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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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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明确提出了司法改革的一大目标——司法的去行政化.本文通过对宿城区基层法院的实际调查得到一系列有效的数据,通过分析数据主要讨论了当下中国基层法院行政化的具体表现、成因和弊端,希望藉此达到基层司法实现社会正义之目的.  相似文献   

2.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就成为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央有关部门及最高人民法院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对于如何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理论上有不同的认识,实践中也有一些误区.本文对司法权的主体、审判责任的概念与设置原则、审判责任的构成要件与豁免条件、错案追究的主体和程序、审判权的监督与制约问题进行了探讨,以期有裨益于当前推进的司法责任制改革.  相似文献   

3.
主审法官责任制的实现,有赖于厘清与其价值和范式相关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中各主体的界定及其关系重构、主审法官责任制权责内涵与外延的重构、主审法官责任制的外围体制机制重构。主审法官责任制在全国范围的全面铺开,必将深化我国的法治建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相似文献   

4.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落实司法责任制就是要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对审判权的运行方式进行改革,目的是建立"权、责、利、能"相统一的司法责任制。这一改革旨在实现审理权和判决权的合二为一,保障审理权和判决权的一致性,区分了司法行政管理权和司法裁判权,有利于实现司法裁判的职业化、专业  相似文献   

5.
法官责任制是司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是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着力点和关键环节。建立和完善法官责任制,是防范冤假错案、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实行主审法官责任制应赋予主审法官独立的裁判案件的权力,由其对所审理的案件负责,改变“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审判分离现象,能够有效去除审判权运行机制的行政化,提高法院的审判质量;同时,加大对法官职业的保障力度,增强法官的主体地位,提高法官自身的职业荣誉感,真正使法官热爱司法事业,增强法官的自律意识;法官在行使审判权时要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通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6.
《政法学刊》2015,(4):14-19
新一轮司法改革背景下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对法院内部的权力结构进行重新划分,将完满状态的审判权归还法官,取消院、庭长对案件的审批和把关,重新定义审判委员会的功能和职责。构建权责明晰,权责一致的司法责任制度,需要明确司法责任的基本理论,重点在于确立主审法官、合议庭成员的免责情形,不以社会效果为案件质量判断标准,以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守职业道德作为法官免责的最有力保障。司法改革并不全在司法,整体推进、多措并行是我国司法改革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7.
夏曦 《政府法制》2014,(26):94-95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当前,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就是改革的重要内容.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指在检察长及检委会领导下,检察官对授权范围内的案件独立行使决定权,并承担相应办案责任的制度.如今,部分省市的基层检察机关对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进行了探索和实践,为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构建提供了成果借鉴.在此基础上,笔者结合基层检察机关的实际,粗略谈谈构建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8.
主审法官责任制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主审法官责任制的基本框架 主审法官责任制,是指由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指定的思想、业务素质高的审判员、代理审判员为主审法官,或由主审法官与审判员、代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对承办的案件全面负责审理,并直接享有对除涉外案件、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需适用类推定罪案件外的大多数案件的裁判权或处置权的一种工作制度。其基本内涵是;1.在独任审判的案件中,由独任主审法官直接决定一般案件的审判结果;2.在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案件中,根据合议庭多数意见对一般案件直接予以裁判或处置,无需经庭、院长、审判委员会讨论  相似文献   

9.
文章对错案成因进行分析,对“三级审批制”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两种办案责任制模式的特点进行探讨,从预防错案的角度出发分析两种模式的利弊,得出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更有助于预防错案的结论,进而对该办案模式在现行司法体制框架下的实施障碍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办法,以期对办案责任制模式的选择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0.
1主审法官制剥夺了绝大部分审判员的审判案件资格。事实上取消了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各级法院审判员的考察、任免权。2《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的合议庭审判案件的运行机制,法院无权废除。3主审法官制可能使主审法官变成专权法官。4合议庭制度是法院审案的基本制度,也是现代民主精神在审判制度上的体现,主审法官制与其相对立。5主审法官制的运行机制,它不是培养专家型法官之路。6主审法官在审案前不与当事人见面,不是保证司法公正的良方。良方是权力制约权力的制度。7主审法官制是法院管理法官“人治”化的表现,其恶…  相似文献   

11.
巡回法庭在主审法官选任、审判权力运行、人员分类管理、内设机构改革、疑难案件移送、涉诉信访终结、涉港澳台案件七个方面体现了司法改革的示范价值。  相似文献   

12.
《现代法学》2015,(5):23-32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均提出了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制度。由此,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实际上,学界对审判委员会制度存废的讨论由来已久。各级法院也在尝试采取各种改革措施,回应社会的批评和建议。基于国内目前司法运行环境和基础条件等因素,审判委员会不宜被废除,但应创新制度安排的理念,对其改革进行顶层设计。同时,可以修改国内相关法律,突破现有的二元制审判体制为"二元半体制"——"一审+二审/审判委员会",在审委会内部设立大审判庭,并按照案件性质对审委会委员进行专业分工,明确赋予其就重大和疑难的个案进行审判的权能及问责机制,同时,积极发挥审判委员会的监督、咨询职能。  相似文献   

13.
20世纪初期我国曾经进行过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党的十八大之后,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再次成为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两次改革均未达到预期目的,究其原因是为我国政策实施型司法模式所限制.政策实施型司法与科层体制具有高度的契合性.而行政审批制办案模式则满足了政策实施型司法权力集中与质量控制方面的需要.因此,两次改革都不可能从根本上放弃行政审批制办案模式.面对办案责任的压力,我国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则通过部分权力让渡与责任范围划分的方式予以化解,但这均非根本的解决之道.未来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需要在转变政策实施型司法模式的基础上,疏离政策实施型司法与行政审批制之间的紧密关系,构建起检察一体与检察官独立相协调的办案机制.  相似文献   

14.
落实主审法官责任制应遵循的几个原则刘建明"主审法官责任制"在审判方式改革中的积极作用不可否认,对"主审法官责任制"主要是应当研究如何进一步规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组织形式有两种,即合...  相似文献   

15.
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今年司法体制改革重点,是检察权独立行使一项突破性改革措施,从制度上保证了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检察权。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处于探索尝试阶段,需要以继承移植的方法,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不论我国曾推行过的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还是检察官独立行使职权的域外经验,都对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设计和推行具有参考指导价值。  相似文献   

16.
论主审法官制与法官选任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认为主审法官制设置的理由和根据缺少正当性、合法性 ;主审法官制实质上是法院行政化管理模式的另一种变态 ;主张以《法官法》为中心 ,严格甄选法官 ,切实淘汰不称职的法官 ,以提高法官素质 ,改良法官队伍 ,确保审判质量。  相似文献   

17.
真情王范武     
二十多年前,金盾杂志的一篇文章<名案与名法官>曾引起众多人的关注;到了今天,文中的主人翁因主审"IKEA"域名纠纷案再次吸引了大众的目光.这位因主审过许多大案、名案而被称为"名法官"的他,就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王范武法官.  相似文献   

18.
李丽 《法律适用》2011,(4):119-120,封3
马塞诸塞州有两个直接负责法官职业道德的机构,一个是司法行为委员会,一个是司法道德委员会.司法行为委员会是负责调查对法官不当司法行为投诉并给予纪律处分的机构.司法道德委员会仅是一个咨询机构而非纪律处分机构,它的主要任务是接受州法官和已经被任命为法官但尚未就职的人就法官职业道德相关问题提出的咨询.  相似文献   

19.
司法去地方化、行政化的深层次问题是:地方同级党政领导可以通过人财物控制法院院长个人,来控制整个法院的意志;院、庭长通过行政管理权控制主审法官这个人,来控制主审法官的意志。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将有效改善我国的司法地方保护主义现象,遏制司法行政化,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目前可以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为改革的突破口,设立七大巡回区法庭,代表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提级管辖或指定管辖的方式审理跨省域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的重新调整、整合可以暂置一旁,与正在试点推动的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相呼应,高级人民法院作为改革主体,应具体提出如何在本行政区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的规划方案,因为全国90%以上的案件是在基层、中级法院审理,司法的去地方化、行政化在这两级法院尤为急迫。为建立这一制度,应当坚持与行政区划相分离、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方便诉讼以及适当分离的原则,设置独立的行政法院系统。  相似文献   

20.
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背景下,保障合议庭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落实办案责任制已成共识.然而,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较为普遍的审与判相分离,合议庭独立审判权得不到保障的现象.造成此种现象的原因在于法院独立审判而非合议庭独立审判的理论误区、法院内部权力结构的等级化以及外部因素的不当干扰.改革的方向是坚持合议庭独立行使审判权与落实合议庭独立承担责任.应当从规范院庭长的审判管理与监督权,排除地方权力对法院系统的干扰,严格规范现有审级监督形式,健全法官履职保障机制,畅通监督制约渠道以及完善合议庭责任承担机制等方面加强对合议庭独立审判权的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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