.12.11[同时废止法规]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和完善对外资银行的监督管理,促进银行业的稳健运行,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外资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下列机构:(一)1家外国银行单独出资或者1家外国银行与其他外国金融机构共同出资设立的外商独资银行;(二)外国金融机构与中国的公司、企业共同出资设立…  相似文献   

10.
[公布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令)号]〔2006〕第6号令[公布日期]2006.11.24[类别]经济法.金融管理[施行日期]2006.12.11[同时废止法规]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条例》所称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所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是指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第二章设立与登记第三条…  相似文献   

11.
2007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将特定非金融机构列入反洗钱义务主体范围。按照《反洗钱法》第3条的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和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作为现代社会资金融通的主渠道,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系统是洗钱的易发、高危领域。但金融机构并不是洗钱的惟一渠道,  相似文献   

12.
[公布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7·7·3[施行日期]2007·8·6[文(令)号]〔2007〕第3号令[类别]经济法·金融管理[同时废止法规]1990年《同业拆借管理试行办法》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发展货币市场、规范同业拆借交易、防范同业拆借风险、维护同业拆借各方当  相似文献   

13.
[公布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06.2.15 [施行日期]2007.1.1 [文(令)号]第33号令 [类别]经济法·财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相似文献   

14.
[公布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文(令)号]第13号令[公布日期]2007·7·12[类别]社会法·劳动安全[施行日期]2007·7·12第一条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正确适用事故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  相似文献   

15.
何萍 《犯罪研究》2003,(1):66-71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2002年9月召开的我国银行业首次反洗钱专门会议上提到中国人民银行将制定和颁布《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报告暂行规定)》等与反洗钱工作相关的法规,以完善我国银行业反洗钱法规体系,防止犯罪分子利用金融机构从事洗钱活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本文就2001年欧盟对1991年欧共体预防洗钱指令的修正案(以下简称为欧盟预防洗钱新指令)的出台背景、主要变化以及积极意义进行介绍和评论,期望对我国的反洗钱立法提供一种参考和借鉴的作用。  相似文献   

16.
[公布机关]国务院[文(令)号]第493号令[公布日期]2007·4·9[类别]社会法·劳动保护[施行日期]2007·6·1[同时废止法规]1989年《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等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  相似文献   

17.
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是我国反洗钱三大制度之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从该制度这几年执行的情况来看,它确实在反洗钱工作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其成本高昂、对客户隐私保护不足的问题也暴露出来,本文就这两个问题作了阐述,并提出了自己的一点对策。  相似文献   

18.
对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的一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是我国反洗钱三大制度之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从该制度这几年执行的情况来看,它确实在反洗钱工作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其成本高昂、对客户隐私保护不足的问题也暴露出来,本文就这两个问题作了阐述,并提出了自己的一点对策。  相似文献   

19.
[文(令)号]〔2006〕第17号令[公布日期]2006·10·12[类别]经济法·商务[施行日期]2006·11·15第一条为规范零售商与供应商的交易行为,维护公平交易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零售商与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的相关交易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  相似文献   

20.
[公布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令)号]第36号令[公布日期]2006.10.26[类别]行政法·环境保护[施行日期]2006.12.1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提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以及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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