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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梁平 《当代法学》2011,(3):118-127
我国二元结构的社会现实条件和当事人的解纷实际需求实质性地塑造着我国解纷机制的样态.从对基层民众所经历的民事纠纷类型、解纷选择的偏好以及对解纷结果状态认知的实证分析来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必须回应地域解纷差异的需求,策略性发展解纷机制,深化解纷机制的公益性运行与市场化运行机制,建立多元解纷体系的保障促进机制.  相似文献   

2.
顾培东 《法学研究》2023,(3):92-111
我国的多元解纷机制与西方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具有不同的底层逻辑和迥异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背景。对我国多元解纷机制的认知,应当超越西方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分解诉讼压力”的功利取向,回复其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和常态化治理实践的定位,并以此为依据,推动多元解纷机制的调整与重塑。具体而言,应在把握解纷手段一般特质的基础上,动员、汇聚、整合并运用全社会各种解纷资源,改善和拓展非讼解纷手段,增加解纷资源的总体供给;结合我国现实社会纠纷的特点及解纷的特殊需求,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引导纠纷主体对解纷手段的选择,实现解纷需求与解纷手段的适配,尤其应当注重发挥党政组织在多元解纷机制中的主导与统筹作用,全面提升“多元一体”解纷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3.
乡村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乡村治理模式转型的关键一环。当代中国的乡村法治包含着现代民族国家构建、现代乡村社会构建、乡村治理现代化三个并行交互的进程,但三者呈现不同步、不协调的内在张力。鉴于中西古今的多重话语体系影响,乡村法治在理论上呈现出内生与外嵌,自主发展与外来思想、制度引入的角力与融合等多重景象;在实践层面上表现出对发展焦虑以及治理困局的积极应对和艰难探索。为此,对我国乡村法治的考察和实践推进,需放在中国式现代化、“三农”或乡村振兴这两个大的框架下进行,最终实现法治与“民情”的内在契合。对此既不能无视“民情”用强制的方式来实现乡村法治,也不能坐等“民情”的自然变迁,而应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总体目标下,积极推动现代乡村社会的构建和乡村治理现代化转型,实现“强国家-强社会-强治理”的内在统一。  相似文献   

4.
曹庭 《法学》2023,(11):31-41
智慧法院建设的纵深推进,给人民法庭制度的存续基础带来严重冲击。一方面,司法信息公开激发的“同案同判”需求让实质性解纷目标难以实现,司法数据的协同共享打破了“一体化”治理的传统模式,从而使人民法庭的治理职能遭遇挑战。另一方面,要解决人工智能裁判带来的认知障碍,化解在线诉讼导致的司法权威认同危机,需要发挥人民法庭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优势,这为人民法庭的司法便民功能注入新内容。数字技术对人民法庭制度的冲击,实际上是在推动其制度功能向维护稳定的规范性预期回归。在阶层化的多元纠纷解决体系中,人民法庭将通过对解纷主体、解纷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管理,确保非诉解纷活动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相似文献   

5.
郑刚 《中国审判》2020,(2):96-99
纠纷解决机制(以下简称“解纷机制”)是为治理社会、化解纠纷而构建的由程序规范、制度规则、组织机构以及一系列活动构成的纠纷解决系统。包括解纷机构、规则和解纷程序以及手段方法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域外称ADR,以下简称“非诉解纷机制”)是除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外具有程序简便、手段便捷、结果双赢、效益凸显等特征的所有纠纷解决方式功能的总称。  相似文献   

6.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即将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2015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  相似文献   

7.
熊浩 《政治与法律》2023,(5):131-144
是否能认真地对待当事人的情绪可以视为诉讼解纷与非诉解纷的本质分野。诉讼作为一种理性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会在价值取向、程序安排和结构构造维度对当事人的情绪产生明显排异,这种排异会使得当事人陷入二元对立的线性结构,从而在一些纠纷解决场域下减少了出现更好解纷结果的可能性。与之相比,非诉解纷机制则可以认真地对待当事人的情绪。非诉机制可以塑造一个对话性场域,通过情绪定位需求、触达自我、实现化解。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非诉解纷不会仅仅将情绪视为纠纷化解的障碍,而是有可能将之转化为纠纷化解的门径与路标。基于这样的认知,纠纷化解的感性向度及其价值意义可以被重新认识,并在机制上理解为什么“以理性为中心”的司法过程无法真实化解很多社会纠纷,以及类似“枫桥经验”这样的中国式纠纷解决机制为什么可以也应该成为中国现代化多元解纷机制的重要构成。  相似文献   

8.
人民法庭作为国家司法权在基层社会的表征,在不同时期发挥着不同功能。新时代人民法庭是乡村社会"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参与者,承担着通过乡村法治推进国家法治秩序生成的职责,应当着眼于乡村社会结构变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以及制度规范引领下的乡村治理逻辑,重新审视人民法庭的设立依据,并赋予法律适用、乡村规范型塑、价值判断和法治文化培育等功能,打造以人民法庭为中心的乡村法治权威,建立现代乡村法治秩序。  相似文献   

9.
通过对破产衍生诉讼纠纷类型和特性的研究,结合破产程序的性质以及破产审判的发展,为破产衍生诉讼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构建奠定了制度基础。通过调解预防、示范诉讼、繁简分流以及行业规范等化解模式,将解纷多元化与审判专业化相结合,可以在提升解纷效率、推动破产审判以及促进破产管理人行业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有助于推动破产审判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相似文献   

10.
国家法与民间法的二元对立,是中国乡村社会长期存在的历史现象。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乡村层面的社会治理更是呈现出多元法律规制的特点。在当代中国政府主导型法治进程中,民间法仍然在调和利益冲突、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应该在坚持国家法价值导向的前提下,反思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对峙与冲突对现代化法治进程的影响,并从学理上探究二者互动融合的可能性和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11.
12月15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人行营管部、北京银保监局共同签署《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合作备忘录》,同步上线金融案件多元解纷一体化平台,为化解金融纠纷提供绿色通道。  相似文献   

12.
群众路线三十年(1978—2008)——以乡村治安工作为中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三十年来,乡村治安工作中的群众路线发生了重要变迁。改革初期的群众路线延续了集体化时代的样态,直接呼应群众的要求,依靠群众来维护治安,并通过接近群众来维护群众的安全感。新时期的群众路线主要包括接近群众,呼应群众要求和依靠群众维护治安则受到了程序法治主义的限制。群众路线变迁的同时,治安联防、线人等专门工作有所进展,基层国家权力的运作则发生了显著变迁。与群众路线相伴的身体治理方式和德行治理方式逐渐衰落,而与专门工作相伴的技术治理方式却未能有效替代,乡村治安因此陷入了困境。基于此,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浓厚的传统国家迈向市场经济的现代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基层国家权力应当保持何种形态,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加快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是社会治理创新的应有之义。公证作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作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基础性司法资源,理应有所作为,而且也确实大有可为。  相似文献   

14.
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的思考与建议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胡善德 《行政与法》2007,(11):53-55
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乡村治理机制,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容,又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乡村治理机制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初步形成了多元治理结构。但是,目前我国乡村治理还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对目前我国乡村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提出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5.
一、问题:当前多元解纷机制的困境 面对社会快速发展和利益格局的急剧分化整合,中国迎来了一个纠纷多发和诉讼爆炸时代.当前的解纷模式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和谐的要求.尽管多年来对大调解格局或多元解纷机制的呼声一直很高,但是,这种机制实践中却运行不畅,化解矛盾能力依然较弱.  相似文献   

16.
姚澍 《行政与法》2024,(5):93-103
诉源治理的重点在基层,人民法庭贴近人民群众,参与诉源治理具有天然优势,是乡村诉源治理的重要主体,其与政府等主体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共同参与诉源治理。在人民法庭参与诉源治理的过程中,存在着“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乡村纠纷化解难度大、复合型的乡村法官短缺以及诉源治理合力不足等问题。有必要通过将治理理念融入司法裁判、协调人民法庭和其他主体的关系、加强智慧科技手段的使用以及加大立法供给等方式来提升诉源治理的成效。  相似文献   

17.
陈宏光  王梦飞 《法学杂志》2012,33(10):111-116
建立和完善大调解机制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点内容。安徽省已初步建成体系科学合理、运转富有成效的大调解机制,文章从安徽省的实践和取得的经验出发,进一步思考其内在机理,大调解机制应当具备国家动员性、多元复合性、协调整合性、开放包容性等基本特征。大调解机制应以有利于当事人合意的形成与自由意志的维护、有利于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与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有利于各种调解资源的整合与良性互动、有利于法治精神与和合精神的共存互补、有利于社会自我解纷能力的提升与市民社会的发育作为价值目标。大调解机制需要在规范化、配套机制、评价标准、律师调解、调解队伍建设等层面进一步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8.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陕西省紫阳县毛坝镇大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发挥退休老支书作用,通过组建"老支书"调解团,有效化解乡村矛盾纠纷,服务乡村老龄群众.  相似文献   

19.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自2005年9月开始探索推行词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多元解纷方式的相互衔接机制(简称调解衔接机制),形成独具特色的司法ADR“莆田模式”。该项工作于2009年被中央列入全国七大维稳先进经验,成为具有全国性影响力的莆田法治品牌。  相似文献   

20.
《政法学刊》2016,(5):116-122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体制"。《中共重庆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决议》强调"要稳步推进社会治理等领域的改革"、"创新社会治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因此,从社会治理理论出发,探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既具有理论意义又具有现实意义。课题组以重庆市为研究对象,在实地走访该市部分区县的基础上,对当地党政机关在社会矛盾化解方面的探索与实践进行总结,并以"社会治理视角下社会矛盾化解机制的理论框架"审视重庆市部分区县社会矛盾化解的具体做法,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主体多元、各方协作"等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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