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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黄荣文 《法制与社会》2010,(31):256-257
胁迫方法是抢劫罪中最重要的手段行为之一,其在司法实践中情况比较复杂,如胁迫需要达到何等程度,不作为的胁迫是否能构成抢劫,抢劫中的胁迫同敲诈勒索等罪中的胁迫有何不同等等。本文试从这些问题入手,对抢劫中的胁迫方法作初步探讨,以便在司法实践中正确认定抢劫罪。  相似文献   

2.
<正> 我国刑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这条规定清楚地揭示了抢劫罪的主要特征:1.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2.通过使用侵犯人身权利的方法达到侵犯公私财物所有关系的目的。侵犯人身权利是抢劫罪方法上的特征,侵犯公私财物所有关系是抢劫罪犯罪目的上的特征,抢劫罪侵犯的是双重客体。司法实践中,对采用暴力、胁迫手段抢劫公私财物的,定性上意见较一致,对以“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则常常出现分歧意见。究其原因,主要是  相似文献   

3.
刘瑞平 《法制与社会》2010,(11):273-274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使他人不能抗拒,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是既侵犯公私财产权,又侵犯人身权利,危害人身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而且在生活中是高发型犯罪,历来是我国刑法打击的重点。在司法实践中,抢劫罪也是一种比较复杂,在某些问题上争议颇多的犯罪。本文主要研究关于抢劫罪的一些特:殊的对象问题,例如抢劫不动产、无体物、违禁品等能否构成抢劫罪,分析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关于抢劫罪的容易产生争议的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4.
<正> 在司法实践中,以暴力为手段抢劫公私财物的抢劫罪,同敲诈勒索罪易于区别,然而,如何区别以胁迫为手段的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有的同志就感到棘手了。所谓胁迫性的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胁迫的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敲诈勒索罪,是指用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恫吓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两种犯罪有许多相同或相似之处,如都是一般犯罪主体,都是既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受害人的人身权利;主观方面  相似文献   

5.
李楠 《法制与社会》2012,(33):58-59
胁迫方法是抢劫罪中最重要的手段行为之一,其在司法实践中情况比较复杂,有时难以准确认定,如胁迫需要达到何等程度,抢劫罪中的胁迫同敲诈勒索罪、绑架罪等罪中胁迫有何不同等等。本文试从这些问题入手,对抢劫罪中胁迫方法的认定作一初步、浅显的分析,以便我们更准确地去认定抢劫罪。  相似文献   

6.
转化型抢劫罪不应存在未遂形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转化型抢劫罪,又称准抢劫罪,是指行为人先行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由于发生法定事实,行为性质发生变化,最终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的情况。司法实践中,普遍认为转化型抢劫存在未  相似文献   

7.
图财害命和抢劫致人死亡是性质不同的两种犯罪,前者属于杀人罪,后者属于抢劫罪。但是,我国法学界对抢劫罪的构成存在着不同的见解,司法实践中在对这两种犯罪确定罪名时,也存在混乱现象:对为了得到被害人随身携带的钱财而杀人的图财害命案,有的定抢劫罪,有的定杀人罪,有的定抢劫、杀人两个  相似文献   

8.
二、抢劫罪及其认定 抢劫罪是司法实践中一种较为常见的财产犯罪。随着刑法的修订和抢劫行为方式的多样化,抢劫罪在司法认定中的疑难问题日益增多,尤其是在入户抢劫等抢劫罪的加重处罚形态以及转化型抢劫罪的认定中存在较大的争议。限于篇幅,在此,我们着重探讨转化型抢劫罪问题,并通过一则案例加以展开。 [案例]  相似文献   

9.
陈萍 《天津检察》2008,(3):25-25
司法实践中对于抢劫信用卡后使用、消费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存有争议。一种观点认为,行为人使用暴力或暴力胁迫的方法抢劫他人信用卡使用、消费的,应认定为抢劫罪,其使用、消费信用卡的数额可以作为抢劫犯罪的数额,其行为可以纳入抢劫罪的评价范围,不再另行以他罪评价。如果数罪并罚,将不适当地加重处罚,导致量刑失衡。支持这种观点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规定:“抢劫信用卡后使用、消费的,  相似文献   

10.
《刑法》第269条是对转化型抢劫罪的规定,它是抢劫罪的一种特殊类型,对于转化型抢劫罪的认定和量刑,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司法实践中都存在诸多观点和分歧,本文从转化型抢劫的构成要件出发,对该罪的认定作了简要探析。  相似文献   

11.
“入户抢劫”与“在户内抢劫”区别何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促进司法实践中对抢劫、抢夺刑事案件更加准确的定性、量刑,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6月8日公布了《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对“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多次抢劫”、“携带凶器抢夺”、“转化抢劫”以及抢劫罪的既遂、未遂等十一个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必将对指导审判实践起到积极的作用。《意见》在“关于‘入户抢劫’的认定”中提出,认定入户抢劫时,应当注意三个问题:一是“户”的范围,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  相似文献   

12.
何丽梅 《法制与社会》2010,(12):285-286
事后抢劫罪的逻辑结构与一般抢劫罪的逻辑结构不一样。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或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或以其他使被害人不能抗拒的方法,当场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事后抢劫罪是指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于行为时实施暴力或者胁迫的行为。理论上,前者称为一般抢劫罪,后者称为准抢劫罪或事后抢劫罪。事后抢劫的犯罪主体、犯罪实行行为、犯罪的停止形态的判断、共犯的成立均迥异于一般抢劫罪。本文认为事后抢劫罪作为一种高发性犯罪,在理论上澄清认识,以指导司法实践很有必要。  相似文献   

13.
姜案是属于先直接故意杀人后,又抢劫财物的犯罪案件。对这类犯罪案件应该如何定罪,近几年来理论界是有争论的。在司法实践中也是各持己见,有的将这类案件定为抢劫罪,有  相似文献   

14.
目前理论和司法实践对转化型抢劫罪是否存在未遂状态存在较大争议。在最高人民法院未出台相关司法解释的情况下,审理该类案件需从法理和刑法基本原则的角度对转化型抢劫罪是否存在未遂进行分析。本案的被告人在盗窃后逃跑过程中以手中铁凿危胁追赶群众,抗拒抓捕,其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应当以抢劫罪论处。但对犯罪形态在审理中却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应以抢劫既遂定罪处罚;二、应以抢劫未遂定罪处罚。类似争议在刑法理论及审判实践中—直存在,对司法实践造成困惑。  相似文献   

15.
抢劫枪支弹药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取得枪支弹药的一种性质比较严重的犯罪行为。这种犯罪行为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是当前我们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重点。关于对抢劫枪支弹药行为如何定罪量刑的问题,我国刑法没有明文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以下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用暴力或胁迫的方法取得枪支弹药的行为,其犯罪手段符合抢劫罪的特征,对此类犯罪行为应当按照刑法第150条规定的抢劫罪处理;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抢劫枪支弹药的行为,比抢劫一般财物危害性更大,它所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应当按照刑法中有关类推的规定,比照刑法第112条所规定的抢夺枪支弹药罪定罪量刑。我们认为后一种观点是正确的,其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强奸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五十条则规定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两个条文都提到了“暴力、胁迫”;而强奸罪中的“其他手段”和抢劫罪中的“其他方法”,从字面上看,似乎也无多大区别。因此,实践中,人们往往就用抢劫罪中的“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的理解来套强奸罪,这样,往往会缩小强奸罪的适用范围。其实,“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手段)”在两罪中的含义不尽相同,我们必须把它们与该两罪的犯罪构成联系起来理解,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相似文献   

17.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了抢劫罪的八种严重情形,这些严重情形的具体化,有利于对抢劫罪准确量刑。但在司法实践中,对入户抢劫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这两种情形的具体适用存在较大的争议。如何准确理解和把握这两种情形,是正确处理这两种严重抢劫犯罪案件的关键,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因此有必要对此作认真的探讨。入户抢劫的司法认定一、对户的含义的理解笔者认为,立法者加重处罚入户抢劫的立法本意,主要是入户抢劫严重破坏了人们对家的安全感和社会秩序。家是人们安身立命的栖息地,是人类繁衍生息的地方;家也是人们心灵的港湾…  相似文献   

18.
谈既杀人又抢劫的案件如何定罪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对于既实施了杀人又进行了抢劫的案件,是以一罪论处,还是以数罪并罚,是有争论的.有的认为定故意杀人罪,有的认为定抢劫罪,有的认为定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我认为应当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加以具体分析,凡是明显地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的,刑法中也有明确规定的,就应当定为两罪,实行并罚.其理由如下:第一,实施了杀人又进行抢劫的,是明显地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这类犯罪大致有四种情况:一是事先预谋,先实施杀人,后进行抢劫;二是事先虽未预谋,但在一定情况下突然起犯意,犯  相似文献   

19.
论事后抢劫的既遂与未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凌 《人民检察》2005,(21):44-46
事后抢劫是抢劫罪的一种特殊类型。对于事后抢劫的既遂、未遂的标准,是以行为人最终是否得到财物为标准,还是一概认定事后抢劫都是既遂,在理论上存有争议。在刑法未作出明确规定或解释前,应以事后抢劫行为中先前的盗窃行为的既遂、未遂作为事后抢劫罪的既遂、未遂标准,才能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难题。  相似文献   

20.
抢劫罪中的暴力必须是为了压制被害人反抗而实施的人身伤害行为,单纯的故意伤害行为不足以认定为抢劫罪的暴力行为。行为人先前故意伤害行为形成了客观暴力威慑并致被害人不敢反抗,行为人借此而当场劫取被害人财物的,属于以胁迫方法抢劫财物,应当认定为抢劫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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