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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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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护合法持票人是票据法的根本任务,同时也是各国票据法普遍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我国票据法通过对合法持票人的界定,赋予持票人票据上的双重请求权,限制票据债务人对持票人可能提出的抗辩,在持票人丧失票据后通过申请挂失,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恢复权利的行使,给予了持票人最强有力的保护。一合法持票人的界定所谓合法持票人,就是以合法的方式取得票据之人。如通过票据行为、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票据。一般意义上的合法持票人主要是指通过合法的票据行为占有票据之人。关于合法持票人应具备的条件,各国票据法的具体规定不尽相同。在…  相似文献   

2.
票据抗辩以民法上的抗辩为基础,同时又具有自己的特点。民法上的抗辩权随债权的转移而转移,每增加一次流转,即产生新的抗辩,这表明民法上的抗辩着重保护债务人的利益。票据抗辩则不同,票据法为保证票据的流通性、信用性,特规定了特有的抗辩切断制度,体现了票据法注重对合法持票人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3.
票据抗辩是票据债务人的自我保护方式,相对于票据债权人的请求权而言,也是票据债务人的一项权利。票据抗辩的事由包括基于票据本身的事由发生的抗辩,也称物的抗辩;基于人的事由发生的抗辩,也称人的抗辩。票据制度在规定抗辩的同时也对抗辩进行了限制,在限制的同时又规定了例外。这样一个完美的制度对票据犯罪侦查具有抑制票据犯罪的得逞、为票据犯罪侦查赢得时间和确定犯罪嫌疑人等方面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论票据权利     
根据我国《票据法》第4条规定,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付款请求权,是持票人向票据主债务人或其他付款义务人请求按票据上所记裁的金额付款的权利。这是票据上的第一次权利。行使付款请求权的权利人是持票人,其可能是收款人,也可能是最后的被背书人,还有可能为汇票,本票中付款后  相似文献   

5.
一、票据抗辩的一般原理 《票据法》第1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依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票据法上,拒绝履行票据债务的法定事由,称之为抗辩事由;提出抗辩,并依此而拒绝履行票据债务的权利,称为抗辩权。在票据关系的权利义务中,支付请求权、追索权等,是票据债权人的权利,票据抗辩权,则是  相似文献   

6.
票据抗辩权     
票据抗辩是票据法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连接票据权利和票据义务的纽带,起着平衡票据权利人与票据债务人两方利益,保护票据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作用。票据抗辩权涉及包括票据行为的性质、票据伪造、票据变造、票据更改等知识点,是全面理解票据法的突破口。本文较为深入地探讨了票据抗辩的各方面内容,也详细地介绍了国际公约及其他国家关于票据抗辩的制度,进而分析我国《票据法》及相关法律文件对票据抗辩的规定,指出我国法律规定的不足,并提出笔者个人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7.
本文简要地论述票据抗辩及票据抗辩限制的关系,指出两者都是对票据当事人利益的保护措施,只不过保护的侧重点不同,票据侧重于保护票据债务人,而票据抗辩的限制则从保护票据债权人的票据权利和票据的流通行为出发,并对票据抗辩制度进行了思考进而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简析票据抗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经济交往过程中,通常情况下,当票据权利人依法主张权利时,票据债务人必须履行票据义务。但是,一旦票据辩事由出现,票据债务人就可以拒绝履行票据债务,用以对抗票据权利人的请求权。在实践中如何正确理解和确认票据抗辩理由的有效成立,减少票据当事人之间的盲目对抗,进一步维护票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问题就摆在了我们的面前,因此,有必要对票据抗辩理论进行分析、研究与探讨。  相似文献   

9.
票据抗辩的法哲学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票据法规定的票据抗辩权制度蕴涵着丰富的法哲学理念 ,这些理念集中体现为安全与效率、公平与公正 ,体现为追求正义的价值取向和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本文从票据抗辩的法理念入手 ,从法哲学价值层面和经济层面分析了票据抗辩的合理性 ,对加深我们理解票据抗辩制度 ,充分利用票据资源 ,实现票据的安全、高效和充分体现其经济价值 ,有效保护票据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具有理论与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0.
传统票据法理论将票据抗辩分为物的抗辩人的抗辩 ,没有坚实的制度理论基础 ,未能反映票据抗辩权内容背后的利益冲突关系 ,无法满足票据实务的需要 ,在逻辑体系上存在矛盾。因此 ,对票据抗辩权利体系的分类应从票据债务人的视角 ,以法律行为理论为基础 ,重新予以分类构建。  相似文献   

11.
空白票据是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一种票据现象.为了使空白票据发生其应有效力,必须赋予持票人空白补充权.持票人对票据进行补记时就可发生使未完成的票据成为完全票据的效力.空白补充权是一种形成权,其权利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行使,其他人不能干预.在持票人行使空白补充权之后,空白票据成为完全票据,并且被视为自始存在票据权利,但任何权利人不得滥用这一权利.  相似文献   

12.
论票据对价     
对价是英美法中特有的概念.英美法院在对价问题上的一贯立场是只要受诺人为交换承诺人的承诺遭受了法律上的损失,就存在充分的对价.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的取得应当给付对价.对价无须和票据金额完全相等.一般的无对价取得票据,取得的票据无效.对于善意权利人能否取得票据权利不应纠缠于持票人是否支付了对价,而应判断持票人支付的对价是否相称,而这需要由法官的自由裁量运作.  相似文献   

13.
付款人在基础关系中对出票人指定的权利人(包括收款人和其他持票人)不负有任何义务,出票人所指定的权利人对付款人也不享有付款请求权;在票据关系中付款人的地位如同原因关系中的第三人,对持票人不负有支付票载金额的票据债务,当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仅指即期汇票中提示付款)时,付款人有决定是否承兑和是否付款的自由,不须对持票人负票据责任。现行票据权利体系理论存在属种概念间定义不一致,内部构成缺漏及其间关系错误等问题。应修正票据权利的定义和内部构成,完善票据权利体系理论。  相似文献   

14.
我国《票据法》第十八条规定:“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这就是我国《票据法》确立的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制度。所谓利益偿还请求权是指票据债权因时效届满或手续欠缺而消灭时,持票人可以要求发票人或承兑人在其所受利益限度内予以返还的民事权利。  相似文献   

15.
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票据权利人如不提示票据,就不能行使票据权利,如不缴出票据,就不能受领票据金额。因此,票据的占有与其票据权利的行使有着不可分离的关系。但是持票人所持票据一旦丧失,并不意味着其当然丧失票据上的票据权利,因为票据的丧失并非基于票据权利人的真实意志,从公平诚信原则出发,法律仍须保护失票人的票据权利,失票人仍可依票据法规定的救济措施得到权利上的补救。关于票据丧失的权利救济,在若干问题上学术界认识不一,法律规定亦未臻明确,有必要作一探讨。一、“票据丧失”的适用范围1.对“票据丧失”的准确…  相似文献   

16.
票据的流通证券性是通过票据转让来实现的,票据的转让通常有单纯交付和背书转让两种方式。单纯交付只需持票人向其后手移交票据。即可发生票据权利的转让。运作方式极为简单。但单纯交付行为无书面记载,票据流通过程不能充分显示,前手对票据不负担保责任,持票人对  相似文献   

17.
贴现是当今西方工业国家客户融通短期资金和银行短期放款的主要形式之一。票据的持有者为了取得现金,而以未到期的票据向银行融通资金,银行按市场利息率以及票据的信誉定出某一贴现率,扣去自贴现日至到期日的贴现利息(又称“贴水”),然后将票面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票据到期时,银行凭票向最初发票的债务人或背书人兑取现款。 票据贴现可以使资本从票据债权形式转化为现金形式,加速资本周转。但是它也会刺激投机活动,造成经济虚假繁荣,成为加剧经济危机的一个因素。 再贴现又称“重贴现”或“转贴现”,是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一种业务。即商业银行在资金短缺时,将对工商业或个人贴现的票据,转向中央银行再行贴现。中央银行根据银根松紧,扣除贴现的利息,向商业银行兑付现款。再贴现率由中央银行公布。在西方国家,习惯上把贴现和再贴现都统称为贴现。再贴现率对于控制银根、贯彻信贷政策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是西方国家中政府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   

18.
我国《票据法》对票据抗辩的限制作出了规定,但由于该法对该制度的相关规定过于简单、笼统,同时由于我国票据法学界对于票据法的研究正处于起步阶段,而对于票据抗辩限制的研究就更为少见。本文着重就票据抗辩限制与反限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9.
我国《票据法》对票据抗辩的限制作出了规定,但由于该法对该制度的相关规定过于简单、笼统,同时由于我国票据法学界对于票据法的研究正处于起步阶段,而对于票据抗辩限制的研究就更为少见。本文着重就票据抗辩限制与反限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20.
票据追索权亦称偿还请求权或溯求权,是指由于某种障碍而使持票人无法实现付款请求权时,持票人所享有的请求其前手偿还票据金额及其利息和有关费用的权利.我国《票据法》虽然用为数不少的条款对“追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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