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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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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324号)的要求,中央财政从2007年开始对财政困难地区廉租住房保障给予专项补助,大部分地区能够严格按照规定分配、管理和使用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以下简称中央补助资金),对于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挥了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2.
财综[2012]42号辽宁、福建、山东、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河北、湖南、湖北、海南、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西藏、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展新情况、新要求,为支持财政困难地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做好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加强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经商住  相似文献   

3.
湘财综〔2008〕56号HNPR-2008-12005各市州财政局: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7〕30号),支持我省各市州做好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加强我省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经商省建设厅同意,我厅制定了《湖南省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湖南省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4.
各省、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建设交通委、城乡建设委、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等规定,决定从2014年开始,将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和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归并为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现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5.
刘秀浩 《现代领导》2007,(10):14-14
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要求,省级政府对辖区内住房保障、住房供应和房价稳定工作负总责,市县政府是责任主体。这一政策的制定,人大监督提供了明确的目标。今明两年,要加快廉租住房建设步伐,尽快增加一批廉租住房房源。各级地方财政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支出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要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0%.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困难地区给予补助支持。  相似文献   

6.
速递·锐评     
《公民导刊》2014,(5):6-7
正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从2014年开始,将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和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归并为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中回迁安置之外的住房开发、配套建设的商业和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建设支出。(中国新闻网)  相似文献   

7.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廉租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廉租住房建设质量关系困难家庭居住条件的改善和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党和政府改善民生战略部署的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廉租住房的质量问题。廉租住房建设既要重视数量,更要重视质量。  相似文献   

8.
《江西政报》2008,(18):31-32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大我省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现就开展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调查摸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建委、房地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建设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银监会《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的规定,为支持地方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加强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0.
《思想工作》2007,(11):23-23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下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提出新要求。  相似文献   

11.
《内蒙古政报》2008,(1):10-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相似文献   

12.
《时事报告》2010,(12):6-6
11月16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部委联合发出通知,允许土地出让净收益等多渠道资金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通知明确,从2010年起,各地在确保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可以将现行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不低于10%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相似文献   

13.
《人民政坛》2008,(1):5-5
据福建日报2007年12月7日讯,省政府近日发布《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要求2007年年底前,所有市、县要全面启动廉租住房制度。设区城市要对符合规定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2008年年底前,所有县(市)要对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2008年起,各市、县要将保障范围从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十一五”期末全省基本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农民工等其他城市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明显改善。  相似文献   

14.
住房资金是重要的民生专项资金,关系着干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近年来,中央国家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战略部署和工作要求,全面加强住房资金管理和运作,有力支持了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房消费和保障房建设。近日,国务院领导对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取得新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下一步,资金中心将在国管局党组的领导下,  相似文献   

15.
财综[2012]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为支持地方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加强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的新情况、新要求,我们修订了《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6.
《政策瞭望》2010,(5):51-51
5.4万截至2009年底,浙江省累计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37.95亿元,有5.4万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了廉租住房保障。2009年以来,浙江省在率先实现廉租住房保障市县全覆盖和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目标后。  相似文献   

17.
《今日上海》2012,(12):66-66
市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关于上海保障性住房配建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明确:凡新出让土地、用于开发建设商品住宅的建设项目,均应按照不低于该建设项目住宅建筑总面积5%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配建房源转化资金应归集到区(县)政府批准设立的财政住房保障资金专户,专项用于住房保障,不得挪作他用。该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9月30日。  相似文献   

18.
《时事报告》2010,(6):91-96
材料1: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一是继续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财政拟安排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632亿元,比上年增加81亿元。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套。  相似文献   

19.
《人大论坛》2008,(8):I0002-I0002,4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于意见》(国发[2007]24号)精神。促进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建设和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2008年3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主要内容如下:  相似文献   

20.
速读/数字     
, 《创造》2012,(10):11-11
50亿元 中央财政最近追加下达2012年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50亿元,用丁公共租赁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已累计下达2012年公共租赁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987亿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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