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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引渡是国家间在制裁国内犯罪中进行刑事合作的一种特殊形式,同时也是现代国际社会在制裁危害各国共同利益的国际犯罪中普遍接受的一种刑事合作形式[1] (P32 5) ,它是指一国根据有关国家的请求,将当时在其境内而被该外国指控犯有某种罪行或者已被判刑的人移交给该外国以便起诉或者执行刑罚的诉讼协助活动。有的学者将引渡定义为一种法律手续,认为它是指基于条约、互惠、礼让或者国内法,一国将被指控或判定犯有违反请求国法律或违反国际刑法的犯罪的人移交给另一国(包括国际组织) ,以便使该人就请求书中指明的犯罪行为在请求国受到审判或者惩…  相似文献   

2.
微罪罪名的设立是积极刑法观之下刑法扩张和犯罪门槛下降的具体体现.微罪的设立符合社会对安全价值的需求,也是对我国刑法结构的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微罪立法建立在前置法与刑法构成的"二元制裁体系"基础之上.在立法扩张的背景下,司法中对微罪认定时需要正确把握犯罪"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实质特征,避免将一般违法行为认定为犯罪.  相似文献   

3.
影响力交易罪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规定的一种犯罪。影响力交易罪与我国刑法相关犯罪有一定的交叉或重合,但仍有一些内容未被我国刑法所调整。我国《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对影响力交易行为作了进一步规范,但在贿赂犯罪的主体、"贿赂"的范围及有关限制条件等方面应该进行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4.
2012年12月17日《南都周刊》关于王立军的专题报道,再次把昔日中国最知名警察——王立军推到了社会舆论的中心.重庆市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从警28年,职业生涯炫目灿烂,先后被评为全国劳模、一级公安英模、重庆市人民卫士,并在国内外数十所大学担任兼职教授.但胜在起点的王立军败在终点,2012年2月,他戏剧性地出走美国使领馆;同年9月,他被指控犯有徇私枉法罪、叛逃罪、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最后法院数罪并罚,判决他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相似文献   

5.
第一章总则第1条对被指控犯有重罪和轻罪的未成年人不得在普通刑事法院提起诉讼,而只能在少年法庭或未成年人重罪法庭接受审判。对被指控犯有第5级违警罪的未成年人根据第20-1条规定的条件在未成年人法庭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6.
试论传授犯罪方法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授犯罪方法罪这一罪名规定在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本罪的犯罪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语言、文字、动作或其他方式,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犯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本罪是一个具体罪名,而教唆犯是共同犯罪人中的一种。本罪也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行为人向同一对象分别实施教唆行为和传授犯罪方法行为的,按传授犯罪方法罪论处。  相似文献   

7.
中国海盗犯罪的刑法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根据国际刑法 ,海盗罪指发生在公海上对船舶和飞机及其所载人员、财物实施非法暴力、扣留或掠夺的行为 ,其犯罪构成相当复杂。由于中国刑法目前尚未设立该罪名 ,在刑法适用上困难重重。本文阐述了国际刑法适用基本规则和国际海盗罪主要构成特征 ,分析了中国制裁海盗犯罪适用国际国内刑法的基本特点和突出问题 ,并就中国海盗犯罪立法问题略抒所见。  相似文献   

8.
"不作为论"的观点违背了不作为犯的刑法原理,其"先有侦查、再有犯罪"的当然结论在刑事诉讼认定犯罪的逻辑进路上本末倒置。理论上新近提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本质为"立法推定型"的观点,是对"推定"内容的错位解读,背离了犯罪的基本概念,没有认识到刑法更深层次的目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侵犯的法益是"公众对国家工作人员廉洁性的信赖",以此为逻辑起点,提倡"持有论"的再宣示,将"说明来源"定位为本罪的出罪事由。"持有论"的观点具有合理性,在理论层面,能保持刑法规范条文与刑法原理的协调性;在司法实践层面,符合刑事诉讼认定犯罪的逻辑进路,符合公诉案件证明责任承担的原则,同时能做到在规范用语存在争议时对条文的解释有利于被告人。  相似文献   

9.
在概念上,美国刑法之"被利用的实行犯",相当于英国刑法之"无罪代理人原则",德日刑法之"间接正犯";在功能上,"被利用的实行犯"能够弥补,因"从犯责任"之不足而产生的司法漏洞;在性质上,"被利用的实行犯"被视为主犯,但实质为共犯;在主客观特征上,"被利用的实行犯"最主要的客观特征为,实行犯之行为具有消极次要性,但其主观上的犯罪意图却可以为故意、轻率、过失等。  相似文献   

10.
就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出来的特征而言,绑架的行为可以成为许多犯罪的手段。我国《刑法》中的拐卖妇女儿童罪、抢劫罪和非法拘禁罪等罪都可以采取这种手段。然而《刑法》将绑架规定为独立罪名,主要在于其犯罪目的不同于其他犯罪的,即以"勒索财物"或"获取其他不法利益"为目的。[1]这样,绑架罪的目的就成为区分绑架罪之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重要标准之一。正确理解绑架罪的目的,对于绑架罪的认定有着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是资源类犯罪中为数较多的组成部分,其危害性日益彰显。为对有力打击此类犯罪提供较为完备的法律保障,完善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法律责任制度成为严厉打击此类犯罪行为,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所必须。我国制定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起步较晚,基础较差。通过对中俄野生动物资源刑事责任法律制度的比较,并借鉴俄罗斯联邦刑法典中对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规定之优点,完善中国刑法对此类犯罪刑事责任制度的相关规定,应增设有关罪名,对现有罪名罪状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加重责任条款。  相似文献   

12.
《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是两岸合作打击跨境犯罪的法律框架。两岸合作打击跨境犯罪的成效不仅受两岸刑事程序法影响,而且受两岸刑事实体法影响。两岸刑事实体法律差异下的罪名差异、同质异罪、同罪异罚等问题已带来司法互助中的管辖争议、合作懈怠、法公平性的损害等负面作用,并有形成两岸"犯罪洼地"之趋势。应经由"合作范围"去罪名化、商定两岸互涉犯罪之管辖条款以及自由裁量下的刑罚趋近等对策和路径,减少两岸刑事实体法差异的负面影响,以提升合作打击跨境犯罪之成效。  相似文献   

13.
中国古代贿赂犯罪罪种体系的历史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吏治清明是一个国家政通人和的保证,刑法作为惩治官吏贪贿的重要手段,得到了历代统治者的高度重视。有关贿赂犯罪的立法在朝代的更替之中不断发展和完善,给我们留下了丰富且宝贵的经验。对古代贿赂犯罪罪种设置的考察将有助于我国现行刑法典中贿赂犯罪罪种体系的完善。  相似文献   

14.
刑事公诉案件的审理对象包括犯罪事实与行为、触犯的罪名和应判处的刑罚.只有在犯罪事实方面,法官的审查范围受检察官指控的限制.而触犯的罪名以及应受到的刑罚,都属于法律问题,由法官自主判断,不受控诉范围的约束.但法官应就案件中的"法律问题"进行适当的释明或指示.  相似文献   

15.
事实认知上的疑罪。是指司法指控已在程序上形成,但是罪信念无法达到起诉标准或无法达到定罪标准,罪行主张既不能被证实又不能被证伪的状态。研究疑罪的成疑规则,实际上是研究定罪规则的反向表述。疑罪的成疑标准须平衡处理一对矛盾;为了集体安全,疑罪标准要提高;为了个人安宁,疑罪标准要降低。规则是司法经验积累的结果,成疑标准应当建立在历史理性的归纳之中。  相似文献   

16.
中外刑法上的背信犯罪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背信犯罪原是德日刑法中的一个概念。在我国的新刑法中 ,虽然没有设立普通背信罪 ,但却有特别的背信犯罪的规定。从这个意义上说 ,我国现行刑法对背信犯罪的规定是采用一种列举的方式。这样一种方式虽然有其弊端 ,但却有利于罪刑法定原则的彻底贯彻。不过 ,对于大量的发生在私营组织内部的相应背信行为 ,我国刑法由于没有相应的规定而显得无能为力 ,我们可以在适当的时候通过列举的方式在刑法上增加一些具体的规定  相似文献   

17.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是我国现行刑法所规定的新型犯罪之一,它以持有作为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的行为表现方式,不同于传统上以作为和不作为行为表现方式的犯罪。在中国现行刑法所规定的数百个罪名中只有持有型犯罪最为独特。持有型犯罪是以行为方式来归类的一类犯罪。认定持有型犯罪应坚持准确地界定犯罪对象的原则、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正确处理司法实践中持有型犯罪与相关罪的吸收、牵连、想象竞合、数罪并罚关系。  相似文献   

18.
徇私枉法罪在罪名方面,表现为罪名名称本身存在的问题,以及由于罪名设置不科学而导致的诸多的刑法理论冲突。本文提出应该重新设置该罪罪名的设想。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法的实施,在刑法理念更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保障人权、宽严相济和尊重国际化趋势方面,有着成功的经验.总的来说,刑法实施六十余年来,顺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力地保障了社会稳定、人民安全.当前我国社会治安总体稳定,但是仍处于刑事犯罪的高发期,这给我国社会的稳定带来了冲击,也让刑法的实施面临了不小的挑战.展望刑法未来的实施,我们要继续坚持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进一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推进刑事司法改革、促进刑事司法的国际合作.唯有如此,我国刑法的实施才能朝着更为科学、文明、人道、公正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20.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在立法之初保护的是公民的民族平等、团结的民主权利,但近年来该罪出现了被恐怖组织所利用,危及社会稳定,甚至引发严重暴力恐怖活动的趋势。本罪作为应对恐怖主义犯罪罪名体系的基础性罪名,与涉及恐怖主义犯罪的煽动分裂国家罪,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等罪名在司法上相结合形成阶梯式罪名体系。由此,在立法上应当提升该罪的分则地位,加重法定刑,在司法上应树立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危害后果的正确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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