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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2年第一次全国性、大规模的铁路春运价格听证以来,价格听证会如雨后春笋,数量越来越多,频率越来越高。但听证之后,价格往往是上涨,这似乎成了一种“潜规则”。价格听证会也由此变了味儿,由过去的“该不该涨价”变成了“不是不该涨价”,而是该涨多少。听证的制度“盲区”“有线电视又要涨价了!”2005年6月初,北京有限电视惟一的运营商(即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透露,北京数字电视付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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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27日,全国人大举行立法听证会,讨论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中有关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问题。10月27日,广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通过,修正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个人的工薪所得减除费用的标准由草案中的1500元调整为1600元,这100元的调整意味着,通过听证会,民意倾向对个人所得税法修订产生了实质性影响,这也为我国最高级别立法机关举行的首次立法听证会画上了圆满的句号。2000年《立法法》颁布,首次将听证会引入我国的立法程序,但是,由于《立法法》对立法听证制度只是做了一个原则性的规定,于是在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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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河北邯郸的天然气开始涨价,其中,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每立方上涨了0.2元。邯郸市物价局介绍,此次天然气涨价以市政府文件为依据。至于天然气涨价为何未经过听证,物价部门称,他们在两年多前已召开听证会。(4月5日《南方都市报》)无独有偶。类似的解释,同样的涨价。4月1日起,长春天然气价格上涨,每立方米价格由2元上调到2.8元,煤气价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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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决策听证制度立法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2001年对于中国老百姓来说可谓是“听证年”,年内全国各地各行各业举行了数百场听证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如首次针对春运价格的“2002年广东省春运公路客运价格听证会”、其后国家计委主持召开的“部分旅客列车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方案听证会”等,反映强烈,人们的目光再次聚焦到“听证”这个闪亮的字眼上。今年铁路春运价格的调整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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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规定了环境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了“专项规划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听证”和“建设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听证会”两类制度。另外,在我国还有环境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公众听证会并非上述意义上的“听证”,而是类似于英国“非法定听证”的一类新型听证。现阶段立法应规定,该类听证可以参照适用《暂行办法》,予以必要的立法规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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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制度,这一起源于英美,由西方民主政治衍生出来的“舶来品”,在我国从1993年的听证雏形。到1996年听证制度的确立,再到1998年被引入行政决策领域,2003年进入我国立法领域,听证会已经走过了十几个春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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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听证制度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聂树斌申诉案听证会的召开对于解决我国申诉立案难、审查行政化等问题有启发性意义.构建中国式刑事申诉听证制度,应当明确听证会原则、特征与规则等基本问题;各方通过辩论、交叉询问等方式充分陈述己方意见是听证会的必然要求,“背靠背”听证方式应当慎行;听证会的启动及主持一般由法院负责,但不排除特殊情形下“独立第三方”的参与;听证人员的选任应当有充分的代表性,拓宽公民参与听证的渠道;还应当健全与之相关的配套制度,如立案登记制度、民意表达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律师代理与法律援助制度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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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民日报》消息,在不久前召开的“上海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上,有关方面提出在整治与社会治安相关的娱乐服务行业时,将探索实施“听证”新规——包括发廊、洗脚屋、棋牌室在内的娱乐服务场所,今后将不能在社区随意开办,开办之前必须听取居民的意见。听证会制度确实有助于提高法律和政策制度的透明度、科学性和体现民意的广泛性,可以极大地降低法律和政策实行过程中的阻力。但我们在为听证会越来越贴近百姓生活而高兴的同时,又不得不担忧听证的另一种倾向,既听证泛化。所谓听证泛化,就是不该听证的有关部门却不惜人力物力地组织代表听证。就拿上海市探索实施娱乐、服务行业“听证”新规来说,一个社区开办多少娱乐服务场所,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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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琳俊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7,10(4):13-19
我国目前的立法听证会基本上是立法机构主导的选择过程,听证程序规则的简陋、粗疏无疑是一个基本缺陷。在制度建设方面,我国听证程序的瑕疵及其缘由主要在于立法听证的法律依据存在较大的模糊性;听证会的公开性、透明度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听证结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我国立法听证的发展应在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地实现其民主性功能定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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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对哪些“官司”要收费、按照什么标准收费、什么时候收费、用什么方式收费以及对收取的费用如何进行管理?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作者系资深法官,他结合长期的审判实践,在对建国以来有关法院诉讼收费制度的历史沿革进行全面回顾的基础上,对诉讼收费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了深入的评析,阐述了制定、改革诉讼收费制度中应当坚持合法、合理、透明、规范原则,主张对于申请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案件应当免收“申请执行的案件受理费”;法官的“差旅费”不应由当事人承担;“其他诉讼费用”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的收取必须公开透明;制定和调整收费范围和标准应当采取类似于行政听证程序的做法,杜绝暗箱操作;案件审理或者执行终结后,法院对预收的费用应当直接与当事人结算,不能为了自己方便或“旱涝保收”而将其推给当事人之间去“多退少补”,等等。据悉,作者的文章在去年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上只获得了“三等奖”。按照法院惯例,学术讨论会的论文集只收录一、二等奖的成果,因此,作者的成果除了一纸“获奖证书”外,实际上一直没有“问世”。听说本刊就此焦点问题要组织专题讨论,作者谦虚地将其大作传真给本刊“斧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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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梦培,听证会前的一封公开信“按照本次听证会宣传方案的统一安排,会前请不要将听证会材料内容向新闻媒体透露,也不要接受记者采访。”4月6日,作为即将参与听证会的代表,国务院参事、北京市人大代表沈梦培,接到北京市发改委下发的出租车听证会材料,并被要求“不要告诉媒体”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